今年上半年,全县农民现金收入人均1160.13元,同比增长204.47元,增长21.4%,具体呈现出“三增一减”态势。一是工资性收入明显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746.80元,同比增加159.45元,增长27.15%。二是家庭经营性收入明显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人均294.82元,占现金收入的25.41%,是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补充。三是转移性收入相应增加。由于物价普遍上涨、工资上调等因素影响,上半年,转移性收入人均104.21元,同比增加18.71元,增长21.88%。四是财产性收入明显减少。上半年财产性收入人均14.31元,同比下降7元,减少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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