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努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日前,广元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评奖范围。凡在广元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专、职业中学、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教育工作者自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底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学术专著、译文、科普读物、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成果,均可参评。教育文艺作品、新闻报道,一般工作总结、教育年鉴、教育人物传、复习资料、习题集等不属于评奖范围。已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推荐、评审工作。所有参评成果必须填报《广元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连同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交市教科所。联名或集体成果的申报人不得超过三人,个人独立申报成果限报一项。
通知要求各县、区和直属学校要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评选,注重质量,评出水平,并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推荐的成果和申报汇总表一同报市教科所,严禁弄虚作假。
广元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所有申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评审后,将授予“广元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