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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事局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08-03-23

  汉中市人事局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事厅《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公安厅《2008年全省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陕人发〔2008〕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市为基层派出所、警务室、看守所、交警队、刑警队和巡警队等公安系统基层所队补充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
    本次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网站:
    陕西省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或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anzhong.gov.cn/)。
    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8年全省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中,我市招考计划共计282名(具体招考职位详见附件《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大专学历仅限汉中市生源(生源指参加高考的学校所在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至199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35周岁;
    7、身高及视力。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视力5.0以上;
    8、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是指以招考公告规定的开始报名时间为止,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
    9、本次招考简章《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有其它要求的,以《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
    鼓励目前在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但符合本《简章》及《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要求的人员参加此次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年、2007年中央和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的不能报考。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采取公布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共科目考试、专业考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办理录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26日—4月1日。(8: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汉中体育馆(地址:南郑县大河坎镇。从汉中市火车站乘1路公交车到汉中体育馆附近站下车)。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本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同一底片)。(4)08届毕业生(2008年8月1日前毕业)持盖有毕业院校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5)基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持报考人员原所在机关(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出现纠纷与录用单位无关。(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按照网上公布的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和本人情况,由本人如实填写《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
    工作人员按公布的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主动登陆http://www.chsi.com.cn/xlcx/网站查询自己毕业证的真伪,以免报名时因证件不符合职位要求无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初审后的《报名表》信息不得变更。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做出承诺。请各位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用,公共科目考试费为100元。
报名时,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的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审核确认后,予以减免考务费: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4月23日-24日(9:00-17:00)在市公安局领取《准考证》。
   (二)公共科目考试
    1、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时间。2008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申论》
      具体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3、阅卷和公共科目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命题、阅卷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并统一对外公布成绩。报考人员自行到网上查询自己的成绩。
    4、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者,报考此次招考职位,笔试总成绩加7分。
    符合笔试成绩加分的报考者,在报名时由本人向报名点提供团省委出具的西部志愿者身份及考核证明。经审核,对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并已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公布笔试成绩时注明加分,经公示后确认其笔试成绩。
   (三)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市人事局按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网上统一公布。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在网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到网上查询。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和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对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其面试人员缺额在全省范围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在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调剂的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实施方法与本简章第三章第一节报名与资格审查相同。调剂的人选,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调剂工作在面试前结束,经调剂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经省上统一调剂后,招录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时,按照如下办法进行确定:(1)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多于招录职位数但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2)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职位数的,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等于或高于本考点进入体检人员最低综合成绩的,则进入体检;低于本考点进入体检人员最低综合成绩的,则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2、专业科目考试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设置专业科目考试,法医、DNA职位的考试科目为《法医专业基础知识》,其它职位的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在确定面试人员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先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事宜按省上统一安排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费用为50元。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及公布成绩。
    面试的范围、时间、地点、方式等将于面试前在网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到网上查询。
    4、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其中面试成绩与专业科目各占50%)。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考职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网上统一公布。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自行到网上查询。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缴纳。
   (五)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三项以上达标者为合格。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学习工作成绩、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等现实表现和有关情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他不良表现等。
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审核确认后,不予录用。所出现的缺额,按照省上统一规定办理。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的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拟录用人员,经查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录用
    省人事厅统一公布录用名单后,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由市人事局统一介绍到报考职位所在县区人劳局。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凭市人事局核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人员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四、纪律要求
   (一)招考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向社会公布的该文件执行。对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对于在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自动取消录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范围内组织的同类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自负。
   (三)对于在报考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6-2626191
监督电话:0916-2626638
附件:《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汉中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
资格条件一览表

序号

招考单位

职位

招考名额

资格条件

备注

1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基层科员

1

文史哲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要求:1、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详见具体职位)2、年龄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796301990630期间出生),具备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3、身高及视力。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1.60以上;视力5.0以上。4、大专学历限汉中市生源。5、其他条件。考生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属于《公务员法》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不能报考。

2

基层科员

1

经济学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3

高速公路大队基层中队科员

2

经济学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4

高速公路大队基层中队科员

2

文史哲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男性;

5

高速公路大队基层中队科员

1

中国语言文学类,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女性;

6

高速公路大队基层中队科员

5

理工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男性;

7

高速公路大队基层中队科员

1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男性;

8

高速公路大队基层中队科员

4

理工类,大专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男性;

9

一大队基层中队科员

3

理工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男性;

10

一大队基层中队科员

2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男性;

11

汉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警务室科员

3

理工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男性;

12

警务室科员

2

文史哲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男性;

13

警务室科员

4

公安法学类,大专及以上,男性;

14

警务室科员

1

公安、法学类,大专及以上,女性;

15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DNA检验

1

生物医学工程,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16

法医

1

法医学或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男性;

17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派出所科员

10

文史哲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男性;

18

派出所科员

10

理工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男性;

19

派出所科员

10

公安、法学类,大专及以上,男性;

20

派出所科员

10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男性;

21

巡警队科员

10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男性;

22

巡警队科员

2

公安、法学类,大专及以上,女性;

23

派出所科员

2

公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女性;

24

派出所科员

1

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女性;

25

派出所科员

2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女性;

26

派出所科员

1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女性;

27

南郑县公安局

警务室科员

5

公安、法学类,大专及以上,男性;

28

警务室科员

5

文史哲类,大专及以上,男性;

29

警务室科员

5

理工类,大专及以上,男性;

30

警务室科员

8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男性;

31

警务室科员

2

经济类,体育、艺术类大专及以上,女性;

32

城固县公安局

警务室科员

5

公安、法学类,大专及以上,男性;

33

警务室科员

10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男性;

34

派出所科员

10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男性;

35

派出所科员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专及以上,男性;

36

警务室科员

3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女性;

37

洋县公安局

法医

1

法医学或临床医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男性;

38

警务室科员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