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和进行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汉中市空缺职位调剂和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空缺职位调剂 (一)调剂职位。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未达到3:1或无人报考的汉中市职位共12个(其中公安机关职位4个),全部列入调剂范围(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调剂条件。已参加2008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且符合调剂职位原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调剂报名。其中参加公安机关调剂报名的笔试总分不低于70分,其他职位调剂报名的笔试总分不低于80分。已经进入面试考生不在调剂范围之内。每名参与调剂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调剂办法。全省范围内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调剂。报名后按以下原则排序,确定调剂人员名单: 1、先在原报考本县(区)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排序,进行调剂; 2、调剂后未达到1︰3比例的,在报考本市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排序,进行调剂; 3、调剂后仍未达到1︰3比例的,扩大到报考其它地市和各系统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按照以上顺序各调剂职位补充达到1:3为止。 (四)时间和地点 2008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汉中市公安局(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可在汉中火车站乘1路车到汉园宾馆站下车)。 (五)有关要求。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按时间、地点参加调剂报名。不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调剂的,按个人自动放弃对待。调剂结果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调剂报名结束后的第三天也可在现场查询)。本调剂办法由汉中市人事局负责解释。附:2008年度汉中市调剂职位明细表。 二、资格复审 (一)人员范围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含公安系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定为2008年6月10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在汉中市公安局(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可在汉中火车站乘1路车到汉园宾馆站下车)。 (三)所持证件资格复审时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毕业证》(0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所报考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前来参加资格复审。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保管考生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 (四)要求 1、所持证件及证明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本人按时参加汉中市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弃权。 3、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与招录职位要求条件不符的、《报名表》填写不真实的,为不合格人员,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五)其它资格复审合格的,我局将在原《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上签章,作为参加面试、政审和体检的凭证。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省政府门户网站或汉中市政府信息网公告。
汉中市人事局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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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汉中市政府口公务员初审调剂职位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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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 |
专业 |
考录计划 |
已进入面试人数 |
已进入面试拟招录人数 |
调剂人数 |
调剂后拟招录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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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中市地震局(参照单位) |
科员 |
地球物理学类 |
1 |
0 |
|
3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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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勉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科员 |
土建类 |
1 |
0 |
|
3 |
1 |
|
|
3 |
勉县茶店镇司法所 |
科员 |
法学类 |
1 |
1 |
|
2 |
1 |
1+2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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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勉县新铺镇机关 |
科员 |
植物生产类 |
1 |
0 |
|
3 |
1 |
|
|
5 |
勉县土关铺乡机关 |
科员 |
植物生产类 |
1 |
0 |
|
3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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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勉县张家河乡机关 |
科员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1 |
1 |
|
2 |
1 |
1+2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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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勉县漆树坝乡机关 |
科员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1 |
1 |
|
2 |
1 |
1+2录1 |
|
8 |
宁强县审计局 |
科员 |
土建类 |
1 |
0 |
|
3 |
1 |
|
|
合计 |
8 |
3 |
|
21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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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初审调剂职位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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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考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序号 |
报考条件 |
考录计划 |
已进入面试人数 |
已进入面试拟招录人数 |
调剂人数 |
调剂后拟招录人数 |
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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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
派出所科员 |
17 |
文史哲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男性; |
10 |
20 |
7 |
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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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详见具体职位)2、年龄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至199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3、身高及视力。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视力5.0以上。4、大专学历限汉中市生源。5、其他条件。考生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属于《公务员法》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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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洋县公安局 |
法医 |
37 |
法医学或临床医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男性; |
1 |
1 |
|
2 |
1 |
1+2录1 |
|
3 |
宁强县公安局 |
法医 |
56 |
法医学或临床医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男性; |
1 |
1 |
|
2 |
1 |
1+2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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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镇巴县公安局 |
刑警队科员 |
66 |
文史哲类,大专以上,男性; |
3 |
6 |
2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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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 |
28 |
9 |
1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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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府口)成绩、排序明细表(点击下载)
汉中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成绩、排序明细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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