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县城吸引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城十字中心区文化企事业单位整合后进行改造建设(简称文化资源整合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区域
1、县文化馆地块:位于县城中心十字东南角,东临曙光苑小区,南临县工人俱乐部,占地面积297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商业、住宅。
2、县剧团地块:位于县城中心十字西北角,西至县国税局,北至城区工商所和西城社区民宅,占地面积6605.1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商业(酒店)。
3、县电影院地块:位于西大街中段,东至影院巷,西至县电信局,南至电影公司用地边界,占地面积9408.9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商业、住宅。
4、大河坎体育馆运动员宾馆地块:位于体育馆西侧,规划用地面积622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运动员公寓(宾馆)。
二、招商方式
1、独资、合作进行整体开发或分块开发。
2、通过招拍挂购买地块,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开发。
三、投资申请人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具有与本项目适应的投资和运作能力。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银行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招商时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8月30日止。
五、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南郑县招商局(邮政大楼一楼东)
联系人:余 伟 李 弘
联系电话:0916-5512192 5512192
传真:0916-5512192 5512192
邮箱:nz0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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