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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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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纪委常委会和局长办公会掌握全面工作情况,负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文件收发、传递、保管、运转、督办、档案保密工作;保管并使用委局印鉴、制发派出(驻)机构印章,负责领导活动安排和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领导讲话以及向市人大、市政府报告监察工作的有关材料,为市人大、市政协机关的监督和代表、委员视察咨询提供情况;综合、分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编写信息动态;负责对外联系接待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经费、差旅费报销,管理固定资产,负责机关生活福利、医疗保健,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协调干部培训中心的工作;承办有关会务,配合机关支部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0916-2213722 邮箱:jcjbg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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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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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承办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有关干部考察、任免、考核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建议;负责全市市管领导干部的廉政鉴定工作,指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承办本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察、任免等具体工作;办理本机关在职干部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工资晋升、调整工作;会同有关室做好委局机关目标责任制及公务员考核、奖惩具体工作;受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并负责相关调查工作;承办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有关的干部工作。 电话:0916-2626261 邮箱:jcjgb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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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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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联系新闻媒体,协调组织对纪检监察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新闻报道工作;承担对全市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宣教、调研工作;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对工作中一些重大课题和政策规定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全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负责市纪检监察学会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好《汉中纪检监察》内部刊物;维护和管理《汉中市纪检监察信息网》;承担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电话:0916-2626251 邮箱:jcjxj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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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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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履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行风建设。对辖区发生的不正之风和典型问题进行查处,组织协调反腐败有关治本措施落实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电话:0916-2219476 邮箱:jcjjf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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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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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综合分析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令的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县区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提出抓好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进行监督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做好全市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0916-2626271 邮箱:jcjlj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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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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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由本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和下级的报批案件,对申诉案件复审复核,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承担《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应诉工作。 电话:0916-2626291 邮箱:jcjsl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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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室(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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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映纪检、监察对象的来信来访,承担上级立案要结果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承办、转办、督办工作;核查部门举报线索;做好信访信息反映和信访举报工作。承担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业务指导。电话:0916-2626859 邮箱:jcjxf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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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一室(案件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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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县区市管干部的违纪案件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各县区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查处工作,结合案件查处,协助有关单位总结教训,建章立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案件的统计上报及管理工作。 电话:0916-2626221 邮箱:jcjjj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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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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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直企事业单位市管干部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市直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的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案件统计汇总工作。 电话:0916-2626616 邮箱:jcjjj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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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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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检查对市委、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委、政府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查处上述工作中发现的违纪案件。根据要求,提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项目、计划和建议;完成省纪委、省监察厅安排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安排和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全市范围内执法监察工作; 参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执法监察活动;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电话:0916-2626281 邮箱:jcjzf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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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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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政令畅通。查处不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等问题;不认真执行上级的规章、规定和文件等问题;对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随意取舍,甚至顶着不办等问题。二、提高工作效率。查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推诿扯皮、不落实、不督促、不检查、工作效率低、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过错或不良后果的问题。三、促进依法行政。查处越权行政、违法行政和正在工作中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履行审批、管理、检查等问题,查处滥用各种权利故意刁难、损害政府形象等问题。四、转变工作作风。查处自由主义、不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参与赌博、吃喝玩乐、酗酒滋事以及工作态度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五、确保廉洁从政。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截留、挪用罚没款和专项资金等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查处在执行公务中依仗职权“吃、拿、卡、要、报”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和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电话:0916-2626161 邮箱:jcjtszx@hanzho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