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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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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定委机关工作制度;2、负责委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3、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和后勤管理工作;4、负责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5、负责组织起草经委(国资委)综合性文件、材料;6、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管理工作;7、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8、负责委机关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2626225 邮箱:hzjwhbgs@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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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国资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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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2、负责国资委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3、监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及所监管企业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综合治理、干部培训、信访等工作;5、承办委机关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6、负责企业知识分子工作、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7、负责考察、推荐国有股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工作;8、审核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9、负责市属企业政工类和工程类专业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承办中、高级职称的初审工作。10、指导企业的老干部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11、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稳定工作;12、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2626579 邮箱:hzjwhzzb@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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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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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落实中省调控工交运行的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交经济运行态势,协调、指导国民经济日常运行;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目标和措施;3、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负责煤、电、运、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和重要储备物资的协调和应急调节;5、负责电力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行业与企业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6、负责委直属企业和全市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7、负责协调、指导市属交通企业的稳定和改革工作;8、负责中省驻汉企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稳定工作,加强中省驻汉企业与地方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地方工业经济的发展;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2626235 邮箱:hzjwhjjk@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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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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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对多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扭亏增盈工作;2、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3、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业绩考核工作,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4、负责协调企业经营者的在任和离任审计工作;5、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统计评价工作,对授权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6、负责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拟定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7、负责县区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和目标责任的制定;8、负责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日常工作;9、负责协调、指导市属商业企业的稳定和改革工作。10、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2626275 邮箱:hzjwhqygl@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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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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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本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2、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3、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监督资本收益的使用;4、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5、负责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拟定考核标准,检查执行情况;6、负责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7、负责对各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8、负责贯彻中、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审批企业改革方案;9、负责上市公司的审核、推荐工作; 10、负责协调、指导市属城建、城管企业的稳定和改革工作;11、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2626245 邮箱:hzjwhzcgl@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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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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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推动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建设;2、负责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企业的信息化工作;3、负责制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新技术推广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规划和措施;4、引导和支持具备技术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编制重大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计划;5、指导企业项目前期准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6、组织编制全市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产品开发计划;7、负责市属企业技术创新奖的申报、组织和评审工作;8、组织企业开展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工作;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2626807 邮箱:hzjwhcxk@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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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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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贯彻落实中省有关重工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全市机械、化工、石油、冶金、医药、建材、黄金等行业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3、组织实施市属重工业企业的改革;4、负责市属重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工作;5、负责全市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审查申报工作;6、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7、负责协调、指导市属供销企业的稳定和改革工作;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2626265 邮箱:hzjwhzgyk@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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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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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轻工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全市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3、负责市属轻工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工作;4、组织实施市属轻工企业的改革;5、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6、负责市手工业联社的日常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7、指导县区手工业联社的工作; 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电话:2626657 邮箱:hzjwhqgyk@hanzho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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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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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研究全市工业发展战略,制定工业经济发展规划;2、研究提出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建议;3、负责贯彻中、省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意见的草拟、协调工作;4、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5、负责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6、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7、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策法规咨询工作;8、负责指导国有企业的普法工作;9、负责全市企业减负工作;10、负责协调、指导市属物资企业的稳定和改革工作;11、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2626759 邮箱:hzjwhfgk@hanzho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