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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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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刘文俊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规划建设、财务、审计工作)
高继东  党组成员、兼督导室主任、副局长(分管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教育安全、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
薛建中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师范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民办教育、勤工 俭学)
梁厚金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秘书科、精神文明建设)
贾连友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教育纪检监察、纠风、信访及教育宣传工作)
李周科  督导室副主任(分管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郑朝德  助理调研员(协助高继东同志工作)
沈炳元  助理调研员(协助薛建中同志工作)

部门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教育基建、教育拨款,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和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指导全市素质教育的实施,管理、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5、研究提出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初级中学以上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负责和指导全市教育结构的布局调整。规划、组织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全市城乡的教育综合改革。
    6、按照管理权限,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进行管理或协助管理。负责本单位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
    7、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统筹规划全市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职务管理、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能。负责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本系统市属学校间的干部调动工作。
    8、负责高等、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
    9、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教育电视网络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重大教改实验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先进教学成果的推广工作。
    10、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管理有关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面向全市招生的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指导各县(区)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
    12、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3、负责全市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发展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指导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的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后勤工作和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14、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能

人事秘书科

负责局机关文秘、宣传、保密、信访、档案、干部人事、会议组织、政务事务协调;按照管理权限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管理或协调管理;负责系统创佳评佳、工作考核;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校长培训;指导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办公地点:507室  联系电话:2626687  电子邮箱:jyjrsk@hanzhong.gov.cn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素质教育的实施、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德育工作;综合管理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改革、中小学生各类竞赛工作;指导实验室、图书室建设和中小学校体卫艺工作;负责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地点:512室  联系电话:2626670  电子邮箱:jyjjyk@hanzhong.gov.cn

教育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负责全市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统计和基建管理,基础教育经费的管理、分配、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核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定教育事业的招生计划;编报教育财务统计报表;编制市本级教育事业费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教育专款全程项目管理和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检查与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506室  联系电话:2626483  电子邮箱:jyjghk@hanzhong.gov.cn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市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负责规划与指导管理全市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级各类成人学校建设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办学体制、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和各级各类成人学校设置、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
办公地点:504室  联系电话:2626676  电子邮箱:jyjzyjy@hanzhong.gov.cn

师资与师范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师范教育工作。制定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指导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政治学习、师德建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赛教、教师表彰奖励、评优树模;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办公地点:502室 联系电话:2626674 电子邮箱:jyjszjy@hanzhong.gov.cn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对普九、素质教育,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示范县,教育强县、教育强乡镇进行评估验收。办公地点:503室。联系电话:2626420  电子邮箱:jyjdds@hanzhong.gov.cn
办公指南


服务承诺

1、首问负责、易办服务

即单位和社会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并负责答复办理结果,方便办事人员。

2、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即接待来访办事人员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

3、依法办事、秉公服务

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秉公办理各项业务。

4、公开办理、透明服务

即按照各类业务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

5、限时结办、效能服务

即对单位和个人来访办理事项,能马上办理的,立即办理,复杂问题依据我局限时办结制,承诺办结时限。

 

市教育局限时办结制

1、、省委教工委、教育厅安排各项统计、专项调查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必须在3日内拿出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并上报办理结果。

3、人大、政协的“两会建议提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期限提前1个月办理完毕,并上报办理结果。

4、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两周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5、对群众来访事项,能马上办理的,立即办理;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两周内办结,复杂问题一月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解释,做好思想工作。

6、县区、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两周内给予答复,一月内办结。

 

效能投诉

投诉电话:2626687

其  它
网站地址:http://www.hzen.gov.cn/

汉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汉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设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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