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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档案局(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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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杨 毅   局(馆)长
   
主持局(馆)全面工作;
葛安平  副局(馆)长 
 
分管保管利用科、宣传编研科、负责机关党建、工会工作;
柴如玉  副局(馆)长 
 
分管办公室、监督指导科工作,负责消防、安全、保密工作;
张洪涛  副局(馆)长 
 
分管信息技术科;负责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基建工作。

部门职能
  汉中市档案局、档案馆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实行合署办公,归口市委管理。市档案局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在全市的实施。
  2、拟订全市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市级和县区的档案工作。
  3、负责全市档案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市档案学会工作。
  4、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全市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和档案信息网络。
  5、对全市档案馆库的修建、改造实施监督指导;负责全市档案统计工作;协调全市档案系统保密工作。
  6、负责全市档案设备、装具、用品和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咨询。
  7、集中统一管理市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负责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
  8、负责市档案馆档案史料的研究、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参与编修史志工作;利用档案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科室职能

办公室

  承办局馆政务、事务,并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草拟全市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和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报帐、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统计工作。
电话:2626157       电子信箱:dajbgs@hanzhong.gov.cn

监督指导科

  负责档案行政执法,查处违法案件;监督、指导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县区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考评认证;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和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验收;负责社区、信用和非公有制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受理中、省驻汉单位和驻汉部队档案工作咨询。
电话:2626137   电子信箱 :dajzdk@hanzhong.gov.cn

保管利用科

   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市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和非涉密现行文件;按照《档案法》的规定,负责馆藏到期档案向社会开放;负责馆藏档案的鉴定、销毁、安全、保密、统计、抢救工作;负责档案设备、装具、用品技术规范、标准的管理及档案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工作;办理县区、市直单位建立档案馆的审批手续,监管档案馆库建设。
电话:2626127       电子信箱 :dajbgk@hanzhong.gov.cn

宣传编研科

  组织、指导档案宣传教育工作,编辑印发《汉中档案》;拟订全市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与有关单位联办档案专业学历教育;负责《汉中市大事记》的采编印发和汇编出版工作;负责区域性档案协作活动,承办市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开展编研工作;组织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有关工作。电话:2626117    电子信箱:dajbyk@hanzhong.gov.cn

信息技术科

  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电子档案的在线接收工作;负责全市档案数据库、目录中心和信息网站的建设及维护;负责全市音像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做好市直单位音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局馆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电话:2626500     电子信箱:dajxxk@hanzhong.gov.cn
办公指南

  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文明办公、文明服务、依法办事、勤政廉洁,自觉做到六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样态度,忙时与闲时一样周到,单位与个人一样欢迎,查阅与咨询一样细致,来人与来(函)电一样受理,人在与人走一样答复。并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

服务承诺制: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审核业务。
2、按照各类经办业务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导,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各类经办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要求,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结。
5、接待来访者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用语文明,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记录。
6、建立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和岗位代班制度,正常上班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能办的事立即办理。重大或紧急事项需研究或请示后才能办理的,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限时办结制:
1、凡属市档案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事项,必须在中、省业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完成。
2、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方案,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并上报办理结果。
3、市人大、政协“两会”的建议和提案,必须按时上报办理结果。市人大建议、提案在当年七月底前办理完结;市政协建议、提案在当年十月底前办理完结。
4、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两周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5、对群众来访和信访、纪检等部门转批的信访举报,能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耐心解释,做好思想工作。
6、县区、基层单位的请示,必须在一周内给予答复,一月内办结。

投诉办法:
  服务对象来市档案局馆办事认为“办事不当、服务不周”,可向市档案局和市监察局投诉举报。行政服务投诉电话:市档案局 2626157;市监察局 2626241。 


汉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汉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设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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