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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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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杨树凯   局 长 主持全局工作。
    张小立   副局长 分管行政执法及安全管理工作。

部门职能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和监督本市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起草地方性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本市的防震减灾事业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管理本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市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负责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一般工民建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市内的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 应用;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8、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9、承担省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能

应急政办科

负责地方规范性文件起草,本局行政公文起草,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建立;负责全局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会议组办,日常工作协调;负责人事,劳资,安全保卫,综合管理,政务信息,党风廉政,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无线电通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地震行政执法,地震行政复议,地震行政公诉,地震行政赔偿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地震应急,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地震演练,应急队伍组建与防震减灾成员单位的协调;负责指导和管理防震减灾学会、协会工作。
电话:2626643。  电子邮箱:hzdzjyjb@hanzhong.gov.cn

监测震防科

负责本市地震监测管理,震情分析预报,前兆异常落实和地震考察工作;负责组织震情趋势会商、震情研究报告编写和向上级通报震情信息;负责地震台站的选址,仪器设备更新,材料供应,环境技术改造建设;负责收集上报观测材料及与邻区资料交换工作;负责微机室和信息节点管理;负责本辖区防震减灾规划,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市内重点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抗震设防标准,震害预测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电话:2626496。电子邮箱:hzdzjfzk@hanzhong.gov.cn
办公指南

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行政审批程序


1、项目设定依据:《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八条;
2、项目收费依据:不收费;
3、项目审批总时限:5个工作日;
4、条件:①申请人须持填写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申请表》;②申请人须提交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陕西省地震安全评定委员会安评报告评审意见及安评报告审批通知。;
5、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6、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7、送达时限:2个工作日;

二、地震台站附近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核准行政审批程序


1、项目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五条;《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三条;《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2、项目受理:5个工作日;
3、项目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4、条件:①申请人须持填写好的《地震台站附近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核准申请表》;②申请人须提交建设工程总投资额,占地面积,主体高度,建筑面积等主要建设内容有关资料;
5、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6、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7、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三、新闻媒体关于地震预报、地震灾情宣传信息内容审核行政审批程序


1、项目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的通知》(国办函[2002]13号);
2、项目收费依据:不收费;
3、项目审批总时限:3个工作日;
4、条件:申请人须持关于地震预报、地震灾情宣传材料;
5、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6、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7、送达时限:1个工作日;

 

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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