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汉政发〔2006〕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了严重干旱、冰雹、局部暴雨洪涝等多种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带来严重损失。特别是入夏以来全市普遍发生的夏伏连旱,部分地方人畜饮水发生困难,对秋粮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构成严重威胁。目前,正处在暴雨多发、易发的大汛关键阶段,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伏秋干旱仍在持续,各种自然灾害交替发生。为切实搞好全市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陕政发明电(2006)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防灾抗灾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开展工作 组织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做好防灾抗灾救灾,最大限度减少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促进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和温暖的重要举措,事关汉中新农村建设和汉中率先突破发展。当前,我市正处在大汛的实战阶段,伏秋旱持续,防汛抗旱、抗灾救灾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搞好防灾减灾救灾的各项工作。结合各地灾害发生的特点与规律,真正把抗灾救灾作为头等大事进行安排部署,列入主要领导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措施,完善预案,主动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旦发生灾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紧急组织救灾力量,全面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二、加强灾害监测,确保信息灵通 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和雨、水情发展变化,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及时进行会商分析和不间断预报,特别加强对边远农村地区的预警信息传递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巡查,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及时发布预警和撤离信息,尽力减少人员伤亡。民政部门要合理调整救灾物资储备数量和品种,形成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落实好运输工具,妥善解决好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前期受旱缺水的地方,要把保障城乡群众饮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解决好群众生活用水困难。要多方筹集资金,兴建蓄水、引水、提水等应急抗旱工程,千方百计增加抗旱水源,强化城乡水资源管理,推广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的抗旱效益。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救灾专用电话、卫星电话要保持全天开机守候,确保上下联络畅通。重大灾情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确保灾后24小时之内灾民得到有效救助。 三、切实搞好救助,迅速恢复生产 各县区要继续坚持实物救灾制度,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饮水、有病得到及时救治。要提前安排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的度荒生活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选址,加强对重建房屋设计、施工方面的指导,提高房屋建筑质量和抗灾能力。夏伏旱情严重的地方要积极组织调拨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及时组成工作组,派出农技人员指导受灾群众抓紧补种改种晚秋作物或蔬菜,努力提高秋季粮食产量。要加快因灾损毁工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交通、水利、城建、电力、通信等部门要组织抢修队伍,尽快做好灾区通水、通电、通路和通信工作,为灾区生产自救打好基础。要通过减免税收、提供小额贷款等多种办法,鼓励、支持受灾群众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以经济作物弥补粮食作物,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富余劳力外出务工,千方百计增加受灾群众收入。 四、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抗灾救灾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一线,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层层将责任制落实到应急准备、预警预防、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的要求,多方增加救灾经费投入,促进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灾害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奉献爱心,帮助灾区,共度难关。要通过试点示范,把保险纳入灾害防御救助体系,积极支持发展不同形式的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要准确掌握灾情,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灾情况,通报受灾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新闻宣传媒体要注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防止道听途说,混淆视听,坚持及时准确和正面宣传为主导,深入报道灾区干群与灾害顽强拼搏的精神,广泛宣传抗灾救灾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努力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 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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