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文件
汉政发〔2008〕18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全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适应率先突破发展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按照建设“科学民主、服务为民、依法规范、廉洁自律、高效务实”的要求,以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目的,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责任政府、服务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努力促进工作落实,推动政府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二、范围
市、县区、乡三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三、内容
(一)推行“阳光政务”工程
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整合全市政务网络资源,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以网上政务大厅为平台,全面实施“阳光政务”工程,创新政务运行模式,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行政环境。今年重点做好建立电子政务、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网络系统的技术方案制定、专业人员培训、系统软件设计等前期工作,为明年在市、县区政府全面推行做好准备,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审批监督网络化、实时化,形成透明、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
(二)推广“简约工作法”。从七个方面大力推广“简约工作法”:
1.工作思路简明,思路形成要深思熟虑,删繁就简,善于抓住主要方面,把错综复杂的问题简约化;
2.办事程序简化,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精简环节,规范程序,重在提高办事效率;
3.组织会议简短,对会议统筹安排,提倡开短会、开小会、开电视电话会,实行一小时会议制度;
4.讲话汇报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提倡讲短话、写短文;
5.制发公文简捷,精简文件,合并内刊,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
6.公务接待节俭,减少繁文缛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7.调查研究简朴,不搞迎送,轻车简从,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三)落实“十项制度”
坚持勤政廉政一起抓,以勤政推动廉政,以廉政检验勤政,认真落实市政府“十项制度”。在抓好“十项制度”落实工作的同时,在政府机关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效能投诉、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和完善效能建设相关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实用、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作风疲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开展“三项治理”工作
1.治理“文山会海”: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解决会议多、文件多以及“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使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腾出时间和精力谋划工作。要对进一步规范会风文风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安排,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年度各类工作会议实行按类整合,开展“无会月”、“无会旬”活动,同时精简内容和议程,控制规模,缩短时间,严格限制经验交流会、研讨会、表彰会等,化繁为简,从注重形式转变到注重效果上来;按照“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控制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提倡“无纸化”办公和网上发布。精简会议、精简文件情况要纳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此项治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配合实施。
2.治理“评比表彰”:严格限制和减少各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切实解决评比表彰过多过滥,评比表彰无依据、无秩序,以及随意扩大表彰范围、提高表彰层次,重复表彰、交叉表彰,激励作用弱化等问题,减轻基层负担。要在全面自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部门与部门联合举办的面向全市、全系统和基层的各类评比表彰作出明确规定,全面清理、精简、归并现有各类检查评比表彰项目,严格控制新增设评比表彰活动,制定和完善评比表彰标准,加强对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审查和管理,逐步建立民主、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此项治理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配合实施。
3.治理“内部公款吃请”: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按照内外有别、公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公务接待范围,简化公务礼仪,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本市范围内,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市外公务活动,要体现特色,热情周到,以适应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需要。除接待上级来客、外地客商、本市以外客人,以及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外,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公务接待费用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推行内部接待公示制度,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此项治理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配合实施。
(五)建立快捷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处置机制。上半年,市、县两级行政效能投诉处置中心组建到位,尽快开展工作,及时受理社会公众、各类企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按规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进行处置,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四、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和准确理解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效能建设,使全体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提高。
2.集中测评。年终,由市、县两级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成效测评工作。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集中评议、发放问卷调查表、实施电话随机调查等形式,面向社会各个方面,对政府工作部门、窗口服务单位进行集中评议和测评,评议和测评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其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最终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对群众投诉多、意见大、满意度低以及政府确定的制度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3.严格考核。要结合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针对不同岗位工作特点,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
4.务求实效。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注重整改好效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边建边改、以改促建、以建创优。要根据实际,不断充实和完善活动内容,坚决防止做表面文章、走过场,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