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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汉政办发〔200823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已于2007111正式施行。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应对法》,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59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

1.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另文安排)的有利时机,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应对法》的宣传。

2.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信息办,在汉中日报、汉中电视台、汉中广播电台和市政府网站开展《应对法》法律原文的宣传。

3.市应急办拟于二季度举办全市《应对法》学习培训班。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活动。

4.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及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应对法》;全市各级政府、市级各部门举办的有关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要将《应对法》纳入学习研讨范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在公务员培训中增加《应对法》的内容,具体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全市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将《应对法》列入“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具体工作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二、认真落实《应对法》的各项规定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区要尽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加快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力量。各县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力争上半年完成。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成立专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

2.修订完善预案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将预案的建立与否作为突发事件处置责任追究的基础依据,抓紧编制修订本县区、本行业和各领域的各类应急预案。市级尚未完成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落实人员,夯实任务,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逾期市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通报。同时,要严格预案的动态管理,通过预案演练及时发现问题,为预案的修订完善提供依据,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执行。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发现或接报后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发现或接报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级有关部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现或接到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现或接报后迅速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级有关部门。

4.抓好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要认真组织抓好本行政区域内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各驻汉和省、市属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对本单位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并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5.统一规划,建立健全全市应急指挥平台。省级应急指挥平台已于20075月建设完成并实现与我市统一平台的对接;我市力争2009年上半年前完成连接市县区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纵横联系、快捷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基本实现技术标准统一、信息互联互通,突发事件统一接报、分类管理、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三、抓紧做好有关重点工作

1.抓好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各县区要认真贯彻实施《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0748号)文件精神,分领域、按行业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汉台区、城固县、宁强县要紧紧抓住“陕西省第一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单位”的有利时机,按照“四进”、“五有”的基本要求和市应急办制定的《标准》,加强指导,落实措施,强化责任,确保示范点建设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2.在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社区、农村、高危企业、风景名胜区、学校、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广场、建筑群以及工地、宾馆、公园、大型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应急标识。在适当的时间,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推广。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连续刊载(播)《应对法》的同时,突出宣传自然灾害类、灾难事故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公众应急知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各县区及部分社区、村镇、高危企业、风景名胜区、学校等负责人“我谈应急管理”栏目,营造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宣传的氛围;收集制作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灾难事故应急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题报道,立足于有效应对处置突发性重大事件、灾害的工作情况,报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及提高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加强灾害紧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情况和采取加强源头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

4.积极开展各项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结合实际,在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和措施,认真做好《应对法》的贯彻落实。对实施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将于第二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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