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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汉政办发〔200849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中市20082010年亿万农民健康

促进行动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汉中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

2008201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的通知》和《陕西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精神,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在广大农村居民中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汉中市20082010年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行动”工作机制;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帮助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二、具体目标

(一)组织管理目标

1.成立汉中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教育局、农业局、广电局、综开办、爱卫办、妇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各级“行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应将“行动”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过程目标

1.各级“行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协调会议,研究部署“行动”工作,解决出现的问题。

2.各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对下级实施“行动”的情况检查督导12次。

3.到2008年,农村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80%

4.到2010年,全市乡、镇卫生院能为当地居民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

(三)效果目标

1.市“行动”办将参照全国“行动”办和省“行动”办推荐使用核心信息,制定我市的“行动”核心信息,到2010年农村居民对“行动”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60%,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50%

2.到2010年中小学生对“行动”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70%,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55%

3.到2010年,农村无烟学校占中小学校比例达到20%15岁以上人口吸烟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三、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营造“行动”的社会环境

1.加强政府领导,提供政策保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行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行动”规划项目和措施,统筹安排“行动”所需的经费,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向政府汇报“行动”的有关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和日常工作,各级各类卫生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开展健康教育,特别是乡村卫生人员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自己的工作,开展切实有效的农民健康教育,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专业人员要给予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级爱卫会要做好“行动”的协调工作,把“行动”纳入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镇活动中,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改水、改厕等各项农村环境卫生建设,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加大对“行动”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行动”,促进新农村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推广农业科技和健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工作规划。在农村科技培训工作中,增加传播卫生知识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和科技人员的健康意识,并组织农民收看“行动”节目。

级教育部门要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所需的师资、教材、课时等内容,提高健康教育开课率。

各级广电部门要继续推动“行动”音像材料的播放,电台、电视台要适当播放一些“行动”公益广告和音像材料,积极创作播放有关节目和专栏,使农村居民通过广播、电视获得更多卫生知识。要随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实施,逐步扩大卫生知识的传播范围。

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优势,组织和发动农村广大妇女学习卫生知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乡村的妇女干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卫生人员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各级扶贫机构在扶贫工作中要结合贫困地区存在的疾病与卫生问题,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贫困地区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努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效保护劳动力,为贫困群众解决温饱,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二)统一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各县区“行动”办公室要根据全市“行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开展年度“行动”工作的计划,上报市“行动”办备案,并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

核心信息的传播中,要继续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并结合我市各地风俗习惯,把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结合起来,坚持开展“三下乡”活动,以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大众参与,保证农村健康教育可持续发展

1.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行动”工作不仅要发挥各级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妇幼卫生、慢病防治等机构的专业指导作用,还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干部的健康教育理论和技能培训。要采取有力措施,把“行动”纳入乡村(社区)医生、干部的工作职责,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使“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把“行动”与本部门的常规工作结合起来,为创建活动、三下乡活动、生态农业建设、扶贫工作、救灾防病等实现资源互享,为“行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3.广泛动员社会资源,促进社区积极参与。各级各部门应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发挥学校、企业、共青团组织、老年人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民参与到“行动”的计划、实施、评价中来。

 

四、加强测评,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一)市“行动”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行动”监测评价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行动”信息网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为“行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市“行动”办公室负责“行动”工作的组织、督导和考评工作,每年要向省“行动”办公室报送当年工作计划、上年工作情况和效果监测资料。

(三)市政府将按照各级规范及评价指导体系,不定期地对各级各部门“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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