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汉政办发〔2008〕73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检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5·12”地震灾害发生后,中、省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的抗震救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安排和捐赠了大量的救灾资金和物资。为确保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08年7月9日至11日。
二、检查内容
1.抗震救灾资金是否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2.救灾捐赠资金是否按照捐赠者意愿使用,对没有明确捐赠意愿的捐赠资金是否全部纳入灾后重建资金中统筹使用;
3.抗震救灾物资接收发放情况是否建立了台账,接收、发放各个环节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捐赠物资去向是否清楚,救灾仓库是否落实了专人管理,防火、防盗、防鼠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
4.基层在发放救灾款物时是否执行了《抗震救灾款物供应证》制度,是否建立了《抗震救灾款物发放花名册》,领款(物)人是否在《抗震救灾款物发放花名册》上签字盖章,《救灾款物发放三联单》等账据是否齐全,是否做到“账款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救灾款物的发放是否进行了公示,公示栏中是否公示了救灾款物发放的要求和原则、上级下拨救灾款物的数额、救助人员名单、被救助户所得的救济款物等基本内容;
6.各县区是否制定了灾后重建方案,是否建立了《地震灾害倒损房屋需重建户台帐》,是否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重建补助资金指标落实到户,市上预拨的灾后重建资金是否已下拨倒建房户手上;
7.救灾款物发放是否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违纪违规现象。
三、检查分组
此次检查共分九个组进行。
第一组:负责检查宁强县
组 长:王世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翟建军 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朱晓峰 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
第二组:负责检查略阳县
组 长:陈 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姚国强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社救科科长
杨贵勤 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主任
第三组:负责检查南郑县
组 长:郭久箐 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成 员:何洪基 市财政局国有股权监管办主任
沙光寿 市民政局干部
第四组:负责检查勉县
组 长:赵世荣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成 员:方 斌 市财政局财源办主任
熊 波 市民政局干部
第五组:负责检查汉台区
组 长:李怀翠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成 员:曾 涛 市财政局干部
田济汉 市民政局干部
第六组:负责检查城固县
组 长:桂保宝 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成 员:徐小刚 市财政局干部
陈志宁 市民政局干部
第七组:负责检查洋县
组 长:贾连友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王 兴 市财政局干部
冯 斌 市民政局干部
第八组:负责检查西乡县、镇巴县
组 长:赵堪毅 市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王 海 市财政局干部
杨菁明 市财政局干部
第九组:负责检查留坝县、佛坪县、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组 长:徐春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王明成 市财政局副科长
陈明星 市财政局干部
四、几点要求
1.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和凭据;
2.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要求,扎实认真地开展检查工作,并严守工作纪律;
3.各检查组要于2008年7月13日前就检查情况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二○○八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