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电化教育馆
汉电教发〔2008〕29号
汉中市电化教育馆
关于转发省电教馆《关于对陕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
技术实验学校工作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电教中心、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省电化教育馆陕电教[2008]36号文件《关于对陕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转发你们。
根据省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具体安排要求如下:
1、我市已经对全市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进行了年度实地评估检查,并评定出各类等级。
2、各县区电教中心负责组织本县区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自查并初审学校的自查报告、课题研究中期报告和课题研究阶段成果。经初审后的材料:
⑴学校的自查报告、自查赋分表(附件1)文本和电子文本(光盘)。
⑵课题研究中期报告(附件3)文本和电子文本(光盘)。
⑶“十一五”教育技术规划课题中期评估赋分表(附件2)。
⑷课题研究阶段成果等。务必于10月30 日前由县区电教中心按照报送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报送市电教馆。
3、市电教馆在学校自查和县区电教中心初审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对各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实地检查评估的结果进行复审,形成市级检查评估意见后报省。
4、我市各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要按照省电教馆和市电教馆文件要求,对照《陕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评估标准》(附件1)认真进行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和课题研究中期报告(附件3),做好课题阶段性成果的整理、汇总按要求上报材料。各县区电教中心加强对所属学校的指导,高质量的完成这次检查评估。
5、市电教馆联系电话:(0916)2238938
联系人:张治中
汉中市电化教育馆
二○○八 年十月八日
附件: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评估赋分表.doc
附件2: 陕西省基础教育“十一五”教育技术规划课题中期评估赋分表.doc
附件3: 陕西省基础教育“十一五”教育技术规划课题中期报告.doc
附件4: 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进行评估检查材料清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