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用户名: 密码:
     
   您的位置:中国汉中首页8政务公开8市长之窗8张荣珠8领导讲话
推进新农村建设应注意的五个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企图一蹴而就,更不能脱离实际,犯“急躁病”。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着眼长远发展,又善于从群众最需要、最具备基本条件、最可能实现的事情入手;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具体来说,推进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由于生产生活条件的差异,经济文化水平的不同,新农村建设必然起点有差距,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因此,必须根据各地资源条件、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重点是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做到“五个注重”:注重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积极鼓励个私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壮大集体经济,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保障;注重科学规划,按照发展中心城、中心镇、中心村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村镇布局规划,切实加以实施;注重以城镇建设和开发区建设来带动新农村建设,加大城市带动农村力度;注重创新方法、落实载体,培育一批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局工作;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扶持政策和配套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重视打造村庄特色。要立足村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选准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确立发展方向,走出一条切合当地、彰显特色的建设发展模式,形成村庄的独有特色。一是打造环境特色。按照规划方案,结合村庄地貌及建筑特点,本着少花钱、求实效的原则,对建筑外观及特色符号进行统一要求,道路两旁、村庄四周、房前屋后空地的绿化也以种植体现村庄特色的经济林木或常绿植物为主,让村庄在美化、绿化的同时,凸显环境特色。二是突出文化特色。根据地域文化及民俗特点,在民居墙面及有条件建设休闲广场、文化长廊的地方彰显文化特色,或配以鼓励良好乡风民俗的宣传画,既有效保护农村历史文化资源,又有利于建设和谐新村。三是形成产业特色。依托本地有利条件,选准定位,加大投入,下功夫挖掘和提升农村产业特色,着力培育塑造工业主导型、集镇商贸型、工贸结合型、观光农业型、生态开发型、新村带动型、人文风情型、村容整治型等特色村庄,提升建设发展层次。

  三、尽可能依托现有村庄进行整治和建设。如果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为“宽马路,大洋房”,可能会给乡村生态和乡土遗产景观带来不可逆的“建设性破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尽可能地依托现有村庄推进建设,切忌用强制拆迁、随意撤村来树所谓新村样板。一是新村规划要紧紧依托现有村庄。规划要尊重自然,尊重历史传统,根据村庄现有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要求进行编制,延续原有乡村特色,保护整体景观,突出重点,明确时序,适当超前。二是村庄整治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村庄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但要防止盲目照抄照搬城镇建设模式。要依托村庄现有设施,重点对垃圾、污水、厕所、道路等进行有效整治,促进村庄环境达到整齐、干净、美观的效果。其绿化也应最大限度与现状自然条件结合,与生产结合,选好植物品种。三是新村建设要统筹考虑完善现有村庄基础设施。要按照“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要求,推进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使村庄适当集中紧凑,促进村庄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环境整洁、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生活便利、群众安居乐业的农村新型社区。

  四、充分考虑区域现有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也是建设者,因此,新农村建设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杜绝动辄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去搞一些无法推广的形象工程、花架子的做法,更不能大拆大建地负债搞新农村建设。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村镇规划和建设方案都应经过村民讨论、民主决策,切忌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切实做到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盲目攀比、不搞形式主义,避免新农村建设模式化、运动化。二是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新农村建设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不能通过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负债搞建设。对于超出本地现有经济发展水平的规划和建设,也应及时制止,否则就可能劳民伤财,群众也会产生抵触情绪。三是积极组织好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并不意味着被动地坐等群众提高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不我待、机不可失,决不能缩手缩脚、畏首畏尾、坐失良机。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发挥推动作用和主导作用,积极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动员和带领农民群众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当中。

  五、在规划设计中明确民宅建筑风格和建筑材料。目前,省市建设部门都已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民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各级党委、政府及规划设计部门在指导编制镇域及村庄规划中,应根据区域和村庄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和传统文化等因素,确定建筑风格、建筑群组合形式和建筑材料,力求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体现地方特色。各类公共建筑除满足功能要求和方便人的活动外,应与村庄环境相协调,新建建筑也应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相协调。其民居设计,既要考虑在面积、采光、通风、节能、安全、卫生等方面科学、合理,又要在保留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传统文化的精华等方面多下功夫。同时应着眼长远发展,对新型建筑材料、层高、逐步取消围墙等也有所要求,以提高房屋质量和防灾性能,形成良好的村庄景观,解决农民过去祖祖辈辈循环拆建的问题。

关闭窗口

汉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汉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设维护
建议使用1024*768屏幕分辨率IE6.0以上浏览
E_mail:web@hanzhong.gov.cn Tel:09162626492
意见建议|网上投稿
陕ICP备06000935号 汉中网安:61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