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朋友们: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卫生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2007年在8个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抓好新农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民心所向、民心所系、民心所盼的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农民健康水平和平均寿命有了较大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村卫生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导致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较为突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帮助农民提高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解决农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这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保障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占全市人口80%的农民走上致富之路的重要措施。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凝心聚力把这一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真正为全市300万农民谋福利。
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率先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农民的健康也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当前,城市居民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确立和不断完善过程中,各级政府更应该关心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果。 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立党之本、成事之基。只有时时刻刻关心群众的冷暖、疾苦和安危,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和政府才能取信于民,群众才会拥护我们。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保护和增进农民健康的工作,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不断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建立农民健康保障体系,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我们才能取信于民,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起来。
二、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新农合的基础平台
新农合解决了农民能看得起病的问题,但如何让农民能看好病则直接关系新农合的持续健康发展。去年12月1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问题,其目的是切实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新农合的基础平台。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各县区政府认真贯彻市政府汉政发﹝2006﹞50号文件,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各项措施正在逐步落实。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我再强调以下三点:
一是各县区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汉政发﹝2006﹞50号文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网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构建新农合的基础平台,使农民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看得起病,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是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要合理确定医疗费用限额,严厉查处不合理检查、用药和收费等违规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使有限的新农合资金使更多群众受益。
三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意识,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和参合农民报销“直通车”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行风建设,要不断推出适合农民特点的便民利民措施,让农民得到满意的医疗服务。要加强药品价格和药品流通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用药价格合理和就近得到医疗服务。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新农合工作卓有成效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工作下,2007年勉县、南郑县、洋县、镇巴县、西乡县、城固县、略阳县、宁强县已有234.4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9.32%,覆盖了全市农村人口总数的88.38%。各试点县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尊重并牢牢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着眼于探索研究和解决服务体系、政策措施、运行机制等问题。要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试点方案,要筹好、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注重落实各项配套措施,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改善农村药品供应监管等工作协调推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循序渐进,科学规范,确保农民受益。
(一)进一步抓好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氛围,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市、县新闻媒体开展专栏、专访、专题报到宣传和板报到村、资料到户的宣传,要十分重视面向农户和个人的宣传工作,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与党员包户的责任制;通过深入宣传发动,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积极性,确保全市参合率逐年提高。
(二)抓好基金筹集、管理。筹集合作医疗基金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关键。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的责任,是非做不可的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试点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的筹集力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的“保命钱”,涉及千家万户。各试点县要严格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全封闭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更不准从基金中提取一分钱作开办费、办公费。市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对基金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公布基金使用情况,提高基金管理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
(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工作落实。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把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目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实践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同志们,朋友们,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功在当代,泽被子孙,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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