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用户名: 密码:
   您的位置:中国汉中首页8政务公开8行政审批

关于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规范改革的实施意见
2005-12-13

  根据中省的统一部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精简后,要对现有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规范改革。为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市级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的主要目的

  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原则、制度和措施,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明确行政审批的条件和标准,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方式,以做到依法审批,便民高效,规范运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公正地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明确市级现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基本程序

  各部门、单位要深入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项目,确立许可项目的基本程序,将法定的许可条件、收费标准、许可责任、权限、时限寓于程序之中。

  (一)设定行政许可程序应坚持的原则。一是合法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必须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严格执行法定的条件和标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按照法定许可程序,明确许可环节,便于实际操作;没有法定程序的,要从实际出发,依法合理设定,但不能超出法律法规设定的限度,不得随意增加、限制许可条件、扩大许可范围。二是效能原则。效能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要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行政许可职能,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改善管理,强化服务,提高效率。许可程序的设定必须方便当事人,并合理规定许可时限,但不得超越法定时限。三是便民利民原则。将《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尽可能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方便,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相对人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辨权、复议权、诉讼权,落实公布制度、告知制度、听证制度等制度和提供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受理信函、网上申请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行政相


汉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汉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设维护
建议使用1024*768屏幕分辨率IE6.0以上浏览
E_mail:web@hanzhong.gov.cn Tel:09162626492
意见建议|网上投稿
陕ICP备06000935号 汉中网安:61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