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市政府法制办立足于全市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和改进了法律顾问工作,使这一工作换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更加有效的服务于政府决策,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而有力的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加快了我市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一、严格选聘标准,引入“精英”人才 市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9月,在成立之初,市政府领导即十分关注,对筹建工作给予了许多帮助和支持。2007年适逢法律顾问任满换届,市政府在充分总结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为过去的法律顾问工作实践是成功的,因此不仅要坚持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而且要在力量上切实得到加强,要由原来的7人扩充到9人,以期更充分的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新一届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法制办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制定方案,确定了推荐、考察、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聘任五个工作环节,并对有关细节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后,轧实的开展了这一事关政府效能的选任活动。在推荐环节,市法制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要求法律顾问人选不仅要在法律知识、法律实践上有较高的素养,要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而且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心。经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定了9位人选。又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将之在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终形成了新一届的法律顾问团队。新选任的法律顾问年富力强,业务过硬,普遍有较高的学识和较强法律实践能力,其中,法学教授2人,律师事务所主任5人,均为汉中法学界的“精英”。可以说,市法制办在年初参照干部选拔的做法来选任法律顾问,是法律顾问选任机制上的一个创新,为全年有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质量 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必须借助一定的平台实施,建立高效运转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是构建这一平台的首要途径。2006年,市法制办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草拟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实施,奠定了现行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2007年考虑到法律顾问均为兼职人员,且平时各自分散工作的实际,觉得有必要创立一种既能体现法律顾问兼职特点,又能有效对法律顾问进行管理的工作机制。于是,法制办经过反复论证,制定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活动规程》。《规程》从规范法制办与法律顾问之间的关系入手,进一步细化了法律顾问职权,确立法律服务通知制度、法律活动登记制度、法律服务报告总结制度、服务报酬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确立,对规范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法律顾问顺利开展法律活动、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市法制办在法律顾问工作形式上也有一定创新,例如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以往通行的做法是“背靠背”审查,即将要审查文件分发给各个法律顾问,由他们各自审查后将意见反馈给法制办,再由法制办将意见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起草单位。这种审查方法无疑有许多弊端,既难以让起草单位信服,也难以保障审查的质量。2007年法制办则变过去的“背靠背”审查为“三方会审”,由法制办组织召开座谈会,起草单位和法律顾问共同参加,大家坐下来各抒己见,相互沟通,充分讨论后才形成最终法律意见。这样既保证了所提供法律意见的质量,也容易让起草单位信服,减少修改阻力。 三、立足“五个参与”,做到“五个促进” 一年来,九名法律顾问与市法制办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提供政府法律服务,以“五个参与”的工作形式,对政府工作起到了“五个促进”的良好效果。 1.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审查,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性文件是政府履行管理职责,实施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防止规范性文件出现与上位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情形,是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目的。法律顾问全年共参与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审查38件,约占市政府要求法制办审查的20%。在审查中,顾问们各抒己见,有力有据,能够把握好汉中发展实际与合法原则的结合点,提出法律意见多达700余条,许多被起草机关采用。从而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积极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审理,促进行政纠纷案件依法处理。去年有3件较为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处理。在审理中,他们分清是非,辩明法理,运用娴熟的法律工作技巧,不仅妥善处理了行政纠纷,还从法律意识、法律适用方面深切教育了有关行政机关,从而起到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作用。 3.积极参与政府签订的重大合同的把关工作,促进了行政合同的合法性。订立各种合同,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和经济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平等,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同时也是维护政府形象的需要。法律顾问全年共参与合同审查两件。两个政府所签合同均是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法律顾问们从合同的主体资格到具体的合同条款都进行了深入探究,最大限度降低合同风险,促进了行政合同的合法有效。 4.积极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促进了涉法涉诉案件依法处理。市工贸公司股权纠纷案及杨培林上访案是两起重大的信访案件,法律顾问参与后,加班加点,耐心疏导各方,提供了许多法律意见,起到了良好效果,促进了这些信访案件的妥善解决。 5.积极参与了重大应急案件的调查处理,促进了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法律顾问参与了3.15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在这起急难险重的任务中,法律顾问参与赔偿谈判,参与制定解决方案,平息遇难家属情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突出作用。这起事件对政府应急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促进了政府应急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总之,2007年的法律顾问工作是突出的,不仅在法律服务的开展上效果显著,而且在工作机制的完善上有了一个新的飞跃。2008年政府法律顾问要抓好以下几点: 围绕“一个目标”。即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这一目标在任何时候都不动摇。 抓好“四个重点”。即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重大信访、重大应急处理。这四项工作是法律顾问开展政府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政府工作中最需要法律专业知识的部分。因此,一定要作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环节抓好。 做好“三个创新”。即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的创新和依法行政监督的创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刚起步不久,需要持续在创新中求得发展。选准突破口,在这三个方面实现创新,有利于法律顾问工作的健康发展。例如,让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论证,从根本上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充分运用法律顾问掌握的专业知识,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通过让法律顾问具体参与政府部门个案执法活动,有效监督行政执法。 提供“一个保障”。即法制办为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今年,法制办将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办公室的软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供各种便利,为法律顾问充分履行职责创造优质的工作环境。 (市政府法制办 文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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