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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工作的通报的通知
2008-06-20

各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工作的通报》(陕府法发[2008]2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是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责任,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1、加强组织,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参加换证培训。要结合培训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在全面掌握行政执法主体现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换证培训的报名工作,做到不遗漏,不留死角。
  2、加强培训和考试的管理工作。要从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看待这次换证培训工作,扎实搞好培训,确保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切切实实的提高执法业务水平;要把考试作为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一次检阅,正确对待,严明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作弊等违纪现象。
  3、做好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其它相关工作。要准确填写和认真审核信息资料,重点核对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类别、执法岗位等关键数据,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加快上传进度;要加强旧证的回收管理,在领取新证的同时及时回收旧证,并逐级上缴。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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