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法制机构,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法制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换发和申领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通知》(陕府法发[2007]3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省换发的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进度 换证工作开始以来,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积极部署,认真组织。截止4月30日,全省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1743人,通过网络上传人员信息4808人,经审核批准1102人,发放行政执法证件523人。组织好的有榆林市、咸阳市、西安市、安康市,其中榆林已全面完成培训考试工作,转入申领证件阶段。省级大多数执法部门启动了换证工作,其中人事厅、安监局、文物局、测绘局、粮食局、信息产业厅(无委会)、保密局、邮政局已完成换证工作。但就全省看,仍有一些地市和部门至今尚未启动换证工作,没有组织一次培训考试,已经严重影响全省换证工作整体进度。 二、 存在问题 一是考试组织不够严密。有互抄现象和一卷多人答、一人答多卷的现象。 二是培训考试与上传领证人员信息资料不同步。有的已参加培训考试,但人员信息尚未上传;有的人员信息已上传,但未参加培训考试。 三是人员信息不准确。试卷填写姓名与网络上传姓名不一致,试卷填写单位与网络上传单位不一致。 四是执法主体资格审核还不够认真,界定不够准确。如有的将受委托执法界定为授权执法,还有的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由行政机关自行委托。 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人不顾过来,为新不懂业务,技术要求没有掌握等,但根本原因: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换证工作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有的认为原来的证件还能用,换不换不要紧,尤其是持有国务院部委证件的单位,不愿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二是各级法制机构投入人力不足,组织工作不够得力,有的只指定1名同志负责,有的缺乏统一布置等。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是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市、各单位务必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尚未启动换证工作的,必须在六月份全面启动;已经开始换证工作的,要加快进度,保证2008年下达换证任务按期完成。一是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持有《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单位和人员,要尽快启动申领、换证工作。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组织,做到领导挂帅,落实到人,周密计划,集中时段,组织培训考试。二是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认真审核执法单位和人员资格,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领证。三是准确上传信息数据。执法类别编码由省上统一,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编制。对于一人多岗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类别应选择一个范围比较大的。执法岗位的填写,在选择了执法类别后,执法人员具体在某岗位上执法,就填写其岗位。四是严格依据程序申领证件。申领审核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要严格按照层级审核程序进行,持有旧证人员换发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后,旧证由各单位收缴,逐级登记后统一上交省政府法制办。五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近期,我们拟在媒体正式发布公告,宣布新证生效,过期旧证作废。开通执法证件信息查询系统,以便公众对执法人员信息的查询和监督。
附件:新增执法类别及编码
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新增执法类别及编码
64:煤炭行政执法 65:城管执法 66:机构编制 67:残联 68:保密行政执法 69:住房公积金 70:金融监管 71:外事侨务 72:乡企局 73:移民 74:信访 75:户籍管理 76: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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