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仲裁委员会是陕南三市唯一一家民商事仲裁机构, 1998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汉中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经陕西省司法厅登记。 汉中仲裁委员会依法公正仲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合同、房地产和商品房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产品质量合同以及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等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汉中仲裁委员会实行专家办案,聘请了70多名法律、经贸和其他行业的资深人士担任仲裁员,均为精通法律并在经贸等相关领域中具有资深专业水准、且道德品行良好的专家和学者,他们以高超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实现各类案件廉洁公正、高效及时的仲裁。 汉中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亲和高效,努力创造和谐、合作的仲裁氛围,在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性基础上,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员;依法不公开审理案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解决争议快捷、及时,程序简便、方式灵活,效率高。 汉中仲裁委员会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在114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一届汉中仲裁委员会成立后,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受理案件数量显著上升,其严谨、快捷、求实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目前,汉中仲裁委员会正秉承“依法、公正、亲和、高效”的办案理念,以崭新的姿态努力开创仲裁事业的新局面。
(汉中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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