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汉中市农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1347.27元,比上年同期的1180.00元增加167.27元,增长14.18%。农民人均现金支出1306.29元。其收入构成特点是:
一、工资性收入人均497.87元,占农民现金收入的36.95%。从其内部构成看,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为人均280.75元,占工资性收入的56.39%;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为人均150.82元,占工资性收入的30.29%。
二、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移居农民现金收入“老大”的位置,人均715.05元,占期内现金收入的53.07%,是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中,来源于一、二、三产业的现金收入分别是566.38元、29.20元、119.47元,呈现出第一产业贡献一枝独秀的局面。 从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收入构成看,来源于农业的现金收入占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一半以上,人均农业现金收入331.92元,占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的58.60%;牧业209.07元,占36.91%;林业18.37元,占3.24%;渔业7.02元,占1.24%。 家庭经营第三产业现金收入人均119.47元,占现金收入的16.71%,其收入主要来源于批零贸易饮食业、交通运输邮电业及其他行业的服务收入,仅上述三项人均112.28元,占家庭经营第三产业现金收入的93.80%。 家庭经营第二产业现金收入人均29.20元,其中建筑业收入15.06元、工业14.14元。二产仅占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4.08%,在促进农民增加现金收入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
三、转移性收入人均111.89元,占现金收入的8.31%。这其中主要有以下三项:退耕还林还草补贴人均收入66.02元,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和带回18.49元,农村亲友赠送13.42元。这三项总计97.93元,占转移性收入的87.52%。
四、财产性收入人均22.46元,占现金收入的1.67%。其中产要有: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人均5.21元,包括农业机械出租的租金收入人均10.02元。
前三季度汉中市农民人均期内现金支出1306.29元,其中:生产费用支出337.16元,生活消费支出896.37元,税费支出4.90元,分别占现金支出的25.81%、68.62%和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