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出资的,第一期合营各方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投入注册资本的15%;其余出资按以下规定交付:
1、注册资本在五十万美元以下(含五十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2、注册资本在五十万美元以上,一百万美元以下(含一百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半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3、注册资本在一百万美元以上,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4、注册资本在三百万美元以上,一千万美元以下(含一千万美元)的,自营业拉照核发之日起三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5、注册资本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审定。一次性出资的,合营各方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投入全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