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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一、 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印刷企业,应当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陕西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办理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申请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2份);

  (2)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书(2份);

  (3) 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手册(2份)

  二、 分中心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组织完成对申请企业的抽样检验,适性试验和现场评审;对书面审查不合格的,分中心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 分中心对抽样检验、适性试验和现场评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评审资格等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对不合格的,分中心退回并指出有合格项。

  四、 对通过核准的,颁发《资格证书》、铜牌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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