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甲三 , 陕西宁强人 ,1926 年 5 月在西安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同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曾担任共青团陕甘区委候补委员。
大革命失败后 , 一批汉中籍共产党员陆续从外地返回汉中 , 到 1927 年秋 , 回到汉中的党员已达 30 多名。这年 10 月 19 日 , 中共陕西省委制定了《陕南工作大纲》 , 决定将陕南的汉中、安康划为一个区域 , 设立中共陕南特别委员会。任命刘甲三为特委书记 , 易厚安为组织委员 , 陈俞廷为宣传委员。刘甲三、陈俞廷随即回汉中开展工作,在南郑和宁强建立了支部,在城固建立了党团小组。这届特委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准备在土地革命政纲指导下 , 领导穷苦农民开展武装斗争。
1928 年 3 月 , 汉中当局通缉刘甲三等共产党员 , 刘甲三组织人员在宁强营救已被敌人抓捕的中共宁强支部成员陈锦章越狱 , 两人一起逃往四川。特委工作因此停止。
校对: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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