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活动中大有可为
民族宗教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就我市而言,有44个少数民族,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信教群众达20余万人,不信教的群众中也还有一些人思想深处有着宗教情结。各民族的团结凝聚、各社会阶层人士的共同奋斗是构建和谐汉中必不可少的条件。从积极因素看,我国五大宗教的经典教义教规总体上都是主张爱、追求和、倡导宽容、友善,约束和规范人们的思想和道德行为。宗教所具有的缓释人的心理矛盾、压力、淡泊名利、缓解利益纷争的功能,与我们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价值取向具有一致性。因此,我们说,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完全可以大有作为。
目前我们正在全市民族宗教界广泛开展“从我做起、为和谐汉中做贡献”活动,目的就是服务于市委、政府工作大局,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营造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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