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城市低保从一九九八年全面实施,到目前,享受低保人数达72992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9.94%。农村低保从去年7月开始在全市农村普遍实施,已保障68270人,占到农业人口总数的2.25%。城乡低保的实施,对于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低保工作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市低保,个别县区审查把关不严,有的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纳入享受了低保;有的基层单位受理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不及时。农村低保方面,由于受资金的制约才刚刚起步,享受低保的人数还比较少,救助金额也较低。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是继续做好中省市有关低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做到按标施保;二是继续抓好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查、复审工作,及时受理群众申请,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三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向省上争取增加低保资金投入,适时提高差额救助水平。
在优抚安置方面,我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个别县区没按规定标准落实;农村老复员军人定补有的县还没达到应补给标准。二是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较普遍存在,少数人生活和住房还有一定困难。三是安置工作上,部分县区历年积累的应安未安人数还比较多,少数基层单位拒接现象严重,部分已安置人员迟迟不能上岗;有的县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没有按规定发给生活费。
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采取措施,正在解决。一是把落实优抚政策作为创建验收双拥模范城县的一项硬指标进行督促检查。目前,各县区领导普遍重视,解决效果明显。二是对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除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市已经出台的医疗资金筹措办法外,把解决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生活难和住房难,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及农村低保,优先给予解决。三是在安置上,继续抓好安置政策的检查落实,加大政府协调和行政干预力度,促进遗留问题尽快解决,同时教育、引导退役士兵转变择业观念,加大推进安置改革力度,走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和自谋职业路子。要坚决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落实中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好待安置期间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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