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报道 最新动态 西汉图片 项目介绍
  
   您的位置:中国汉中首页8专题报道8迎接西汉高速开通8媒体报道
华商报:黄金周西汉高速户县至洋县货车禁行
 2007-09-29 www.hanzhong.gov.cn  华商报

  西汉高速公路将于明日正式通车,由于西汉高速公路穿越秦岭主山脉,桥隧较多地形复杂,加之黄金周车流量大,为确保西汉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旅游人员的出行安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省高速集团发出通告,国庆节期间,严禁所有货运车辆通行西汉高速公路户县至洋县段。具体时间为9月30日20时-
10月8日8时,两部门请货车于洋县的龙亭或户县的涝峪择路分流。

  自9月30日正式通车之日起,通过隧道时,各类车辆均应遵守下列规定:及时打开车载电台,收听有关隧道行车须知及通行信息;必须携带安全有效的消防设备;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所有车辆在隧道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所限速度;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尾灯;禁止在隧道内超车、逆向行驶、停车、倒车、掉头和停车上下人。

  通告要求,车辆在隧道内发生故障,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紧急停车带,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隧道管理单位。

  通告禁止下列车辆从隧道通过:非机动车辆;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排放废气超量或有抛、冒、滴、漏等现象有碍隧道环境卫生的车辆;超限超载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货车。

  有在隧道内倒车、逆行、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在隧道内抛撒载运物品的;在隧道内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发生故障停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在隧道内超车的;在隧道内超速行驶的等行为者,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通告还强调,禁止司乘人员在隧道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关闭窗口
 


汉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汉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管理
E_mail:web@hanzhong.gov.cn Tel:09162626492
陕ICP备06000935号 汉中网安:61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