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纪律、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提出六条纪律要求。
一是各级各方面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深入一线、查灾救灾,积极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确保抗震救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各级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全力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是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编造、传播谣言,误导群众,扰乱秩序,违者一律从严惩处。
四是坚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调配使用救灾救济款物,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违者一律从重惩处。
五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抗震救灾期间,赴乡镇查灾救灾的干部一律吃工作餐,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律从重处理。
六是自即日起,取消干部节假日,公休日和非必要的外出活动,凡未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一律不准外出;未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副科级领导一律不准外出;未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干部一律不准擅自外出,违者从重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