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省政府常务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省民政厅5月1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做好灾情核查和灾情上报工作,尤其要掌握独居户、吊庄户受灾情况,摸清死亡人口、受伤住院人员、倒塌房屋和损坏房屋底数。具体要求5月15日15时前上报死亡人口台账;16日11时前上报受伤住院人员名单和所住医院名称、地址;每日11时前上报灾情分县数据;23日前上报倒房台账。
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紧急采购必须食品和一些生活用品;做好灾区的疫病防控工作和因灾伤亡人员的救助、抚慰工作,确保转移安置的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的饮用水、因灾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要协调地震、城建部门,对因灾损坏房屋进行鉴定,凡鉴定为危房,不宜居住的,一定将人员转移出来,房屋加贴封条。对鉴定为非危房适合居住的,逐步安排灾民回迁。
在核查倒危房情况的基础上,他们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协调地震、城建部门结合“农民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抓紧制订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方案,争取在冬令前完成重建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工救灾棉衣被,并适量储备手电筒、蜡烛等救灾物资。要管好用好救灾款,严禁滞留、挤占和挪用。突出救助重点,实施分类救助,确保救灾款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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