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决定,授予首批“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后,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再次授予第二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首批受表彰的9人中有我省宁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明庆;第二批受表彰的5个“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8个“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中,我省略阳县纪委监察局和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纪委书记李志有分获“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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