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发电陕抗发明电[2008]6号转发《陕西省汶川地震受灾地区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次规划地震受灾区域范围为:距汶川震中300km影响范围内,地震烈度达到6度以上的县区。我县距汶川县293km,地震烈度达到6.4度,被汉中抗震救灾指挥部确定为受灾区域,并被列为严重受灾县。
5.12地震后,我县迅速组织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对全县水利水保设施受损情况进行了核实,此次地震造成全县水利设施受损264处,直接经济损失4902.34万元。其中:2座小(二)型水库,直接经济损失326.5万元;19处堤防工程,直接经济损失1256.00万元;供水工程144处,影响4.4万人饮水安全,直接经济损失962.10万元;灌溉排涝设施15处,严重影响灌溉排涝设施的正常运行,导致粮食减产减收,直接经济损失405.51万元;农村水电设施2处,减少发电量500万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405.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设施24处,直接经济损失240.63万元;防灾减灾信息化设施受损7处,直接经济损失100.00万元;渔业设施损毁192m2,直接经济损失239.00万元;其它设施修复及灾后重建工程、办公设施、生活设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均在不同程度受损,共计受损面积5481m2,直接经济损失968.00万元。
略阳县水利局在深入研究,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防洪安全、人民群众生活用水以及恢复生产等各项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水利水保规划成果,结合水利水保工程自身特点,确保受损水利设施近期应急修复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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