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交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检查结果、诊疗病历资料、医疗终结诊断证明原件、受伤部位照片,用人单位经办人需携带介绍信和身份证,以及工伤职工近期免冠2寸照片三张。 2、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对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3、资料审查合格的,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理,并根据工伤职工的病情和交表的时间顺序,安排其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 4、对医院复查后的病人的资料进行核对、整理,组织并召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5、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将鉴定结果通知单位或个人,并取回相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的办理机构
汉中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电话:0916—2626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