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新修订《汉中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9

汉中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以下简称市级重点龙头企)资格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农经发〔2018〕1《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陕政发〔2012〕5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本办法所指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加工或流通为主,通过合、合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加、销售有机结、相互促经营规、带动能力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工作。

第四市政府设立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

联席会(以下简称市联席会,由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扶贫、商务、市场监管、供销、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人行汉中市中心支、农行汉中分行等部门单位组,负责认定和监测管理市级重点龙头企、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审议扶持发展龙头企业有关事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以下简称市农业产业化办公)设在市农业农村,具体负责组织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评审和运行监测管理及市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第五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坚持公、公、公正,引进竞争淘汰机,实“有进有“有升有”的动态管理机2年进行一次认定并颁证。

第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认真落实、市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第七推荐申报国、省级重点龙头企原则上优先从市A级重点龙头企业中遴选。

第八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范围: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且设立登2年以,能正常运,有盈。农产品、加、流通的销售收(交易)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二)企业规模:

1.生产型企业。A: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注册资)达200万元以,固定资产达800万元以上。B: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达300万元以上。

2.加工型企业。A:年销售收入达3000

万元以,注册资)达300万元以,固定资产达1500万元以上。B: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注册资)达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达500万元以上。

3.流通型企业。A:年交易额达2亿元以,注册资)达400万元以,固定资产1500万元以。以互联网交易为主的企年交易农产品达到0.5亿元以,注册资200万元以上。B:年交易额达0.5亿元,注册资)达200万元以,固定资产达500万元以。以互联网交易为主的企年交易农产品达到0.2亿元以,注册资100万元以上。

)带动能通过建立合、合、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1000户以,从农、专业大、家庭农、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60%以上。

)负债与企业资产负债率低70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A近两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效益与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总体实现盈,不拖欠职工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无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市场竞争力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节、环保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企业整体实、产品质、新产品研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带动能。企业诚实守、营销网络,有较强的抵御市场风险能2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型龙头企业应建立有独立的农残检测实验室并具备相应检测能力。

)其他条原则上应是县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行业骨干龙头企业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能力强资源优势明显产业增值效益大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并紧密带动农户的农业企业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鼓励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与乡村振兴以及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联合体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第九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需要的材

(一)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的资产和效益情况报告。

)金融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和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记录证明。

)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流、生产设施使用合、协议等带动农户的相关证明材。近两年各类合、协议执行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农村经纪、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订单农、入股分、利润返还的合同、协议等带动农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纳税情况证明和免税证明文件。

)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符合本行业生产所需的证件。

)能反映企业实力和产品质量的科技成、商、专、名牌产、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近两年国家财政扶持资、项目执行情况等方面材料。

(十以互联网交易为主的企业只需提供一、二、三、六和互联网交易流水。

第十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程序:

)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单位直接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征求发改经贸、、财、自然资、扶、供、市场监、金融等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报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将书面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第十一认定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程序:

)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提出专家组评审意,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审查建议报市联席会议审定。

(三市联席会议审定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经市联席会议审定的企业名单在市级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企,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向社会公,市人民政府颁“汉中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颁发证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经认定公布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享受中、省、市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三建立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年度监测评审制。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每季度对龙头企业

经营运行情况进行统,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应按要求报送生产经、带动农户增收等情,不按要求上报经营情况的降级处理3次不上报经营情况的,视为年度监测不合格。

第十四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职责范围加强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有关情况的跟踪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第十五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经市联席会议同意后取消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并收回证书。

(一)监测不合格的。

)以各种理由拒绝监,或不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监测材料的。

)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有偷、、抗税违法行,故意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群体上访投,存在坑农害农和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法规和政策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

提供虚假申报和监测材料,在取消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同,追缴其已享受的优惠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第十六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认、监测审核中工作不及、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出现重大失实问题,由市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查处。

第十七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或其他登记事项,应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能够说明企业登记事、主营业务和资产等变动前后情况的说明材,由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予以备案确。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应将企业更名等情况通报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第十八本办法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