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汉中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20〕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气象现代化强市为目标,坚持趋利与避害并举,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满足汉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秦巴山区两江上游综合气象监测网空间密度达到8×8 km,生态气象监测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90%,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主要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较“十三五”明显提高,气象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精密监测能力。科学规划汉中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完善居民集聚区、气候敏感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粮食及经济作物主产区观测站网布设,建设多要素、立体化、智能化气象观测网络,实现常规气象、生态气象、资源环境一网多能,提升智能气象立体监测能力。健全农业、交通、物流、能源、旅游等重点行业专业气象监测网,强化多元数据应用。建设卫星地面直收站,开展卫星遥感业务研究和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

(二)增强气象精准预报能力。发展全要素气象资料的融合分析技术,提升对实况产品及数值模式的定量化检验评估和应用能力。强化灾害性天气机理研究,提高秦巴山区两江上游灾害性天气和高影响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和极端气候事件预报预测能力,建设基于气象灾害影响的风险预警业务系统。提升气候预测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能力,发展基于气候数值预报模式的延伸期智能网格预报,建设月、季、年定点定量定时预测业务系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气象信息化建设。夯实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基础,强化气象大数据应用,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建设省市县气象系统与应急管理、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旅游、水利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高速传输交换网络和开放共享的数据中心。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进以数据为主线的集约化业务流程建设,提升网络传输能力,推动气象数据跨界融合应用和安全管理。创新专业气象服务技术和产品,积极对接行业需求,推进智能智慧气象应用的广泛覆盖,全面提升气象服务“四个在汉中”的能力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

(四)构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精准发布能力,发展气象灾害风险预估、评估和预警业务,强化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森林火险气象服务,强化城乡低温雨雪冰冻和高影响天气以及气候灾害风险综合预警能力建设。开展面向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交通、卫生健康等的专项气象服务,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高效共享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第一声音、权威声音”。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市,强化气象科普教育供给能力,提高公众气象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五)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立多种类、精细化农业气候区,提升现代气象服务农业生产的能力。重点围绕粮食生产和“6+X”特色产业发展,开展针对性、全过程气象服务,优化服务供给,提供“直通式”“点到点”的气象服务。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做好乡村旅游气象服务,推进农业气象保险,为优质生态农产品供给提供气象支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六)健全公众气象服务体系。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建设基于位置的一体化智慧气象服务系统。强化重点领域的气象保障,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和高影响天气应对,提升城市内涝、雷电、大风、大气污染等气象预报预警能力。面向交通物流、能源电力、森林防火、卫生健康、生态旅游、绿色食药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展与行业深度融合的气象服务业务。做好油菜花海旅游文化节等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

(七)构建秦巴生态保护服务体系。加强秦巴气候资源研究,开展秦巴区域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究和应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健全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增强秦巴区域气候变化基础研究能力,加强生态气候综合监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加强气候资源评价业务,推进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中国气候好产品等国家气候标志认定。全面实施负氧离子监测发布工作,为“医养在汉中”提供气象支撑,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秦巴办>、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八)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围绕服务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建设,强化人影人才队伍和安防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和秦巴生态修复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工作,将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改、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全力打造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气象部门经费保障有关政策,落实气象部门人员、公用经费,落实干部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属地化管理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三)增强创新动能。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高水平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气象与其他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气象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统筹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将气象高层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予以支持,建立气象人才评价与考核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四)完善评估考核。加强气象法规标准建设,加大对气象重点领域改革的指导和政策制定。将防雷安全、人影安全纳入各地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开展气象现代化阶段性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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