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然气保供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天然气保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提升工作实效,确保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市政府决定成立天然气保供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工作原则,进一步做好全市天然气保障供应各环节各项工作,解决天然气季节性供需矛盾,实现天然气供需总体动态平衡。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改造,解决天然气区域性供气瓶颈问题,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民生用气不受影响。按期建成天然气应急储气调峰设施,大幅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保障能力。编制印发《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25年)》,为“十四五”燃气行业健康发展夯实工作基础。

二、专班构成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机构。天然气保供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浩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苏智刚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天然气保供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并抽调市级相关部门各一名熟悉业务的干部作为专班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推进组。

1. 综合协调组

      长:苏智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侯银德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

                  周向群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等部门。

工作职责:

(1)监督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有关企业落实天然气保供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各项保供措施。

(2)负责承担专班办公室检查、督查、通报、督办等工作,统筹协调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天然气保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天然气保供工作开展情况,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天然气保供重大问题。

2. 气源争取与长输管道组

         长:马         市发改委主任

副 组 长:侯银德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工作职责:

(1)及时发布通报上游气源总体情况。

(2)积极向省发改委及上游供气企业汇报衔接,全力争取上游气源。组织督促城燃企业及时与上游供气企业沟通衔接,最大限度争取合同气源。

(3)做好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宝汉线、康勉线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4)负责协调各方尽快确定宁强循环工业园区至汉中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建设方案,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5)负责加强天然气价格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民生用气价格稳定。

3. 应急保障与管网建设组

     长:        市城管局局长

副 组 长:周向群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等部门。

工作职责:

(1)负责城燃企业行业监管,做好气量预测、市场发展、管网建设、调峰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城燃企业严格落实天然气保供工作责任。

(2)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及上游气源总体形势,对燃气终端市场各类用户供求情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督促城燃企业落实小时调峰,并与上游供气企业共同承担日调峰责任。

(3)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全市天然气保供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并及时协调解决,实行跟踪督办、动态管理。采暖期期间每月28日前向专班及市政府汇报。

(4)负责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用户调峰清单及可中断用户清单,每年10月底前报专班办公室备案。督促指导城燃企业落实“城燃企业5%”调峰责任,遇紧急情况,及时足额补充调峰气源,有序实施“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证民生用气不受影响。

(5)负责制定《天然气保供工作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应对工作方案》,每年10月底前报专班办公室备案。加强天然气保供工作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做好信访、舆情处置工作。

(6)负责加快推进重点城燃管道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汉中至南郑燃气管道工程,2021年9月底前完成铺镇至兴汉路复线管网、汉中与大河坎复线管网、汉南线与滨江新区管网对接项目建设,解决中心城区西片区及大河坎供气瓶颈问题。

(7)牵头对中心城区城燃管网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根据居民反映反馈及摸排发现问题,于2021年4月底前制定中心城区城燃管道改造年度实施方案及计划清单,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监督督促津滨公司依据年度方案、清单,加快实施城燃管道改造进度,于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工作,解决区域性供气不足问题。

(8)监督督促津滨公司于2021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市级天然气应急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形成“政府3天”应急储气调峰能力。推进中心城区“城燃企业5%”应急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运。

(9)抓紧启动前期调研工作,尽快编制完成《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25年)》。

(10)依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城燃企业供气实际,对城燃企业技术力量、设施设备、供气能力等进行全面研判,对城燃企业的年度用户发展计划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将特许经营权进行调整,确保全市天然气市场健康发展。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工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有关规定,负责提出采暖季重点用气工业企业名单,配合专班工作组做好采暖季工业企业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市公安局:负责重点燃气工程、管道项目建设环境维护保障工作。按照专班各工作组要求,保障采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热力、燃气、电力等抢险抢救车辆顺利通行。

市财政局:按照专班工作组要求,做好资金保障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城燃管道建设土地、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城燃管道建设环保手续办理工作。统筹做好冬防期及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状态下重点天然气民生项目建设保障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市住建局:加强物业企业监管,指导物业企业加强小区供气设施巡查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掌握全市加气公交车、出租车数量,预测用气需求,加强与专班工作组对接,组织和保障好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工作,做好加气秩序维护和舆情应对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城燃管道建设防洪手续办理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城燃管道建设林地手续办理工作。

市商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有关规定,配合专班工作组做好酒店、商服企业采暖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市应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监督检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协助专班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做好天然气保供相关政策审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天然气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气价格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收费公示监管工作。

市信访局:配合专班工作组做好信访处置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采暖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向专班工作组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建议。

中心城区(汉台区及大河坎片区)天然气保供主体责任由市本级承担,其它县区、区域天然气保供主体责任由县区政府、兴汉新区管委会承担,监督指导城燃企业加快推进“城燃企业5%”应急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天然气保供各项工作措施。

三、工作机制

(一)落实集中办公机制。根据采暖季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天然气保供工作实际,由市发改委报请市政府同意,适时组织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在市发改委进行集中办公。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身心投入专班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联审机制。依托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群策群力工作优势,对城燃企业用气需求预测、供用气合同签订等天然气保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重点问题建立健全联审机制,切实加大城燃企业监督管理,指导城燃企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细做实各项保供措施。

(三)健全跟踪调度机制。专班各工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从即日起按月建立天然气保供重点工作进展台账,明确工作进展计划,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实行动态管理。专班办公室将对各工作组工作台账进行分级调度、跟踪督办。同时,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汇报相关情况。

(四)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查通报机制,专班根据各工作组重点工作进展台账,定期对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建设、城燃管道改造、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保障民生用气稳定供应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严格落实天然气保供各项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工作专班各项具体工作,支持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二)加强监督考核。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六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市政府将加强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天然气保供有关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落实不力、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天然气保供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向群众宣传保供情况,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和关注焦点。要指导督促企业健全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天然气保供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应对工作,营造天然气保供良好舆论环境。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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