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汉中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汉中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以“最多跑一次”为统领,持续提升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快打造“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三有四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

一、深化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1. 提升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提高宏观政策的系统集成和落地实效,加强财政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增加普惠金融服务等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堵点、缩短时滞。(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群众办事全方位,继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作用,加强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审批、监管流程闭环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发、转发与行政审批业务有关文件以及组织开展与行政审批业务相关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时,要将行政审批服务局纳入发送和参加范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3. 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依法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对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按照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要素“四级四同”的要求,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4.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公布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形成一套事项设定科学、办事流程简便、从业人员规范的工作制度。(市司法局牵头,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5.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四个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运转保障体系,进一步压减市、县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应用,分步实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网上审查和竣工图纸归档,压缩项目审批时限、降低企业申报成本。优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流程,扩大平台利用率。推进系统平台对接建设,提升网办便利程度。(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等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不断扩大交易范围,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力争2021年底在全市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放宽市场准入。贯彻落实《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进一步简化名称登记流程。认真总结推广我市食品生产许可承诺制改革试点经验。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提升开办注销便利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 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持续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功能,引导中介机构入驻,并进一步规范超市的运行、服务和监管,着力营造“全面开放、管理规范、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质量

10. 实行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责任主体、监管流程、监管措施和监管标准,夯实事中事后监管基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并公布我市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相融合,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重点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和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问题的发现和惩处力度。提高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省上要求,对监管事项及检查实施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归集、录入各类监管数据,完善相关风险预警信息,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年底前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基本建立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后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力度,加强政务诚信监督评价,全面排查梳理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失信事项,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14. 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服务水平,服出便利和实惠

15.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在今年及未来三到五年,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创新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支撑体系、应用服务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实现体制机制统筹高效、基础支撑集约完善、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治理应用科学精准。加速各类政务服务体系向“汉中通”汇聚、数据资源向大数据中心汇集,推进教育、医疗、交通、停车、旅游、养老等领域管理服务模式智慧化转型。积极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协同办公体系。(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牵头,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16. 强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以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为抓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汉中通”APP,完善建成的各类基础支撑体系,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不断提高网办比率和质量。对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及时进行纠正,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切实解决特殊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年底前,市级政务服务旗舰店掌上好办事项达到200项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牵头,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17.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系统集成改革。围绕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让企业和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即可办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按照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联通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机制的统一部署,完善市、县、镇办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服务窗口“一站式”服务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取得新进展,真正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围绕打造“四个在汉中”城市品牌,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和公证、医疗等领域服务,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医保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积极整合各部门、各县区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充分发挥12345热线作用,力争做到“一号响应”。与省级平台做好对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进一步规范热线管理工作。(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完成“好差评”系统线上线下对接,建成并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好评率达到95%以上。公开评价信息,健全奖惩机制,强化对评价结果的运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2. 探索建立“改革体验官”制度。在社会各界公开聘请一批“改革体验官”,对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工作进行体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对体验官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四、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23. 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推动《汉中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区找差距,鼓励各部门、各县区学习借鉴先进做法、推广典型经验,以复制推广促进制度创新,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负责)

24. 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启动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方便获得水电气等营商环境评价关键指标,进一步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持续加强专项治理,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转供电加价、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医院就诊卡预付款余额退还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打通惠民利企的堵点。(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适时完善我市营商环境考评体系。按要求开展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及企业关切问题调研,通过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负责)

26. 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不断完善金融超市功能,促进金融服务业快速发展。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和违规行为,健全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制度、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市金融办牵头,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保监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27.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县区要围绕工作要点,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细化任务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组织抓好本部门、本县区工作任务落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牵头部门。

28.加强督查督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导,促进改革任务有序推进。畅通市场主体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放管服”改革问题线索接办转办机制,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部门和县区,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29.强化宣传培训。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推广一批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提升社会对改革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加大“放管服”改革培训力度,增强专业本领,开拓思维视野,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30.形成工作合力。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系统集成上下功夫,强化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对重点改革举措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一体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牵头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方面力量,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切实肩负起责任,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