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县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6〕13号)以及市发改委等12部门《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汉发改监管〔2020〕706号)要求,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通过县区自评、部门联评、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2020年度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区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各项工作举措,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全市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分别达到381.58万亩、108.53万吨,较上年增长0.31%、2.33%。二是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保持稳定,大中型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农业供水计量配套设施基本完善。三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将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2570万元通过“惠农一卡通”及时兑付到农户手中。四是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积极引导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累计收购粮食6.49亿斤、同比增长约6%,销售粮食6.25亿斤、同比增长约17%,收购油菜籽约1.2亿斤、同比增长12%,有力维护了粮油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五是建立和充实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印发了《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下达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的通知》,建立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2200吨。指导督促县区充实辖区内成品粮油储备,落实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5562吨,目前已储备到位4215吨。六是积极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粮食电商,重点培育主食产业龙头企业,粮食流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县区对粮安考核工作不够重视。南郑、洋县、西乡、宁强、略阳、留坝和佛坪等7县区没有报送2019年粮安考核问题整改报告;南郑、城固、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和佛坪等8县区2020年印证资料目录编制不规范、印证资料不够完整。二是高标准农田、育种体系、农业主推技术等建设落实不够到位。南郑、西乡、宁强、略阳和镇巴等5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任务未开展或未完成;南郑、洋县、勉县、宁强、镇巴、留坝和佛坪等7县区育种体系建设和农业主推技术印证资料不完善。三是汉台、西乡小型灌区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和精准补贴方面经费投入不足,小型灌区成本监审进度缓慢,未及时公布。四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进展不统一。南郑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推进不力,进展较慢;洋县“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建设进度需进一步加快。五是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建立不平衡,略阳、镇巴、佛坪县未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汉台、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留坝县虽建立了应急成品粮油储备,但未达到“面粉5天、大米10天、食油60天”的保障规定。六是应急保障能力不高,各县区均未开展粮食应急业务培训,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七是支持粮食企业参与政策性粮油网上公开交易积极性不够。汉台、南郑、洋县、西乡、略阳、留坝、佛坪均未开展粮食企业参与政策性粮油网上公开交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粮安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工作。整改情况于2021年9月30日前以县区粮安考核办名义报市粮安考核办,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在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进行通报。要继续以构建和巩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强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积极推动“优质粮食工程”,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和应急粮油储备,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全面夯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基础,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0年度县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2020年度县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

第1名          城固县

                     第2名             

                     第3名          汉台区

                    第4名             

                     第5名          西乡县

                    第6名          宁强县

第7名          略阳县

第8名          镇巴县

第9名          南郑区

第10名        留坝县

第11名        佛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