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稻渔综合种养是绿色生态、高质高效、互利共生的朝阳产业,对丰富农产品供应,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我市稻渔综合种养生态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稳粮增收,提升水产品供给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主导。以“二产”理念做强“一产”,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抓点示范、创新机制,运用公司化、市场化等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坚持效益优先,通过培育经营主体、建设产业基地、壮大集体经济,把农民镶嵌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链上,实现多方共赢。

——坚持稳粮增收,推进综合种养。以“稳粮增收”作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根本,优先改造提升低洼稻田、低产稻田。按照农业农村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沟坑占比不高于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10%的指标要求,通过扩大同等粮食种植面积的方式补回产量,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坚持生态种养,确保产品质量。强化生态环保底线意识,充分利用稻鱼共生原理,拓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严格投入品监管,推广生态防控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加强养殖水域监测监管,落实生态治理措施,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切实保障稻渔综合种养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因地制宜,推动三产融合。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好调查论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积极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示范点,推动稻渔综合种养“农渔工旅”融合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到2023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努力实现“千斤粮,百斤鱼,万元钱”目标,保证粮袋子,丰富菜篮子,富裕钱箱子。全市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化水平快速提高,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种苗体系建设。实行苗种补贴和项目补助,筛选适宜优良养殖品种,积极引进适销养殖品种,建设原良种场或繁育示范基地,增强苗种供给能力。到2023年,建成泥鳅、小龙虾、中华鳖、蛙、鱼等原良种场或“育繁推”一体化基地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示范基地建设。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发展稻田养殖有一定基础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类型、不同模式和不同品种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按照模式新颖、稳产高效、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快创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稻渔特色小镇、示范基地、美丽渔村、田园综合体等典型样板,构建汉中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新格局,推进稻渔综合种养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链条化发展。到2023年,创建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2个、省级示范区4个,建立稻渔综合种养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示范基地6个、百亩以上示范基地6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三)抓好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水稻、水产、农机、物联网等相关行业资源,组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加强集中培训与巡回指导,积极推广成功的稻渔养殖模式、技术和品种,把培训班办到村头、田头,培训农民掌握稻田种养操作规程和先进技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性诱、灯诱等绿色防控产品防治水稻病虫害。到2023年,培育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大户10个以上、技术能手20名以上、职业农民300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四)加强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农户将承包地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向稻渔综合种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充分发挥经营主体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扶持,不断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稻渔综合种养经营主体,实现稻渔综合种养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转变。到2023年,力争培育稻渔综合种养龙头企业2个、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6个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五)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联动,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将稻渔综合种养与美食餐饮、特色民宿、渔事体验、休闲垂钓和科普教育等业态充分融合,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经济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到2023年,培育稻渔种养特色小镇、美丽渔村等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

(六)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味见汉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母品牌”,积极引导经营主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参与“味见汉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融入稻渔产品“优质、生态”理念,策划设计稻渔综合种养产品“子品牌”,大力推进稻渔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和商标注册。到2023年,力争培育认证稻渔综合种养“两品一标”产品3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中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涉农整合资金要向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倾斜,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通村组公路建设等项目都要向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延伸,完善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稻渔综合种养田间工程建设”等模式。统筹支持与稻渔综合种养相关的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建设,发挥财政金融的带动作用,有效采用信贷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民间金融资本进入,加快稻渔综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稻渔综合种养“332”投入模式(即每亩市级贴息提供无息贷款3000元,县区集体经济组织投资3000元,生产主体自筹2000-3000元),逐步形成“财政投入为引导、个人和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投入助力”的多元投入机制。从2021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列支稻渔综合种养专项经费2000万元(含市级渔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对新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经营主体和苗种生产主体进行扶持。市财政局制定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相关标准。市金融办组织制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建立风险基金池、开发稻渔保险险种具体模式和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也要拿出专项经费支持稻渔综合养殖产业发展,协调涉农整合资金支持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要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提供优惠利率,做好融资担保,支持开发“稻渔贷”产品,保障稻渔综合种养资金需求。健全风险保障机制,探索开展稻渔综合种养保险,市、县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扩大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资信担保公司、农发行汉中分行、人保财险汉中分公司,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招商引资。各县区要策划、梳理、包装一批稻渔综合种养基地、苗种项目,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金来汉投资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学习浙江、安徽、湖北等地稻渔综合种养经验,吸引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的企业及市场主体来汉发展。加强对现有经营主体的扶持和服务,帮助他们扩大面积、壮大经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四)激发创新动能。整合科技、信息、人才、市场等要素,组建汉中市稻渔产业创新交易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司化运营的方式,充分发挥科研、人才、设备、资源优势,全方位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交易中心要加强稻渔综合种养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品牌声誉及种养主体和消费者的权益,做好产品市场开发交易服务、品牌推介宣传、金融支持服务;强化产品消费端开发,做好线上线下市场指导,确保产出好产品、市场有销路、卖出好价钱;依托经营主体、示范基地,融入稻渔综合种养科技攻关创新机制,创建稻渔种植、养殖、加工综合体;搭建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协作平台,建立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机制,增强稻渔综合种养科技创新力;加强种养新技术新品种研究,探索将养殖的蚯蚓作为稻渔综合种养的饵料,降低投入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升养殖品质;加强消费端新产品开发,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品深加工,提高科技创新比重,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五)强化品牌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宣传“千斤粮、百斤鱼、万元钱”产业效益,推介稻渔产品、传播稻渔文化、打响稻渔品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示范样板,积极做好产业发展引导,为我市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用好农事节庆活动和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平台,强化稻渔综合种养区域公共品牌宣传力度,提升稻渔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六)加强督查考核。制定稻渔综合种养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对实施过程中不按技术规范操作,违背“稳粮增收”原则,出现“挖田改塘”破坏稻田耕作层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金补助,并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杜绝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非粮化”、“非农化”,切实夯实粮食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附件:

1. 汉中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工作领导小组

2. 汉中市(2021-2023)稻渔综合种养目标任务分解表

3. 汉中市(2021-2023)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汉中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考核办常务副主任

                市委督查办主任

                市发改委主任

                市科技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人社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文旅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经合局局长

        市金融办主任

        市供销社主任

        市资信担保公司董事长

        地电汉中分公司总经理

        农发行汉中分行行长

        人保财险汉中分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市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全市稻渔综合种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服务。

附件2

汉中市(2021-2023)稻渔综合种养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 区

稻田

面积(亩)

规划稻渔       养殖面积(亩)

2020年      基数(亩)

2021年       累计数(亩)

2022

累计数(亩)

2023

累计数(亩)

汉台区

140533

20000

3195

8300

14300

18300

南郑区

263049

20000

10275

21300

30800

36800

城固县

242639

17000

2520

7100

13000

17000

洋  县

169990

13500

510

3000

5500

8000

西乡县

122902

10000

495

2500

4000

5500

勉  县

152269

15500

3525

7500

12000

15000

宁强县

40695

3500

15

100

600

1000

略阳县

4724

1500

0

50

50

50

镇巴县

59869

2500

1492

2000

2200

2200

留坝县

2211

500

45

50

50

50

佛坪县

8375

1000

0

50

50

50

合  计

1207256

105000

22072

51950

82550

103950

附件3

汉中市(2021-2023)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县 区

国家级

示范区

(个)

省级

示范区

(个)

千亩示范基地(个)

百亩示范基地(个)

渔业

特色镇(个)

专业

示范村(个)

种苗基地(个)

示范大户(个)

技术能手(名)

职业农民(名)

龙头企业(个)

县级以上合作社(个)

县级以上家庭示范农场(个)

美丽渔村(个)

两品一标产品(个)

汉台区

0

1

1

12

2

3

3(市级1个)

1

3

50

0

1

1

0

0

南郑区

1

1

1

15

2

4

2

2

3

70

1

1

2

1

1

城固县

1

1

1

15

1

2

2

2

2

50

1

1

2

1

1

洋  县

0

0

1

8

1

2

1

1

3

35

0

1

1

0

1

西乡县

0

0

1

4

1

2

1

1

2

25

0

1

1

0

0

勉  县

0

1

1

10

1

2

1

1

2

45

0

1

1

0

0

宁强县

0

0

0

0

0

0

0

1

1

6

0

0

1

0

0

略阳县

0

0

0

0

0

0

0

0

1

3

0

0

0

0

0

镇巴县

0

0

0

1

0

1

0

1

1

10

0

0

1

0

0

留坝县

0

0

0

0

0

0

0

0

1

3

0

0

0

0

0

佛坪县

0

0

0

0

0

0

0

0

1

3

0

0

0

0

0

合  计

2

4

6

65

8

16

10

10

20

300

2

6

10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