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23年招商引资定期调度月考核排名季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汉中市2023年招商引资定期调度月考核排名季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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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23年招商引资定期调度月考核排名

季奖励办法(试行)

根据《汉中市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汉中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汉办发〔2022〕44号)、《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暨“三个年”活动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考核办法》(汉市考发〔2023〕2号),为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确保产业链招商实现新突破,圆满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期调度办法

(一)调度内容。全市招商引资内资、外资到位资金情况,超欠均衡进度情况,全市招商引资线索项目跟踪情况、协议项目转合同情况、合同项目开工情况和开工项目进展情况。

(二)调度方式。分为集中调度和分散调度。集中调度,在每月市政府重点工作调度会上,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与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争取等重点工作一并调度。分散调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产业链包抓领导主持,按照分散小型、灵活务实的原则开展调度,原则上每两周调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调度。

(三)参加人员。集中调度参加人员为每月市政府重点工作调度会参加人员。分散调度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县区(园区)和市直部门等参加。

二、月考核排名办法

(一)月考核排名对象

1. 县区组(11个)。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2. 园区组(4个)。汉中经开区、兴汉新区、航开区、滨江新区。

3. 产业链牵头单位组(9个)。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

(二)考核内容(具体见附件1.2)

1. 县区、园区

(1)均衡进度。内资市定到位资金、省际到位资金总量、任务完成比;外资到位资金总量、任务完成比。

(2)项目签约落地。签约产业链项目总投资额、引进亿元以上项目不低于50%、新签项目资金到位率、签约项目开工率。

(3)产业链招商。组建产业链招商分队、常态化开展分队招商,参加我省和我市组织的投促活动或自主举办投促活动。

(4)月调度交办事项落实。调度会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2. 产业链牵头单位

(1)项目签约落地。签约产业链项目、引进重大项目、签约项目开工率。

(2)产业链招商。建立和更新产业链《推介项目清单》《目标企业清单》、线索项目对接、组建产业链招商分队,常态化开展分队招商、参加我省和我市组织的投促活动或自主举办投促活动。

(3)月调度交办事项落实。调度会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三)考核排名程序

1. 考核时间及方式。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排名对象每月28日前,报送本月招商引资任务完成资料,市经合局根据省商务厅认定情况,查阅考核资料,抽查重点项目,实地核查进展,考核打分排名,并建立考核台账。

2. 排名通报方式。考核排名情况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市政府月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予以通报。

3. 考核结果运用。月度考核排名情况作为季度兑现奖励的重要依据,并按照30%的权重计入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

三、季奖励办法

依据《汉中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对月排名结果累加确定季度名次,即:每个月的排名相加,数值越小名次越高。每季度兑现奖励,奖励文件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一)奖金来源及额度测算

《汉中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规定,每年筹集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调节金共2030万元。其中,用于先进县区、园区和市直部门奖励为1150万元(其余用于招商引资先进市属国企、市经合局驻外分局,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利用外资先进单位、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等奖项奖励),按照季度奖励40%、年度奖励60%的比例,确定四个季度奖励共460万元(每季度兑现奖励115万元),年度奖励690万元。

(二)每季度奖励标准

1. 县区组奖励资金共80万元。对季度排名前三位的平川县区,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季度排名前两位的山区县,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

2. 园区组奖励资金共25万元。对季度排名前两位的园区,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

3. 产业链牵头单位组奖励资金共10万元。对季度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三)奖励资金用途

各获奖单位所得奖金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投促活动举办、招商引资工具资料制作等招商工作。

(四)试行时间及方式

季奖励从2023年第二季度起试行。在每季度之后的首月市政府重点工作调度会或相关会议上,设置举行招商引资季度奖励兑现颁奖环节。通过兑现奖励,牢固树立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鲜明导向,持续保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附件:

1. 汉中市2023年县区、园区招商引资月考核排名量化评分表(** 月)

2. 汉中市2023年产业链牵头单位招商引资月考核排名量化评分表(** 月)

附件1

汉中市2023年县区、园区招商引资月考核排名量化评分表(**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任务及分值权重

具体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

得分依据

考核
得分

均衡进度
(50分)

内资市定到位资金、省际到位资金总量、任务完成比。(总分25分,各12.5分)

市定到位资金、省际到位资金达到或超过均衡进度的得满分。低于均衡进度60%的不得分,完成60%以上的按比例得分。

外资到位资金总量、任务完成比。(25分)

外资达到或超过均衡进度的得满分。低于均衡进度的按比例得分。

项目签约
落地
(40分)

签约产业链项目总投资额。(10分)

签约产业链项目总投资额占全市的比重,按平川县区(园区)、山区县分组,第一名得满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1分。未签约产业链项目的不得分。

引进亿元以上项目不低于50%。(10分)

引进1亿元以上(入库)项目,平川县区(园区)高于60%的,山区县高于3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未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的不得分。

新签项目资金到位率(10分)

新签项目资金到位率超过全市平均值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资金到位率为0的不得分。

签约项目开工率(10分)

签约项目开工率超过全市平均值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开工率为0的不得分。

产业链招商(8分)

组建产业链招商分队,常态化开展分队招商。(6分)

外出招商分队个数、对接目标企业个数分别超过全市平均值得满分,每少一个扣0.1分。

参加我省和我市组织的投促活动或自主举办投促活动。(2分)

自主牵头举办产业链招商活动或配合参加省、市组织的展会、投促活动,得满分。未举办或未按要求参加不得分。

月调度交办事项落实
(2分)

调度会交办事项落实情况。(2分)

按时完成调度会交办事项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备注:1.内资、外资、项目填报须和报表系统一致。

      2.项目开工、投促活动、分队招商须附印证资料。

附件2

汉中市2023年产业链牵头单位招商引资月考核

排名量化评分表(**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任务及分值权重

具体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

得分依据

考核得分

项目签
约落地
50分)

签约产业链项目。(15分)

签约产业链项目个数超过产业链平均值的得满分,低于平均值的按比例得分。

引进重大项目。(15分)

项目投资额高于《2023年产业链招商工作方案》任务清单下限的得满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签约项目开工率(20分)

签约项目开工率超过全市平均值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开工率为0的不得分。

产业链
招商
40分)

建立和更新产业链《推介项目清单》《目标企业清单》。(总分10分,各5分)

具有产业链《推介项目清单》《目标企业清单》,且适时更新完善的得满分。

线索项目对接。(10分)

线索项目个数超过每条产业链平均值的得满分,低于平均值的按比例得分。

组建产业链招商分队,常态化开展分队招商。(10分)

外出招商分队个数、对接目标企业个数分别超过全市平均值得满分,每少一个扣0.1分。

参加我省和我市组织的投促活动或自主举办投促活动。(10分)

自主牵头举办产业链招商活动或配合参加省、市组织的展会、投促活动,得满分。未举办或未按要求参加不得分。

月调度交办事项落实
10分)

调度会交办事项落实情况。(10分)

按时完成调度会交办事项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备注:1.项目填报须和报表系统一致。

      2.项目开工、投促活动、分队招商须附印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