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汉中市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数字经济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汉中市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

(二)研究审议我市数字经济重点领域规划、政策措施,提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制定数字经济发展重点任务和年度计划。

(三)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数字经济发展中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数字经济发展重点任务,通报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黎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黄 斌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翟宏峰  市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市委办公室、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经合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汉中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汉中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数据局,负责提请召开全体会议,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开展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数据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县(区)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涉及会议议题的成员单位参加,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和专家参加。

(二)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讨论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单位并抄报市委、市政府,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研究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合力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