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汉中市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推动全市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施养老服务优化、医养融合发展、适老设施提升、老年产业培育、要素支撑保障5项行动,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着力打造省内一流银发经济发展高地、陕甘川毗邻地区养老服务高地。到2027年,我市银发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健全,建成全国知名旅居康养基地、全国知名银发经济特色园区,实现产值300亿元,到2030年,实现产值5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养老服务优化行动。

1.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培育居家上门服务机构,引导养老机构、家政企业等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大力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对独居、空巢、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到2027年,建成家庭养老床位6000张,每个社区至少发展1支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2.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在县(区)建设以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为主的服务设施,在镇(街道)推进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社区(村)开展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提质增效。到2027年,提升改造日间照料中心100个,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0个,新建(改造)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100个,物流配送、智能快递柜覆盖20%以上的社区。

3.优化机构养老服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价格合理、服务优质的养老机构。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重点向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及退役军人等入住养老机构。到2027年,全市养老机构达到130个,床位达到220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

4.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依托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多渠道增加助餐服务供给。支持餐饮场所等增加老年人助餐功能。推进“互联网+助餐”服务,精准对接老年助餐服务。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等,给予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到2027年,全市老年人助餐点达到300个,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5.优化农村养老服务。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强县(区)中心敬老院建设,将农村幸福院规范提升纳入村庄规划。鼓励基层老年协会等参与农村幸福院服务。到2027年,每个县(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村幸福院服务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

(二)实施医养融合发展行动。

6.加强医疗资源对养老机构服务支持。积极推进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统筹规划,支持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毗邻建设。大力开展医养结合,鼓励县(区)中医院设置一定数量的养老床位。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提升服务能力。

7.扩大居家社区医养服务供给。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将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延伸至家庭。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通过上门巡诊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衔接,探索老年人照护整体解决方案。

8.营造老年就医友好环境。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学科建设,提高老年病防治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能力建设。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保留适量的人工服务窗口,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三)实施适老设施提升行动。

9.全面推进适老化改造。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建设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健全老年人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支持网约车平台企业完善“一键叫车”服务功能。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探索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支持范围。到2027年,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率达到100%,实现社会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0户。

10.大力发展老年宜居社区。鼓励和支持养老地产开发,探索发展专为老年人设计建造,集居住、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社交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理特点,配备无障碍通道、防滑地板、紧急呼叫系统等。到2027年,全市高品质老年人宜居社区达到20个。

11.推动康复辅具行业发展。支持康复护理、康复辅助等产品研发设计。扩大助听器、拐杖、轮椅等传统器具供给。发展康复护理床、移位机、护理提醒等照护产品。到2027年,全市康复辅具生产企业达到20家,康复辅具租赁(共享)站点达到30个。

(四)实施老年产业培育行动。

12.发展抗衰老产业。大力支持开展中医药治疗慢性病、皮肤衰老、人体老化及毛发健康等研究。鼓励企业加强抗衰老特色产品研发,加强基因技术等在抗衰老领域的应用。推动基因检测、分子诊断等生物技术与延缓老年病深度融合,开发老年病早期筛查产品和服务。推进人参皂苷等化妆品原料研发和生产工艺开发。创新发展中药日化产品,引进培育一批知名医疗美容机构。

13.发展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大力构建集健康管理与教学、科研于一体的陕甘川毗邻区域知名一流健康管理医学中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等服务。合理布局专业筛查和检测机构、体检服务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医疗和康复机构以及保险服务机构等,提供完整的健康管理方案。

14.发展特色中医药产业。推动治疗老年病中药材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支持中药材主产县(区)建立“定制药园”,深度开发天麻等产品药用价值,成功注册一批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推动中药资源和温泉资源有机结合,在勉县、略阳、留坝等县打造一批特色中医馆、温泉理疗馆。支持汉中中药材交易中心、略阳中西部天麻贸易中心、宁强天麻国际交易中心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力争把汉中打造成区域性中药材交易集散基地。

15.发展健康食品产业。做强做优“味见汉中”品牌,大力发展黑米等营养方便食品、功能性食品、运动补剂、药食同源产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弘扬药膳文化,加强药膳研发,支持利用传统食养理论和特色食品原料资源开发养生药食、药汤等药膳产品。在汉台、略阳等县(区)打造特色药膳一条街。到2027年,培育相关食品品牌企业100家。

16.发展老年用品产业。充分发挥我市装备制造业优势,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老年产品研发制造。开发功能性老年服装、服饰、鞋帽产品,适老化家具、洗浴装置等日用产品,地面防滑产品,老年益智玩具等休闲陪护产品。针对机构养老、日间托养、上门护理等需求,开发清洁卫生、生活护理等产品。

17.发展智慧养老产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在各类养老场景集成应用。扩大健康管理、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供给。引进家用健康监测、生化指标检测等设备以及外骨骼机器人、仿生假肢、助行器、智能床垫等智能看护产品生产制造企业。到2027年,招引培育智慧养老服务产品制造企业20家。

18.发展旅居康养产业。打造“真美汉中、康养福地”全国知名旅居康养基地,开发一批精品旅居康养路线。在勉县、略阳等县推动“温泉+疗养”“温泉+康养”等融合业态发展。在宁强、留坝、佛坪等县打造一批高品质民宿。到2027年,建设省级旅居养老特色县(区)3个、旅居养老基地20个,包装打造精品旅居康养线路20条,年均来汉旅居康养300万人次。

19.发展老年文体产业。支持各类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加快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积极引进和培育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老年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广场舞等老年品牌赛事活动,打造消费新场景。到2027年,每年举办区域性或全国性老年人体育精品赛事2场以上;建成社区老年大学100个。

20.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建设老年人才智库,组织各领域老专家、老教授、退休人才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信息库,根据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特长等进行分类登记,实现人力资源共享。支持老年人依法依规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21.开发养老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多具有汉中特色、养老属性强,兼顾灵活性和稳健性的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体验。推行营业网点与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力争2025年底实现适老化网点全覆盖。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

(五)实施要素支撑保障行动。

2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在医疗美容、健康食品、老年用品、康复辅具等领域,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大力招引世界500强、国内外龙头企业在汉投资。依托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特色鲜明的全国知名银发经济园区。加强融资对接、政策指导,推动银发经济相关企业和产品孵化创新。到2027年,力争引入具有影响力的企业2至3家。

2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结合主责主业积极拓展银发经济相关业务,培育一批成长型银发经济产业中小企业。支持在健康养老等领域积极培育一批“领跑者”企业。鼓励依法成立银发经济领域社会组织,引导各类行业组织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孵化养老服务企业、制定服务标准、强化推介推广。

24.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将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支持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培训中心、宾馆、医院等改造为养老机构。城镇居住区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标准的,县(区)人民政府通过政府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25.加强资金政策支持。通过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的融资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慈善资金投入养老服务及银发经济相关产业项目。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26.增强专业人才储备。全面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培养,支持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医药保健等银发经济相关专业。支持发展家政、护理等特色劳务品牌。到2027年,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政、物业从业人员10000人次。

27.促进老年消费提升。积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老年用品消费升级,支持老年人购置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智能化设备。鼓励商场超市等设立线下老年用品展示、售卖专区,培育一批特色品牌。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支持大型商超在重阳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举办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主题促消费活动。

28.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强化入住机构老年人人身安全保障,严厉查处欺老虐老行为。探索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深查细改服务质量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老龄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协调作用,积极研究并推动解决银发经济发展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银发经济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发展银发经济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评估指导。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银发经济评价机制,将银发经济发展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绩效评估。各县(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强化老龄产业动态监测分析,促进银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全力推动普及积极老龄观,将发展银发经济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银发经济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发展银发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

1.汉中市银发经济重点任务清单

2.汉中市银发经济重点任务指标

3.汉中市银发经济重点任务指标分解表 

4.汉中市银发经济产值目标

(附件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