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实施方案》《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实施方案


为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调整优化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投控集团)运营架构,增强服务产业发展核心功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根据《汉中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汉办字〔2024〕90号),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市投控集团成立于2017年5月,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主要经营资本运作、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受托管理专项资金等业务。目前,市投控集团已设立党委、董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4人(党委书记兼董事长1人、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人、集团副总经理1人、总会计师1人),集团内设办公室、规划发展、董办、人力资源、监察审计、财务、投资、资本市场、风险控制9个部门;全级次企业共89户,其中:集团直投自营58户(正常运营36户)、并表企业31户(正常运营29户)。共有员工1686人,其中:直投自营公司477人(本部45人、水务集团328人、其他公司104人)、划转并表企业1209人。

二、目标定位

(一)功能定位。以产业投资和资本运营为发展方向,定位为我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核心功能是围绕全市“5+3”重点产业集群,支持地方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通过开展投融资、产业培育、资本运作和财务性投资、阶段性持股,构建资本运营、金融服务、产业投资和资产管理四大核心板块,服务我市产业发展。

(二)经营范围。包括国有企业股权出让、兼并重组、混改等国有资本运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基金等金融服务;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资源进行价值转化及特色农业、低空经济、文旅康养等产业培育孵化投资;国有经营性低效、闲置资产开发盘活。

(三)主要目标。力争2025年底资产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2026年底资产规模达到250亿元以上,争创AA+评级。

三、组织架构

通过剥离并表企业,清理注销空壳子企业,股权转让及内部整合同类企业,到2025年底市投控集团所属企业控制在30户以内,形成“集团总部+专业子公司”组织架构,包括资本运营、金融服务、产业投资、资产管理4大业务板块。

(一)资本运营板块。管理市国资委持有的参股企业股权,通过收购、出售、兼并重组等方式,将国有资本向我市重点产业、重要民生领域集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汉中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

(二)金融服务板块。通过设立、参与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金融工具,构建产业赋能平台,积极拓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类金融业务,管理和运作好政府投资基金、纾困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重大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地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三)产业投资板块。依托“两山公司”,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资源进行价值转化,以及医药康养、文化旅游、特色农业、低空经济等地方战略产业培育孵化,开展财务性投资、阶段性持股实现投资收益。

(四)资产管理板块。管理盘活市属经营性低效、闲置资产,挖掘资产价值。

四、重组整合

(一)人员优化整合。将市投控集团与汉中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领导班子和人员进行整合,设立新的市投控集团领导班子,由整合后的新领导班子制定整合后企业的战略目标与业务规划,确保整合后达到预期目标。

(二)资产有序整合。由市投控集团有序承接市水投集团资产、债务及在建项目,确保市水投集团在建项目顺利推进。对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所属企业进行脱钩改革,有序划入市投控集团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三)资源集中整合。鼓励市投控集团规范参与市本级林业、生态综合治理、数据资产等存量资产资源盘活。

市政府将根据市投控集团业务发展需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市投控集团转型为全市专业化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主平台。

五、经营机制

(一)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运行机制。深化市投控集团内部“六定”改革。一是定机构。原则上市投控集团内部子企业层级不超过2级,内设机构不超过8个,各级子企业内设机构不超过4个,如超出,须报市国资委备案同意后增加。二是定职数。根据《汉中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合理控制市投控集团领导班子职数,实行集团公司副职兼任子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合理控制总部中层和子企业管理层人数。三是定员额。市投控集团推行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实行用工总量与劳动生产率挂钩。四是定机制。建立选人用人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机制。五是定薪酬。严格执行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薪酬与利润、业绩、贡献、能力挂钩。六是定任期。全面推行董事会任期制、经理层聘任制、员工合同制,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二)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营业收入、净利润、人均利润、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作为经营业绩考核重点指标,完善精准化差、异化考核机制,实行经营业绩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明确不同考核周期目标任务,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形成工资总额与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联动机制。

六、内部治理

(一)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董事长、总经理行权履责清单,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科学设立投资决策、审计与风险防控、薪酬管理等专门委员会。加强对子企业投融资、财务管理、债务风险、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监管。开展“控股不控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控股股东责任。

(二)完善机构设置。着力完善内控体系,落实激励和约束制度建设。落实董事会、经理层职权和履职方式,减少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强化法务、内审部门力量,实现扁平化管理、实体化运作。

(三)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项目偏离度管控,规范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项目决策程序为:总经理办公会立项,风险控制委员会评估、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后,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对每个投资项目,企业应成立项目组,设项目经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四)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市投控集团年度投融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加强对负债规模和负债率的动态监测和双重管控,资产负债率应控制在65%以内。严格落实“631”债务防控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底线。

七、债务化解

(一)加强应收款项清收。开展应收款项清收专项行动,形成清收方案,细化清收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间节点,采取以资抵债、合作开发项目、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做到应收尽收,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二)分类化解存量债务。全面剥离公益性资产,开展高息融资清理专项行动,穿透式核查融资综合成本,全面清理年息4.5%以上存量融资,进一步压减融资成本。按照“一债一策”债务化解策略,逐笔分析、分类化解,有效利用资产置换、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等措施,实现“短期变长期,高息变低息”。

(三)加强担保风险管控。坚持量力而行、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则,完善担保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担保决策程序,严禁对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格控制担保规模,严格防范代偿风险,严禁向民营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八、党的建设

(一)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市投控集团要制定本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将党的建设内嵌到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积极引进懂经营、会管理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公司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九、任务分工

(一)市国资委职责。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专班指导下,从部门和企业抽调人员成立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市投控集团改革工作的总协调、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市投控集团资产清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按照市政府授权负责改革后市投控集团规范治理、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工作。

(二)市委组织部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办理现有市管干部的转任手续,对市投控集团及划转市投控集团企业中原有市管干部进行管理,负责市投控集团改革后领导班子配备、干部考察任免、人员调配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职责。指导协助市投控集团开展政府债务化解工作,通过债务置换等多种方式化解隐性债务,负责落实市投控集团改革相关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配合市国资委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四)市审计局职责。对市投控集团改革过程中的资产划转、债务处置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市国资委做好审计评估工作。

(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对经审计的国有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负责配合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开展市投控集团改革过程中资产划转、国有产权确权等相关工作。

(六)其他部门职责。市城市管理局、市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负责各自领域内资源有序整合移交市投控集团。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市投控集团董事长任副组长的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市投控集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投控集团;办公室成员由市投控集团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落实市投控集团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积极稳妥开展改革具体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各公司清产核资、资产划转等工作,制定改革任务清单和推进时间表,细化资产、业务整合内容及布局,完成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章程修改、登记变更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三)完善配套机制。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明确市投控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方面的权限,提高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四)强化操作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规范管理和全程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工作顺利稳妥推进。




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改革实施方案


为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调整优化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运营架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根据《汉中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汉办字〔2024〕90号),现制定市城投公司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市城投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为市属国有全资公司,注册资本3.52亿元。股东为市国资委、市投控集团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2.36%、40%和7.64%,主体信用评级AA,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开发利用,是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国开行陕西分行全市扶贫贷款的承接主体。目前,市城投公司已设立党委、董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6人(党委书记兼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1人,副总经理2人,党委委员1人),公司内设综合(党务)办公室、督查室、工程管理部、项目策划合同造价部、投融资部、招商销售资产管理运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纪检监察(内审)室10个部门;全级次企业共19户,共有员工235人,其中城投本部135人,子公司100人。

二、目标定位

(一)功能定位。以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营为发展方向,定位为我市城市综合建设运营服务商,核心功能是围绕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承担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运营服务保障任务,通过实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经营城市资源、推动产城融合,构建城市建设、城市运营、能源开发、公用事业服务四大核心板块,将市城投公司打造为城市建设主力军、城市发展投资商、城市运营总平台。

(二)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程施工、能源开发利用、产业投资开发、公用事业服务等依法批准开展的其他业务。

(三)主要目标。力争2026年底资产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完全退出市级政府融资平台。2027年资产规模达到250亿元,争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三、组织架构

通过清理注销空壳类企业、剥离非主营业务、整合同质化业务,到2025年底,市城投公司所属企业控制在13户以内,形成“城投公司+项目公司”组织架构。包括城市建设、城市运营、能源开发、公用事业服务4大业务板块。

(一)城市建设板块。主要包括土地整理、片区开发、“XOD”模式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工程建设。

(二)城市运营板块。主要包括智慧城市、城市服务等业务领域;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等,开展“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业务。

(三)能源开发板块。主要包括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能源基础设施、储能产业等新能源业务。

(四)公用事业服务板块。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公共交通服务、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城市燃气供应、地下管廊运营、地下空间及人防资产运营、人力资源开发、全过程咨询管理等业务领域。

四、重组整合

(一)人员优化整合。将市城投公司与汉中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集团)领导班子和人员进行整合,设立新的市城投公司领导班子,由整合后的新领导班子制定整合后企业战略目标与业务规划,确保整合后达到预期目标。

(二)资产有序整合。由市城投公司有序承接市交投集团资产、债务及在建项目,确保市交投集团在建项目顺利推进。对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所属企业进行脱钩改革,有序划入市城投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三)资源集中整合。鼓励市城投公司规范参与市政一体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权、公共停车场建设及经营权、市域内管道燃气供应经营权、城市燃气供应经营权、户外广告经营权、污水处理经营权、供热经营权等存量资产资源盘活。

市政府将根据市城投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市城投公司实体化、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转型发展。

五、经营机制

(一)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运行机制。深化市城投公司内部“六定”改革。一是定机构。原则上市城投公司子企业层级不超过2级,内设机构不超过8个(不含党组织工作机构),各级子企业内设机构不超过6个,如超出,须报市国资委备案同意后增加。二是定职数。根据《汉中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合理控制市城投公司领导班子职数,实行集团公司副职兼任子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合理控制总部中层和子企业管理层人数。三是定员额。市城投公司推行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实行用工总量与劳动生产率挂钩。四是定机制。建立选人用人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机制。五是定薪酬。严格执行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薪酬与利润、业绩、贡献、能力挂钩。六是定任期。全面推行董事会任期制、经理层聘任制、员工合同制,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二)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营业收入、净利润、人均利润、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作为经营业绩考核重点指标,完善精准化、差异化考核机制,实行经营业绩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明确不同考核周期目标任务,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形成工资总额与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联动机制。

六、内部治理

(一)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董事长、总经理行权履责清单,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科学设立投资决策、审计与风险防控、薪酬管理等专门委员会。加强对子企业投融资、财务管理、债务风险、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监管。开展“控股不控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控股股东责任。

(二)完善机构设置。着力完善内控体系,落实激励和约束制度建设。落实董事会、经理层职权和履职方式,减少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强化法务、内审部门的力量,实现扁平化管理、实体化运作。

(三)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项目偏离度管控,规范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并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项目决策程序为:总经理办公会立项,审计与风险防控委员会评估、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对每个投资项目,企业应成立项目组,设项目经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四)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市城投公司年度投融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加强对负债规模和负债率的动态监测和双重管控,资产负债率应控制在65%以内。严格落实“631”债务防控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底线。

七、债务化解

(一)加强应收款项清收。开展应收款项清收专项行动,形成清收方案,细化清收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间节点,采取以资抵债、合作开发项目、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做到应收尽收,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二)分类化解存量债务。全面剥离公益性资产,开展高息融资清理专项行动,穿透式核查融资综合成本,全面清理年息4.5%以上存量融资,进一步压减融资成本。按照“一债一策”债务化解策略,逐笔分析、分类化解,有效利用资产置换、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等措施,实现“短期变长期,高息变低息”。

(三)加强担保风险管控。坚持量力而行、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则,完善担保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担保决策程序,严禁对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格控制担保规模,严格防范代偿风险,严禁向民营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八、党的建设

(一)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市城投公司要制定本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将党的建设内嵌到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积极引进懂经营、会管理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公司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九、任务分工

(一)市国资委职责。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专班指导下,从部门和企业抽调人员成立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市城投公司改革工作的总协调、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市城投公司资产清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按照市政府授权负责改革后市城投公司规范治理、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工作。

(二)市委组织部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办理现有市管干部的转任手续,对市城投公司及划转市城投公司企业中原有市管干部进行管理,负责市城投公司改革后领导班子配备、干部考察任免、人员调配等工作。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责。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内部层级压减、整合重组、资产清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配合市国资委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四)市财政局职责。指导协助市城投公司开展政府债务化解工作,通过债务置换等多种方式化解隐性债务,负责落实市城投公司改革相关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配合市国资委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五)市审计局职责。对市城投公司改革过程中的资产划转、债务处置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市国资委做好审计评估工作。

(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对经审计的国有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负责配合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开展市城投公司改革过程中资产划转、国有产权确权等相关工作。

(七)其他部门职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负责各自领域内资源整合有序移交市城投公司。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市城投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的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改革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市城投公司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投公司;办公室成员由市城投公司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落实市城投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积极稳妥开展具体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各公司清产核资、资产划转等工作,制定改革任务清单和推进时间表,细化资产、业务整合内容及布局,完成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章程修改、登记变更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三)完善配套机制。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明确市城投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方面的权限,提高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四)强化操作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规范管理和全程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工作顺利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