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从政策制定源头防止出现增加基层负担的情形,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健全市政府文件精简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市政府发文立项管理。市级各部门单位(含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下同)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当年度拟以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下同)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项目,填写发文立项报批表(详见附件1)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口联系科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报送情况,编制年度发文计划,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后执行。未列入计划的,除市政府明确要求,一般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按程序报请批准后执行。
市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工作制度(试行)》(汉减负办发〔2024〕2号)要求,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统计拟以市政府名义发文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和本部门单位发文计划,以及上季度发文计划落实情况,填写季度文件计划管理清单(详见附件2)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口联系科室审核备案。
二、实行市政府文件负面清单制度。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未经审批或备案的评比达标表彰类、示范创建类文件,一律不发。由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市级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省政府文件没有明确要求配套的,一般不制发市政府配套文件。除落实上级领导来汉调研指示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等确需印发分工方案外,一般不单独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分工方案。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成员调整,除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外,其他成员调整不以市政府名义发文。上级文件已发至县级或公开发布的不再转发;党中央文件不得转发;除省政府办公厅批准,不得转发省政府文件,不得擅自变更文件阅读传达范围。部门单位、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和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
三、严格控制文件数量篇幅。市政府发文严格实行总量管控,杜绝以“红头”变“白头”、正式改便笺、多文合一等方式规避发文数量管理,年度实际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除部署综合性工作外,市政府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市政府文件应当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简明扼要,着重提出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与上位文件重复率不得超过30%。
四、加强市政府文件评估审查。制发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时,需进行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查、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涉及市场主体的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文件起草部门在送审文件稿时需提供有关审查意见。其中,文件起草部门负责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初步评估,并随文报送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表(详见附件3),市政府办公室在办理市政府文件中做好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审核把关工作。
五、实行退文提醒通报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对未落实文件立项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字数篇幅规定、评估审查要求及内容格式、行文规则存在明显问题的文件送审稿实行退文处理。对反复出现上述情形的,下发提醒函并视情在全市通报。
六、规范收文登记管理。各县(区)、园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健全收文登记台账,分级分类、规范登记收到的市政府文件、市政府领导批示、市级部门单位文件、通报简报、政务信息、预警预报等文件信息资料,为查阅、调取工作提供高效便捷指引。
附件:
1.市政府文件发文立项报批表
2.市级部门单位 年第 季度文件计划管理清单
3.制发市政府文件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表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附件1
市政府文件发文立项报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拟发文标题 |
|
|
拟发文形式 |
|
|
制定依据 |
|
|
主要内容 |
|
|
制定时限 |
|
|
备 注 |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备注:1. 各部门单位可根据以上内容自行调整表格或另附材料;2. 报批表需加盖部门单位公章;3. 一个发文项目填报一份报批表;4. 拟发文形式选填汉政发、汉政字、汉政办发、汉政办字中一项;5. 发文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报市司法局。
附件2
市级部门单位 年第 季度文件计划管理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
本季度发文计划 |
上季度发文计划落实情况 |
|||||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文件计划(件)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文件计划 (件) |
实际发文(件) |
|
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发文 |
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发文 |
|||||
|
|
|
|
|
|
|
|
|
|
|
|
|
|
|
|
|
本部门单位发文 |
本部门单位发文 |
|||||
|
|
|
|
|
|
|
|
|
|
|
|
|
|
|
|
|
有关情况说明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填报单位”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2.“发文机关”包括本级单位及下属有发文权限的单位,及办公室设在本部门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3.“发文字号”为全口径管理,包括“发”“字”及上行文、便笺等所有正式公文;4.“发文计划”为本发文字号本季度计划发文数量;5.“有关情况说明”栏,第一季度填报时应注明上一年度发文总数和本年度发文计划,季度发文超过计划数时予以说明;6. 本表格行数根据需要可增加。
附件3
制发市政府文件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表
|
拟制发文件 标 题 |
|
|||||
|
对照《若干规定》评估事项 |
是 否 符合要求 |
|||||
|
切实 精简 文件 |
1. 先立项、后起草。 |
是□否□ |
||||
|
2. 未明确要求配套的,经申请核准同意。 |
是□否□ |
|||||
|
3. 除部署综合性工作外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者具体任务的不超过4000字。 |
是□否□
|
|||||
|
4. 市政府制发的文件,“总体要求”没有单列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等小标题。 |
是□否□
|
|||||
|
5.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件,没有单列“总体要求”,“组织保障”部分没有分段阐释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宣传引导等内容。 |
是□否□
|
|||||
|
6. 没有对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工资福利待遇和税收优惠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
是□否□ |
|||||
|
7. 没有提出报送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 |
是□否□ |
|||||
|
8. 没有提出制定配套文件的要求。 |
是□否□ |
|||||
|
9. 与上位文件内容重复率没有超过30%。 |
是□否□ |
|||||
|
严格精简会议 |
10. 已制发文件的工作事项,没有提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要求。 |
是□否□ |
||||
|
11. 没有随意提出超规模、超规格召开会议要求。 |
是□否□ |
|||||
|
12. 没有随意提出会议上搞一般性工作汇报、表态等要求。 |
是□否□ |
|||||
|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
13. 没有设定计划外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
是□否□ |
||||
|
14. 没有将调研结果作为考核问责的依据。 |
是□否□ |
|||||
|
15. 没有频繁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 |
是□否□ |
|||||
|
16. 没有设置未经审批的“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 |
是□否□ |
|||||
|
17. 没有随意提出通过签订承诺书、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挂牌督办等方式变相设置考核事项。 |
是□否□ |
|||||
|
18. 没有随意提出按月度、季度频繁搞排名通报,或以通报排名的形式变相进行考核。 |
是□否□ |
|||||
|
规范借调干部 |
19. 除专门文件外,没有对借调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
是□否□ |
||||
|
20. 没有提出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干部等要求。 |
是□否□ |
|||||
|
规范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 序管理 |
21. 没有随意提出向基层要数据材料等要求。 |
是□否□ |
||||
|
22. 没有随意提出强制推广下载使用政务应用程序的要求。 |
是□否□ |
|||||
|
23. 没有将政务应用程序的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 |
是□否□ |
|||||
|
24. 没有强制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等。 |
是□否□ |
|||||
|
规范明晰基层 权责 |
25. 没有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或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变相下放。 |
是□否□ |
||||
|
26. 没有随意以落实属地管理、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制度上墙等方式,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转嫁乡镇(街道)、村(社区)。 |
是□否□ |
|||||
|
27. 没有随意要求村级组织设立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工作站、协会等工作机构并挂牌、配备力量。 |
是□否□ |
|||||
|
28. 没有随意新增“某长制”、网格员等事项。 |
是□否□ |
|||||
|
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 |
29. 没有新增未经批准的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以及“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 |
是□否□ |
||||
|
30. 没有要求县级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以及乡镇(街道)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或搞创建结果排名。 |
是□否□ |
|||||
|
31. 没有提出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等要求。 |
是□否□ |
|||||
|
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和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增加基层负担的情形。 |
是□否□ |
|||||
|
文件起草(牵头)部门自评估情况 |
(例:已逐一对照评估事项,符合为基层减负要求。)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政府办公室 政务科室复核 评估意见 |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市政府办公室 秘书科(法规科)复核评估意见 |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