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中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3日
汉中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问题整改硬仗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补齐我市城乡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扎实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聚力聚焦、系统整改,聚焦典型案例和突出短板,立行立改、溯源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既着力解决具体点位和环节的突出问题,又注重提升整体治理效能;坚持同向发力、协调联动,健全跨部门、跨层级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公众参与工作合力;坚持建管并重、常态长效,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又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治理模式向常态化、精细化、高效化转变。用三年时间分年度完成城乡生活污水攻坚任务(详见附件2、3、4),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加快典型案例指出问题整改
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指出的管网混错接和缺陷问题整治未完成、南郑区污水处理厂长期满负荷运行导致部分无法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雨洪口外排、汉台区东西排洪渠存在水体黑臭情况等3个具体问题,落细落实整改措施,紧盯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配合,汉台区、南郑区政府,兴汉新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二)科学编制雨污分流专项规划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加快修编新一轮中心城区雨污分流专项规划,系统梳理现有污水处理厂布局、雨污水合流管网布局、排水渠道截污治理情况等基础信息,科学制定雨污水系统建设方案。各县要及时修编完善排水规划,增强规划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各县具体落实)
(三)加快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改造
1.做好问题管网整治。按照“消化存量、严防增量”原则,2025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887处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各县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整治方案,科学有序推进整治,2026年底前完成301处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各县(区)、市级园区具体落实。以下各项工作任务均需各县(区)、市级园区具体落实,不再列出〕。加快排水管网“老破旧”问题整治,对已建成移交的超使用年限、材质落后、问题突出市政污水管网加快改造,更新修复破损污水检查井,逐步淘汰砖砌检查井,提高排水设施质量(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强化污水管网质量源头管控,加强排水管材质量监管,将污水管网管材等相关产品列入监督抽查范围,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劣质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全链条质量监管体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加快城市现有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解决因雨季水量增加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直排混排影响水环境等问题。2027年底前完成城区(县城)47.91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对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加快截污干管建设,消除城市(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混排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新建道路同步规划建设雨污管网,预留足够管网接口,方便周边房屋建筑雨污管网接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自然资源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级增效
1.推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补缺、适度超前”原则,精确测算污水排放总量、污水处理能力,科学确定城区(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优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功能布局,加快江南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和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确保2026年底处理能力达5万吨/日。统筹梁山片区未来城市发展需求,推进汉山片区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前期规划论证和选址,进一步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和长距离运输等问题。各县要评估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能力,结合实际开展改扩建工作,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抓好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建设和可持续运维。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勉县、洋县、西乡县、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等3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基本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提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在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时,统筹考虑污泥处置,防止因委托的第三方处置企业停产、减产导致污泥不能及时清运处置、长期堆存等问题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3.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污水处理费为基础、财政补贴为补充、社会资本参与为辅助的经费保障体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理顺污水处理费管理体制,完善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有效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保障排水管网等收集设施的维护资金。鼓励运营单位通过技术改造、优化工艺流程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排水管网设施管理
1.强化排水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确保生活污水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重点排水户全面落实排水许可要求。(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2.强化排水过程监管。加强市政管网、河湖水体巡查监管,实行问题排查溯源联合执法。加大酒店、沿街餐饮、夜市摊点等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问题整治,严厉查处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小散”经营户将污水排入(倒入)雨水箅子、雨水管道、排洪渠等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工业企业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对污染排放进行监测和管理。工业园区污水须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二次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工业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加大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通过雨水口和雨水管网非法排污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排水户排水监管体系,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监管,对违法排水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六)完善管网运行维护机制
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督促指导县(区)、园区对排水管网进行巡查养护,强化管网清疏管养工作。持续推进“厂网一体”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鼓励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将内部排水管网委托市政主管单位运行维护,实现管理“一张网”。市政排水管网主管单位应配套建立权责明晰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定额实施维护,保障管网健康运行。(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污水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加强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集约化水平。对常住人口少、居住分散、具备环境消纳能力的,结合改厕工作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对城乡结合部、城镇周边且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结合城镇排水现状和发展规划,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治理模式;对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行政村,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进行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抓好城乡水系源头管控治理
强化全链条水质监管。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健全完善城市水体及上游水库、灌溉渠、排洪渠道等日常管护和巡查机制,坚持清淤、截污、控源同步发力,定期开展河道沟渠清淤疏浚,持续推进河湖库清漂,及时发现处置垃圾、污水入河问题,落实巡查、报告、销号机制,建立动态整治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沟渠河道沿线畜禽养殖场所水污染风险,加强水产养殖管控,科学划定禁养区,定期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绿色农业生产方式,持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三水”统筹治理
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共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快重点行业水效提升改造,推广工业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强工业节水典型示范引领和监管(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中水回收利用,加快中水输送管网建设,构建“源头处理—区域联网—分质供水”的中水管网体系。支持新建小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中水回收利用设施,实现“就地收集、就地处理、就地利用”(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成立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发改、住建、城管、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向中央和省级对口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各类资金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各县(区)、园区要认真落实专班工作要求,推进任务落地实施,积极谋划项目,建立项目清单,为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奠定基础,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附件:
1.汉中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汉中市2025年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
3.汉中市2026年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
4.汉中市2027年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
附件1
汉中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市政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副秘书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
汉台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南郑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城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洋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勉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宁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略阳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镇巴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留坝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佛坪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兴汉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和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
附件2
汉中市2025年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
|
序号 |
年度目标 |
工作任务 |
工作举措 |
完成 时限 |
责任部门 |
落实单位 |
|
1 |
完成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 |
全面完成中心城区887处(汉台区525处、南郑区350处、汉中经开区1处、兴汉新区11处)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 |
指导汉台区、南郑区、兴汉新区按照计划,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 |
2025年12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
汉台区政府 南郑区政府 兴汉新区管委会 |
|
2 |
推进城市雨污合流(混排)整治 |
完成城区15.82公里(汉台区3公里、南郑区5.7公里、城固县3公里、洋县0.5公里、西乡县1.2公里、宁强县0.15公里、勉县0.77公里、略阳县0.6公里、镇巴县0.9公里)雨污分流建设改造任务。 |
一是及时包装谋划项目,积极争取中省政策资金支持;二是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
2025年12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汉台区政府 南郑区政府 城固县政府 洋县政府 西乡县政府 宁强县政府 勉县政府 略阳县政府 镇巴县政府 |
|
3 |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开工建设,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 |
加快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25年8月底39个建制镇消空白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全部开工。 |
主动发挥主管行业部门职能,积极协调解决各县(区)在建设过程中的用地、资金等各方面困难,确保建设任务尽早落地实施。 |
2025年12月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各县(区)政府 |
|
4 |
完成省上下达的12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3.6%以上。 |
积极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指导略阳县、留坝县、佛坪县率先开展美丽乡村整县推进示范县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5%以上。其他县(区)按照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 |
因地制宜,结合农村改厕、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资源化利用等方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2025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5 |
保障灌溉供水水质安全 |
定期开展大中型灌区灌溉水水质监测 |
对全市18个大中型灌区灌溉水质进行随机抽检,及时对灌区渠道清淤维护,确保灌溉供水水质安全。 |
2025年12月 |
市水利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6 |
对污水管网、排水管材等相关产品抽检批次不少于3批次 |
强化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管理,加强排水管材质量安全监管 |
在汉中市第三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将污水管网,排水管材等相关产品列入监督抽查范围 |
2025年12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7 |
完成十四五农村改厕任务 |
2025年新建或改造农村卫生厕所8987座,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以上。 |
一是因地制宜推广符合实际的改厕模式;二是加强农村改厕全过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改厕技术规范标准,强化施工队伍培训与监管,严把产品设备质量关、施工验收关。三是对已改造厕所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改一个、成一个。 |
2025年12月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附件3
汉中市2026年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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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度目标 |
工作任务 |
工作举措 |
完成 时限 |
责任部门 |
落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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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完成县城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 |
全面完成各县共计301处(城固县172处、洋县18处、西乡县5处、宁强县4处、略阳县11处、镇巴县76处、佛坪县15处)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 |
指导各县按照计划,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 |
2026年12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
城固县政府 洋县政府 西乡县政府 宁强县政府 略阳县政府 镇巴县政府 佛坪县政府 |
|
2 |
推进城市雨污合流(混排)整治 |
完成城区17.68公里(汉台区10公里、南郑区1.3公里、城固县3公里、洋县0.48公里、西乡县2.9公里)雨污分流建设改造任务。 |
一是及时包装谋划项目,积极争取中省政策资金支持;二是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
2026年12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汉台区政府 南郑区政府 城固县政府 洋县政府 西乡县政府 |
|
3 |
完成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消空白任务,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持续提高 |
加快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26年年底建制镇消空白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
主动发挥主管行业部门职能,积极协调解决各县(区)在建设过程中的用地、资金等各方面困难,确保建设任务尽早落地实施。 |
2026年12月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各县(区)政府 |
|
4 |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7.3%以上。 |
指导汉台区、宁强县、镇巴县开展美丽乡村整县推进示范县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5%以上。略阳县、留坝县、佛坪县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其他县(区)完成年度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 |
结合省上下达的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目标,分解落实年度任务,指导县(区)通过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
2026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5 |
保障灌溉供水水质安全 |
定期开展大中型灌区灌溉水水质监测 |
对全市18个大中型灌区灌溉水质进行随机抽检,及时对灌区渠道清淤维护,确保灌溉供水水质安全。 |
2026年12月 |
市水利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6 |
对污水管网、排水管材等相关产品抽检批次不少于5批次 |
强化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管理,加强排水管材质量安全监管 |
将污水管网、排水管材等相关产品列入年度抽检计划,抽检产品不少于5批次 |
2026年12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7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定在88%以上 |
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完善农村厕所建设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厕污共治。 |
指导县(区)因地、因需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 |
2026年12月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政府 |
附件4
汉中市2027年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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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度目标 |
工作任务 |
工作举措 |
完成 时限 |
责任部门 |
落实单位 |
|
1 |
全面完成城市雨污合流(混排)整治 |
完成城区14.41公里(汉台区8.11公里、城固县2.9公里、西乡县3.4公里)雨污分流建设改造任务。 |
一是及时包装谋划项目,积极争取中省政策资金支持;二是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
2027年12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汉台区政府 城固县政府 西乡县政府 |
|
2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
加强市级行业部门指导,确保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
持续建立健全污水治理行业运行管理制度,要求各县(区)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
2027年12月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3 |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0%以上。 |
持续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美丽乡村整县推进示范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 |
指导县(区)通过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积极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结合省上下达的年度治理管控目标,分解落实任务,加快推进,确保全面完成。 |
2027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4 |
保障灌溉供水水质安全 |
定期开展大中型灌区灌溉水水质监测 |
对全市18个大中型灌区灌溉水质进行随机抽检,及时对灌区渠道清淤维护,确保灌溉供水水质安全。 |
2027年12月 |
市水利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5 |
对污水管网、排水管材等相关产品抽检批次不少于5批次 |
强化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管理,加强排水管材质量安全监管 |
将污水管网、排水管材等相关产品列入年度抽检计划,抽检产品不少于5批次 |
2027年12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
6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定在88%以上 |
因地、因需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统筹推进厕污共治。 |
指导县(区)因地、因需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 |
2027年12月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政府 市级园区管委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