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编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编

市政府系统办理情况汇编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市四届人大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170件,转市政府系统161,具体交由31个部门单位4个县区办理,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1件,占4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3件,占52%;因目前条件限制无法解决或只作解释说明的7件,占4%。从代表反馈意见看,满意率99%。现将市政府系统承办的161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概述汇编如下(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解释说明)。

  第1号:关于建设中心城市垃圾发电厂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汉中垃圾发电项目,2014年以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隆庆带领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赴北京等地多次专项考察,建议此项目在“十三五”末期建设为宜。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考察组意见和建议。今年5月,市发改委按照政府领导批示,牵头带领相关部门赴苏州、南京等地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进行考察论证考察报告已报市政府研究。

  第2号:关于落实失独家庭政府政策性生活补贴的建议

  市卫计局办理情况:一是落实政策,对失独家庭重点落实了每月扶助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养老安置、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等政策。二是关怀活动,建立了失独家庭信息库,不定期了解失独家庭诉求和困难;开展了“一对一关怀行动”、“会员进万家、点亮微心愿”、“计生救助绿色通道”、“生育关怀保险先行”等系列活动,并在重大节日发放慰问金、慰问品。三是严格督查,把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各级各有关方面切实把关怀失独家庭工作做实。

  第3号:关于充分关注现有企业下滑趋势,帮助中小企业创新转型的建议

  市工信委办理情况:一是通过提升资源开发水平、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二是着力加强装备制造、现代材料、绿色食药、旅游产品、高新技术等五大集群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三是从强化规划引领、做好协作配套、优化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的发展水平和承载能力,形成互利双赢格局;四是以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品牌创新为推手,促进企业内生发展动力。通过一系列措施,2014年我市建成国家级技术研发机构1个,省级技术中心12个,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18个,认定35户科技创新型企业,为全市技术创新工作起到了引导、示范和推动作用。

  第4号:关于停止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陕西省价格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价格调节基金,专款专用,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在2006年全省物价局长会议上,赵正永书记(时任常务副省长)明确指出,我省凡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在这次平抑市场物价中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省物价局要督促各地,没有设立的市、县都要尽快建立起来,以发挥平抑市场物价、安定群众生活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国家发改委文件和陕西省政府的文件要求,我市从2007年1月1日起建立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并委托国税、地税、土地、运管、工商、物价等6个部门代征,征收对象和范围是,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生产经营性收入或收费收入的单位均为缴纳义务人,实现了资金的多渠道筹集。

  第5号:关于尽快打通汉中中心城区汉宁路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积极创造建设条件,严格做好道路规划红线管控,加快推进道路建设。在重点项目计划中安排了包括汉宁路在内的22条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督促指导滨江新区开展汉宁路西段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在梁州路建设中一并开展了汉宁路东段征地拆迁工作;制约城市污水排放的桥北广场段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征地拆迁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道路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近期又草拟了汉宁路PPP合作方案,并召集道路周边开发建设单位,研究了道路建设事宜。

  第6号:关于在万寿寺西南侧修建公共厕所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2014年,组织编制完成了“汉中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规划”,在万寿寺西侧布点了一处三位一体公厕,面积约200平方米。今年,市政府决定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计划年内将新建一批公厕,已将万寿寺西侧三位一体公厕列入建设计划中,争取早日建成投用

  第7号:关于调整规划道路宽度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对万寿寺周边路网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规划街坊路拓宽是有必要的。目前,规划街坊路南北两侧均已有用地单位,街坊路南侧建筑已基本建成,街坊路只能向北拓宽。将积极与北侧用地单位协调,争取早日建成。万寿寺南侧街坊路目前尚未命名,将积极与民政部门协商沟通,尽快批准“万寿路”路名。

      第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力度的建议

      市环保局办理情况:市政府印发了《汉中市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成立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和责任主体签订了《2015年大气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先后组织召开了九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按照《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国、省控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对26家涉气重点污染源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有效率达标。严格新注册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识管理。要求城市主要道路喷洒、冲洗范围达到100%,频次不低于3次/天;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硬化率和保洁率达到100%;交通道路和街道两边无裸露地面,无积尘。会同市住建局大力整治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先后组织开展“绿水”、“青山”、“蓝天”、“宁静”环境专项执法检查43次。

  第9号:关于上收市公共汽车公司的建议

  市工信委办理情况:6月17日,按照市政府研究决定,市国资委、汉台区政府、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和汉中市公共汽车公司,正式签订了《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整合汉中市公共汽车公司交接协议》,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将以承债式兼并方式对汉中市公共汽车公司实施整合,整体接收汉中市公共汽车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职工,实现两家国有公交企业的融合发展。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按照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统筹研究,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和汉台区政府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基础上,对中心城区两家公交企业整合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并经市政府2015年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6月17日举行了运通公交公司和市公共汽车公司整合交接仪式,目前已全面完成资产、人员、车辆和线路的整合工作,新成立的汉中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已正式运营。

  第10号:关于汉中市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人社局办理情况:积极组织实施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为县级及县以下公立医院补充力量。一是针对人才匮乏实际,将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比例从1:5降为1:3,增加面试通过率,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录取比例放宽到1:1。将卫生类紧缺专业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吸引更多医学人才。二是加大事业单位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力度。为县区公立医院定向招聘本科及以上医疗卫生类专业人才514名。严格落实《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放宽准入门槛,累计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39名。

  市卫计局办理情况:一是深化改革,制定措施办法。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汉发〔2015〕4号),提出深化医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具体意见。二是积极争取,拓宽进人渠道。2015年为偏远乡镇卫生院、县及县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共410人。三是强化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项目,组织开展乡镇基层万名医师培训,经常性举办各类专业学术培训交流活动,累计培训1700余人,同时开展医学专业继续教育工作,利用互联网络进行在职培训教育。

  第11号:关于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的建议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确认和准入制度,从2012年起,新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补充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合格幼儿教师。二是加大幼儿师资培养力度,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汉中科技职业中专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建立了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在读学生达到1500多人。三是建立了市、县、园三级培训制度,累计培训园长600余人次、幼儿教师8290人次。实行岗前培训制度,测试合格后方予上岗。四是扩大公办园增量,减少民办园存量,全市新增公办园149所,减少不合格民办园114所,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0.8%。五是创新制定了幼儿园分类评级、规范办园行为和保教流程3个指导意见,明确了40条要求和17项流程,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六是强化食品卫生和安全防控工作,制订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家长接送的交接制度,保障幼儿安全。

  第12号:关于做好工业区域规划的建议

  兴元新区办理情况:根据汉中循环发展、生态宜居的定位,以及南水北调“一江清水送京津”汉江水质稳定达标的政治要求,按照新型工业化任务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资源环境承载和土地投入产出原则,对于辖区内企业搬迁问题,按照2014年市政府第13次专项问题会议精神,市级相关部门和汉台区、开发区、兴元新区管委会将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规划区内企业搬迁工作,按照有序分流、就近入园的原则,将企业向褒河物流园、铺镇工业园区等市内工业园区引导,企业新址的选定依法、有序、分批实施搬迁,最终实现与搬迁企业同向共赢,实现转方向、调结构、盘活企业生产经营、打造汉中工业经济的升级版。

  第13号:关于发挥行业商会、异地商会招商引资作用的建议

  市经合局办理情况:一是发挥商协会平台作用,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组建汉中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增强来汉投资企业的归属感;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积极动员本地商协会协助招商引资;做好沿海地区委托招商的大文章,充分发挥异地商协会平台作用;强化与中西部地区相关商会的联系,延伸招商触角。二是创新工作方式,继续加大商协会招商工作力度。大力营造发展商会的良好氛围;定期组织座谈会,促进商协会间“相互对话”、“互通有无”、“资源共享”;邀请商协会参与招商活动,提升会员企业主动参与政府招商积极性;创新开展政府、商会联办活动,搭建共同招商平台;利用商协会人脉网络优势以“乡情、友情、亲情”为纽带,广泛联系邀请汉中籍在外成功人士回乡考察、投资、兴业。

  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农药管理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强化农药市场检查和高毒农药监管。加强市场检查和监管,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进行彻底查禁。抓好关键农事季节农药市场检查,对高毒农药施行定点经营制度。二是加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农药行政执法人员、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种植专业户专题培训,每年培训农药经营人员471人次,进一步扩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农药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先后组织200多名执法人员学了《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强化信息公开,通过汉中农业信息站公布了《汉中市农业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规范执法程序,以《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为依据,对重大行政案件实行报备制度。

  第15号:关于整修莲花池巷道路的建议

  汉台区政府办理情况: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给群众营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区政府加大对中心城区背街小巷路面老旧、配套设施欠缺的改造、维修建设工作力度,2015年计划投资1010万元,对10条背街小巷进行改造,年底前全部完工。莲花池巷路面在2004年背街小巷改造时已铺设,针对使用时间较长、路面破损缺失较为严重的实际,将列入下一步背街小巷改造计划,并在莲花池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时统筹考虑,尽早完成改造工作。

  第16号: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服务机构的建议

  市民政局办理情况: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62.99万人,占总人口的16.3%,高于全省和全国老龄化水平。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502个,总床位数20807张。建成社会福利院、光荣院6个,床位数420张;农村五保供养机构59个,床位数11100张;县级养老服务中心9个,床位数2700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个,床位数210张;农村幸福院401个,床位数4010张。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11个,床位数1765张;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个,床位数60张,各类养老机构总投入达4.3亿元,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2.8张。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暨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社会举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汉中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管理暂行规范》等,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51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

  第17号:关于汉中城固机场完善服务的建议

  市机场管理局办理情况:已在108国道与机场大门口之间约200米路段,每天早晚按时开灯照明,方便旅客进出机场。同时,在航站楼内以及与停车场之间摆放手推车,方便旅客使用。

  城固县政府办理情况:针对“在机场门前路段设立标志明显的LED指示牌”,因机场门前路段属108国道,在国道旁设立LED指示牌尚待与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衔接。

  第18号:关于城市水源地保护与建设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市政府确定了长林水源地和高铁三角区2处水源地,目前已完成了钻井和水文地质勘查观测。同时石门供水工程已列入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中,确定了年度目标任务,项目责任单位已完成了方案设计并开工建设。随着这些项目的实施,中心城区的供水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现状水源井将随着新水源地建设逐步关闭。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新水源地的规划保护与管控工作。

      市环保局办理情况2014年2月13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立即着手开展石门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启用相关工作;积极做好勉县长林水源地保护建设相关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形成日供水10万吨的能力,成为西郊水源地重要接替;将汉台区铺镇以北铁路合围三角地带水源地作为远期水源地,重点做好水质、水量勘探和保护等前期工作。2014年6月23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确定:由市石门水库管理局负责,市水利局、环保局配合,制定石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和保护办法送审。《汉中市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现已编制完成,并于2015年5月5日,报省政府审查批复。石门供水工程列入2015年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计划投资2.3亿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石门水库水源地的划定和石门供水工程的建设,将明显改善中心城区江北区的供水问题。

  第19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的建议

  市卫计局办理情况:一是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全市乡镇卫生院范围内开展了以医务人员“三基三严”知识培训和岗位练兵比武为重点的服务技能提升活动,并将活动纳入常态化;有序组织开展了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加大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累计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2000余人次。二是加大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力度。近年来累计为乡镇卫生院引进医学本科生134名、大专生276名、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类本科生90人。三是积极争取并实施保障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稳定的政策措施。在全市实施乡镇卫生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落实了对志愿到农村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学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20号: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一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制定了我市《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5〕10号)。二是积极整合中心城区公交资源,整合成立汉中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已投入运营。三是编制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5-2030),包括城市公交、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和出租汽车三个分项规划,已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21号:关于在民主街行政广场修建地下停车场或地上立体车库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在《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12)中期评估时重点完善停车、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编制完成汉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在中心城区规划布置26283个停车位、32处公共停车场,逐步增加公共停车空间。结合棚改项目改造生态停车场或立体停车场,在道路建设中规划设计新型停车方式,开辟慢性通道,倡导绿色出行。对民主街市政府广场停车方式进行积极研究,建议采取生态停车场建设,对现状广场进行适当改造,在不影响广场的功能和规模下科学设置停车位;下一步,将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改造方案,并纳入明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积极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第22号:关于大力开展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宣传的建议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保畅通、保安全、防事故”中心任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及110、119等集中宣传活动,狠抓各类信息告知及重点管理对象、重要时间节点的信息发布、警示教育等服务,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和“四创建”活动,有效引导群众文明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同时,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之中,推行所有初次申领驾驶证学员在科目三考试结束后必须参加2小时路面“体验式”执勤制度,依托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驾驶知识培训。

  2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建议

  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全面提升园区规划水平。修订园区规划95个,新编园区规划64个,坚持园区规划与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结合。二是强力推进园区提质增效。印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年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进行绩效考评的通知》,推行生产、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开发,拓展园区功能,提升综合效益。三是健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农业科研创新基地30余个,累计引进新品种855个、新技术353项,自主开发新技术95项。四是落实园区土地政策。初步建立了市、县、镇三级土地管理信息平台,各级各类园区流转土地20.74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56.9%。五是多渠道增加园区投入。近三年累计整合项目资金达2.07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园区15.43亿元,以财政资金为导向、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正在形成。

  第24号:关于降低土壤污染、确保人畜生命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市环保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中省要求开展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原来的基本农田扩展包括畜禽养殖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由原来的全市3个村庄,变更为每个县区3个村庄。实施包括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在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项工程,对土壤环境治理与防治起到了重要作用。2012年-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总投资1.9134亿元,覆盖53个镇317个村,有效遏制了农村局部污染加重的趋势。通过生态县、镇、村的创建,减少和降低农村面源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比重和生态效益型产业比例的提升,督促辖区内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着力防治农业生产污染,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深入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在水源地、集中居住区划定禁养、限养区域,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确保全市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第25号:关于成立汉中生物医药创业孵化服务平台的建议

  市工信委办理情况:平台符合国家产业大政方针和汉中经济发展潜力,符合我市工业培育发展引导基金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发展方向,是政府倡导鼓励支持的重点发展方向,平台的建立可以全面提升汉中区域生物医药整体发展水平,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平台,大力将给予支持项目建立后,将其同时列入市重点项目建设目录及市中小服务平台建设目录,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及政策支持,使其尽快在汉落地建设。

  第26号:关于建设佛坪县岳坝镇到洋县华阳古镇旅游道路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市政府对旅游线路建设项目非常重视。目前,洋县至华阳旅游专线建设项目经多次和中交集团对接,前期工作基本到位,项目建设开工在即。岳坝镇位于佛坪县西北部,距县城65公里,傥骆古道贯穿全境,西南与洋县相连,打通洋县与佛坪旅游道路,对于整合县区旅游资源、开发傥骆古道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佛坪县岳坝镇至洋县华阳古镇旅游道路,已列入我市编制的环秦巴生态旅游圈项目规划。由于我市财力有限,解决该项目资金尚有困难,为推进我市旅游项目建设发展,已与交通局、旅游局衔接沟通,积极向省级部门汇报衔接,力争中省资金等方面支持。

  27号:关于秦岭大熊猫栖息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建议

  市林业局办理情况:根据现行世界遗产分类别申报制度,住建部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申报文本由国务院批准后通过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向教科文组织总部递交。对此,林业部门将主动与市住建局沟通协商,共同向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林业厅汇报,争取早日启动陕西秦岭大熊猫栖息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

  第28号:关于协调佛坪县秦岭大熊猫野化培训基地项目立项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已予以立项,并进行资金支持。根据陕发改发〔2008〕1631号文件精神,市级立项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应达5亿元以上,而此项目总投资为2970万元,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可予批复。我委并与省发改委联系汇报了此情况,得知在大熊猫保护方面,发改系统目前尚无渠道可予扶持。考虑陕西省林业厅以陕林字〔2008〕328号文件批复了《关于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与佛坪县人民政府共建秦岭大熊猫野化培训佛坪基地的批复》,2009年,省林业厅以陕林字〔2009〕24号文件对该基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建议佛坪县积极与中省林业部门联系,争取林业部门专项资金支持。

  第29号:关于佛坪建立秦岭金丝猴保护与科普基地的建议

  市林业局办理情况: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关于创建和命名“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的规定,全国野生动物科普教育基地,由中动协命名。程序为:具体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后,由所在县市主管部门签注意见,经省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审核同意后,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评审并命名。佛坪县应尽快落实具体申报单位,及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后,市林业部门将加强与中省的汇报,全力予以支持申报工作,争取佛坪秦岭金丝猴保护与科普教育基地早日命名。

  第30号:关于对桥北广场周围进行亮化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桥北广场目前由汉台区政府负责管理维护。针对广场东侧、北侧无路灯的实际,在广场第二次设施改建时与广场办进行联系协调;在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与汉台区创建办进行联系协调。作为路灯管理部门,将尽快拿出方案报市政府研究,争取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第31号:关于加大勉县生态补偿转移支持资金补助力度的建议

  财政局办理情况:2008至2014年,市财政共补助勉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24亿元,其中2014年补助达到7,163万元。同时,2014年中省安排勉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38亿元,增长9.7%;安排县级基本财保障补助资金5,210万元,增长35.75%。通过上级财政的有力支持,2014年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人均财力已达6.8 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勉县因水源地保护和生态建设造成的财力损失。2015年帮助勉县争取中省均衡性转移支付4.2亿元,当年增量近8000万元,是2014年增量的一倍。今后市财政将继续把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的诉求向上级汇报,最大限度地争取中省对勉县的支持力度。

  第32号:关于汉中市公章刻制管理的建议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4月15日,召开印章刻制管理工作座谈会,研究讨论具体落实措施,要求汉中市防伪印章刊刻中心加快印章审批、流转、制作过程,保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收取费用,不再收取印章“加急费”。

  第33号:关于加强汉中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及管理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在菌种生产经营许可上,积极引导、推荐符合条件的菌种生产企业申办一、二级菌种生产资质,督促县区农业局做好三级菌种的生产资质核发工作,确保菌种市场健康、有续运营。在菌种生产管理上,对全市的食用菌生产单位进行了摸底调研,加强检验员、技术员培训,35位从事菌种生产的检验员、技术员获得从业资质。强化菌种市场监管,依法委托市农技中心做好菌种质量监督抽查,以及违反食用菌菌种管理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等工作,加强执法监管工作。全市累计建设食用菌示范县2个,食用菌示范乡镇4个,菌种繁育中心4个,建设省级食用菌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食用菌产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第34号:关于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扶持力度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创新机制,选育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联合多部门制定《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选拔了一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二是多措并举,大力培养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积极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举办科技培训2530余场次,累计培训16.3万余人。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共实施培育职业农民1800人。组织开展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生产经营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创新带动能力。积极参加“百名专家下基层”活动,组织专业服务队深入现代农业园区解决技术难题,实现了高层次技术人才与农业园区的对接。三是拓宽渠道,优化农村实用人才环境。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达成联合办学合作意向,加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扶持力度,对2014年认定的中高级职业农民实行了贷款贴息扶持,共扶持中高级职业农民28人,落实贴息补助资金30万元。

  人社局办理情况:目前,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成功创业近2万人,创办科技农业经济实体800余家,带动就业6万人。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构建市村四级联动组织体系。二是制定立项审批、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户籍、就学就医、社保等方面予以倾斜,帮扶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发展。三是依托职业技术类院校、民办学校,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课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500余人。四是健全服务体系。确定11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8个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策划、项目论证等服务。建立6个创业项目库,涉及1636项创业项目,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对接。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农民创业贷款,开通信贷绿色通道,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扶持。

  第35号:关于对勉县企业直供电问题给予协调支持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直供电直接交易工作,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结合我市重点用能企业实际,7月初,本着企业自愿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我委向省发改委申报10个企业为我市下半年直供电企业。今后直供电将进一步扩大,通过直接交易和计划电量两种方法探索性开展工作大用户直接交易将逐渐成为发电企业的主要售电方式,交易规模及电量会越来越大。交易企业要加强硬件建设,强化企业参与直接交易的基础实力。希望企业强化直接交易的控制能力,按照准入条件积极参与直供电交易。我委将加强协调,配合企业,做好交易电量争取工作。

  第36号:关于钒钛磁铁矿集中开发综合利用的建议

  市工信委办理情况:目前,全市有铁矿石企业22户,其中规上企业16户。总储量5.8亿吨,年设计能力800万吨。2014年度总产量602万吨,市内销售535万吨,市外销售67万吨。洋县钒钛磁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经过重组后,资源总储量约5.3亿吨,年设计能力250万吨;2015年计划处理原矿184万吨,生产铁精粉23万吨,生产钛精粉2万吨。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一是由陕钢汉中公司先拿出钒钛磁铁矿冶炼实施方案,经论证后,再由市国资委报省国资委审定并组织陕钢集团和陕西有色集团进行实质性商谈达成共识。二是报市科技局或市发改委立项。三是待立项后,市工信委每年将从工业发展资金或项目资金全力倾斜,给予大力支持。

  第37号:关于建设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工业园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建议

  市文旅局办理情况:创建国家A级景区是促进旅游产品建设、推进标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对外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县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将大力支持、强化指导。已将汉钢公司工业园区纳入《汉中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将其作为汉中工旅融合工程的三大主题工业旅游之一,重点开发。4月,市文旅局组织勉县文旅局、汉钢公司人员专程赴宝鸡考察学习工业旅游发展,为汉钢公司工业旅游开发建设明晰了方向、梳理了思路。同时,希望汉钢公司按照工业旅游点的创建标准和要求,把握好重点,加大投入,注重质量和细节特别是科学设计观光通道和游览环线,整治、提升园区内外环境,合理设置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围绕“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策划主题旅游产品,设计体验性项目,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加大对外宣传,开发销售渠道,提高社会知晓率,充分发挥工业资源优势,为全市旅游发展增添新的亮点。将加强对汉钢公司工业旅游创建国家3A级景区的宣传和指导,力争早日完成创建目标。

  第38号:关于请求协调铁路运费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2015年1月,收到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关于请求协调降低进口矿铁路运费的报告》,市发改委与省发改委及时衔接汇报,并于2月初向省发改委上报了《关于请求协调降低进口矿铁路运费的报告》,请求委协调中国铁路总公司恢复执行2015年1月19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对公司从上海局连云港、墟沟北站,到西安局勉西站的进口矿铁路运费降低13%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摆脱困境,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并为汉中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目前,正在积极向省发改委汇报,争取支持,并跟踪协调。

  第40号:关于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

  市水利局办理情况:近年来,在市、县共同努力下,勉县陆续实施了中央小水重点县建设、娘娘滩水库续建工程、汉江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省级小水灌区设施建设等项目。2014年,勉县再次被列入中央小水重点县,已连续三年实施该项目,中、省投资达4800万元。同时,以汉惠渠灌区节水改造为主的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也有望落户勉县。通过这些项目顺利实施后,勉县农灌设施条件将会逐步改善。

  第41号:取消农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建议

  勉县政府办理情况:印发了《勉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具体就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后称配套费)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出具体规定。在征收过程中对家庭确实困难或因特殊原因无力交付配套费的建房户,由建房户提出申请,政府依据程序审定后酌情减免。近年来,由于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城镇建设管理成本不断提高,县财政资金紧张,若现在对配套费免于征收,将很难保证其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维护。下一步,将积极抢抓有力机遇,稳步推进经济发展,在增强县财力的同时,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的分配,待条件具备后根据情况逐步减免配套费。

  第42号:关于陕南移民搬迁建设的建议

  市移民办办理情况:按照移民搬迁补助政策规定,分散安置户每户补助3万元;统规统建户在1200元/㎡建安成本下、人均25㎡内群众按政策出资,不足部分由政府补齐;统规自建户每户补助3万元,再按户人口数每人补助0.5万元;选择购置性保障房、商品房安置的每户补助3万元,再按户人口数每人补助0.7万元。同时,各安置点小配套(三房结合点除外)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确定建设内容,报县移民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当年小配套项目在次年5月底前全部完工。代表所建议的控制统规自建、扩大统规统建比例及做好山区群众搬迁问题,2015年起已提高统规统建比例达到80%以上,同时关注山区群众,对受地灾、洪灾威胁的户和特困户,实行优先搬迁,对于特困户(含危困户),实行免费搬迁,力争在2016年底前将两灾户搬迁,在2018年底前将特困户搬迁。

  第43号:关于加强农业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待遇的建议

  人社局办理情况:一是绩效工资调整方面,向省上反映,尽量缩小机关与事业单位执行时间上的差异。二是专家体检费用方面,向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反映,争取将市拔尖人才、三一一人才体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落实好高层次人才待遇。三是收缴失业保险和抚恤金标准方面,因政策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将及时向上反馈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力争早日调整。四是机构编制和三定方案制定审批方面。加强调查研究,立足实际,调整设置事业单位编制,为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作用创造环境。

  第44号:关于加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支撑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强化推进机制,制定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长期规划,将培育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市级领导包抓,项目主管部门负总责,分解任务指标,落实实施单位,加强督查考核。二是加大政策支撑。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资金、税收、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三是强化重点扶持。市财政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由15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农民合作社专项扶持由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四是创新发展模式。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园区+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资源共享、利益联结的发展格局。

  第45号:关于加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

  市卫计局办理情况:一是建立了村医补充机制。通过考试为全市空白村补充招录了206名村医。二是加大乡镇卫生院人才招录力度。累计为乡镇卫生院引进医学本科生134名、大专生276名、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类本科生90人。三是积极争取并实施保障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稳定的政策措施。在市级实施了乡镇卫生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落实了对志愿到农村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学生的各项优惠政策。四是关于乡镇卫生院用人管理问题可根据中、省、市相关政策由县政府出台政策进行规范和控制。

  第46号:关于足额拨付勉县电力附加费的建议

  汉中供电局办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目前电力附加费主要支出方向分为三类,一是缴纳增值税、城建税等各类税费;二是缴纳省财政厅的用电需求侧管理费(按陕发改运行〔2011〕2518号文件执行);三是缴纳汉中城区路灯电费(市政府2010年第162次《关于市政工程电网改造及路灯电费收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剩余电力附加费均足额返还,不存在未足额支付的问题。2015年4月,勉县政府以勉政字〔2015〕28号文件向市政府请求将代征用于弥补汉中城区路灯照明资金缺口的费用予以返还。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并作出批示,“暂不考虑此项请求,维持原定比例不变”。

  第47号:关于加大汉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市水利局办理情况:汉江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三年来,总体进展顺利,但资金筹措难、缺口大,主要原因是因国家尚未批复《陕西省汉江防洪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具体筹资方案未确定,中、省拨付补助资金有限,我省暂按中、省补助45%的比例拨付资金。加之我市财力有限,市、县两级财政在重点保证民生资金落实、保证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机关单位正常运转后,安排项目建设支出的资金非常有限。为了破解汉江综合整治建设资金筹措难题,一是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继续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汇报,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包括提高中、省投资比例);二是按照《汉中市2015—2020年财源建设规划》,2020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翻一番、突破80亿元,市、县财政状况逐步好转,将会增加汉江综合整治工程市、县配套投入。

  第48号:关于制定政策引导扶持我市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建议

  商务局办理情况:一是分赴东莞、西安、咸阳、武功县、杨凌等地考察取经;召开全市电商企业代表座谈会,研究讨论汉中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目前,全市已有20多类350余种特色农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商交易,先后培育出“诚信企业商城”、“老乡网”、“秦南易购”、“中国大鲵网”和“百味网”等20余个电商本土品牌。二是省商务厅和市政府共同召开汉中市电子商务发展大会暨电商知识培训会,成立了汉中市电子商务协会,举办了“天汉讲坛”—电子商务发展报告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了《汉中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三是启动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区、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抓紧编制《汉中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49号:关于对勉县撤县设市工作给予支持的建议

  市民政局办理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及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并按申报、初审、审核、审批4个程序申报。2011年12月市政府专题研究并按程序上报了《关于撤销勉县设立定军山市的请示》,但因当时国务院对撤县设市区划调整处于暂停状态,加之首批已有西安、宝鸡、榆林、咸阳四个市6个县(市)也开展了撤县设区(市)区划调整申报工作,至今国务院尚未研究审批,故勉县撤县设市工作省政府未研究。经了解,国家行政区划体制调整正处于理顺阶段,目前国务院对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正在逐步松动。下一步,将支持勉县围绕撤县设市和建设汉中副中心城市目标加快发展;密切关注此项工作的最新进展,加强与省民政厅的衔接,支持勉县撤县设市申报工作。

  第50号:关于汉中“三市”建设应瞄准国家级“历史文化旅游城市”的方向来突破发展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我市《关于实施文化振兴工程的意见》总体目标中提出:到2020年,使汉中成为毗邻地区文化中心和西部重要的生态休闲文化基地、全国知名的两汉三国历史文化基地。《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展目标中提出:基本形成全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即将编制出台《全域旅游规划》规划“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发建设秦蜀古道自然旅游廊道、“汉中客厅”中央休闲区、汉江溯源人文旅游廊道、秦巴天府乡村民俗旅游带等四大引擎项目,强力推进“全域旅游工程”,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提速、效益提高、水平提升。所提建议将在《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和《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中积极采纳。

  第51号: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以及陕西省相关养老政策加大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的建议

  市民政局办理情况:认真落实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十部委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探索建立我市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及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制度,将政府对养老机构补“砖头”发展到补“人头”,促进养老服务“供方”发展,增强老年人养老“需方”能力;通过“民办公助”发展增量,通过“公建民营”盘活存量,推进多元化发展模式。在制定养老服务“十三五”规划上不断创新,把汉中打造成陕西乃至全国知名的养生养老基地。在打造汉中养老品牌上下功夫,在构建汉中养老模式上做文章,大力开展“候鸟式”、“季节性”、“农家乐”等各式养老,促进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推动老年人消费品制造、文化娱乐、旅游市场较快发展,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第52号:关于国道108汉中—勉县段改扩建工程有关问题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长期以来,积极协助勉县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项目支持,省厅累计给国道108汉中至勉县公路下达县城过境补助资金计划1141万元(2014年度390万元、2015年度751万元)。为解决十天高速勉县北出口引道与国道108交汇丁字路口交通拥堵、事故频发问题,拟计划将十天高速勉县北出口向南延伸横跨汉江、与计划改线后的国道108连接,力争将该段道路纳入十天高速引道项目范围,尽快组织实施。此计划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安排专人跟踪衔接衔接。下一步,将继续配合协助勉县争取项目,解决十天高速勉县北出口引道向南延伸问题。

  第53号:关于江滨路设立公交车牌、增加车次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5〕10号)精神,我局起草了《中心城区城市公交站点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中心城区公交站点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已批复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通108路和观光1路公交线路。目前,108路公交线正按要求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同时按确定的候车厅建设方案完成站点设置任务;观光1路公交线已投入两辆双层公交车运营,11月建成投用55个仿古公交站点。

  第55号:关于对汉中航空智慧新城实行市级部门包抓项目推动建设速度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一是争取保障房建设资金。共争取118万用于城固县柳林机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市住管局联合申请将陕飞南区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对象。二是争取基础建设项目。将航空新城“三路两厂”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市县重点项目计划。规划汉中中心城区至航空新城客运通道,线路全长25.379km。争取汉中航空产业园区南环路时代大道和汉中城固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基建资金3000万;待汉中航空新城(柳林镇)污水处理工程前期手续完备后,及时批复可研,争取各类资金。衔接省发改委将航空新城供水厂项目列入陕西省向社会推介首批PPP项目;在城固柳林建成110kv变电站,按照规划解决好其他电网配套设施。三是争取社会事业项目。正在拟定航空新城职业教育发展意见,统筹推进医疗健康项目一并纳入航空智慧新城发展规划,其中陕飞二中项目已报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四是确定工作目标。航空新城已完成土地收储260亩,获批150亩,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用地指标2350亩;整理上报至2020年前要建成项目共计85个,总投资614亿元,并赴省衔接落;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汉中航空智慧新城发展的决定》。

  第56号:关于在我市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模式并在规划商住区、社区、移民搬迁区规划设立老年托管服务场所的建议

  市民政局办理情况:近年来,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502个,总床位数20807张。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11个,床位数1765张;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个,床位数60张,各类养老机构总投入达4.3亿元,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2.8张。近年来,通过整合资源,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汉台区阳光居家养老服务站、汉中市幸福家园养老服务中心、汉中市佳福乐养老服务中心等为代表,整合社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上门为社区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行、助购、助洁等服务。设立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实施跟踪服务。下一步,将把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加大扶持;做好各类住宅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第57号:关于加强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的建议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把职业教育纳入汉中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印发《汉中市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方案》,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布局,撤并2所中职学校,组建了汉中市职业教育集团。十一五期间,争取投入5亿元,新建略阳天津职教中心、勉县职教中心,扩建了宁强县和南郑县职教中心,为12所中职学校修建了实训楼。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打造数控加工、模具与制造、旅游酒店服务、“秦巴茶艺”等八大类特色专业。依托职业学校,采取“订单”培养,与富士康集团、青岛海尔集团、深圳吉利公司等70余家全国知名企业建立了校企联合办学关系,积极进行劳务输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三年招聘补充112名专业课教师,聘请企业技师80人到职业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完成国家级、省级骨干专业课教师培训、企业实践培训500余人。组织全市160多名中职骨干教师开展赛教活动,评出市级教学能手50名,省级教学能手6名。

  第58号:关于完善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的建议

  人社局办理情况:制定《汉中市优才计划》、《汉中市311人才工程》和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特殊人群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人才引进工作成效显著。高技能人才方面。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授予荣誉并享受相应津贴。设立高层次人才优才专项基金,对重点科研项目进行资助。制定奖励机制,在编制职称、学习培训、住房、休假疗养方面给予特殊优待。其他人才方面优先从高校毕业生、工人、农民中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提供贴息贷款,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技能鉴定等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兜底安置。实施“创业引领计划”,为有创业意愿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和免收费用等优惠。

  第59号:关于尽快开通城区天然气使用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2005年,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四川新希望集团在中心城区天然气工程的特许投资及经营权,并成立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希望公司”)负责在汉项目的实施。各县区也分别成立了燃气公司,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项目建设。由于南郑县的城市天然气项目建设经营涉及新希望公司(大河坎等片区)和市天然气公司(县城等区域)两家实施主体,存在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下一步,将继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天然气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并上报市政府加快城市天然气建设的意见;着重解决一些城市主城区天然气管网难以覆盖的乡镇、园区等片区的天然气普及问题。紧紧围绕提高天然气入户率、天然气进“园区”、“煤改气”等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天然气管网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金、力量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项目建设步伐,力争使更多的用户早日用上天然气,使“气化汉中”这一惠民工程惠及更多的汉中市民。

  第60号:关于加强西汉高速公路东入口连接线市政维护管理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近年来,市、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西汉高速公路汉中东出入口连接线建设与管理,密切配合,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提高东出入口建设和管理水平。但管理中也出现了市容环境卫生差、交通混乱以及市政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汉中东门户的整体形象。针对东出入口的突出问题,住管部门将依托创建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强管理,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力度,建立健全监督问责制,确保东出入口管理正规,营造汉中东门户的良好形象。

  汉台区政府办理情况:西汉高速公路东出入口连接线以汉江大桥为界,分为南北两段,汉台区实施的北段自2012年6月投入运营以来,先后对该段道路绿化带全部进行更换补栽。及时与市住管局、南郑县沟通,衔接做好道路附属设施维护和市容环境等问题。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境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落实由铺镇政府具体负责。

  第61号:关于持续加强汉中市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的建议

  市文旅局办理情况:高度重视旅游旺季景区人多、旅游环境保护和提升不到位等现象,在“黄金周”、“小长假”前,专门部署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行为。扎实开展全域旅游工程和“三建设一整治”工作,全市观花点、观花线路建设加快,景区环境稳步提升。着力加大旅游标准化建设,洋县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通过省旅游局检查验收,汉水源森林公园、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骆家坝古镇创3A通过现场检查验收,华阳、紫柏山创5A全面启动,五龙洞、午子山、石门栈道景区创4A正按年度创建计划,加快达标建设,推动景区提档升级。下一步,将继续加大A级景区复核,有序推进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以旅游标准化建设助推景区生态环境提升,以良好的景区生态环境带动旅游标准化建设深入有效实施。

  第63号:关于建立全市公立医院上下级间进修交流制度的建议

  市卫计局办理情况:一是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实施了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工作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二是实行城市医务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的制度。三是建立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免费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制度。四是推进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和镇村一体化工作,全市28所县级公立医院分别与1至2所乡镇卫生院建立起了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在镇村全面推行了责任医师团队签约式服务工作。

  第64号:关于加强对豢养犬只进行管理的建议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农业、畜牧等部门加强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先后制定下发了加强全市犬只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迅速开展狂犬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切实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犬只管理工作。在重点防疫、防病期间,积极协助农业、城管、畜牧等部门对无主犬、流浪犬进行适时捕杀;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以及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犬只管理办法,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主动参与犬只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管、免、灭”综合防控措施,扎实开展犬只免疫工作。每年对狂犬病免疫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重点部署,积极向省上争取疫苗支持,保障免疫疫苗供给。今年春防,全市组织发放狂犬病疫苗23万头份,免疫犬13.53万只,主要地区有主犬免疫密度达到了94.29%。二是加强畜间狂犬病疫情监测。在近年来曾发生过疫情的地方和高密度饲养犬只的地区,定期进行疫情监测,发现阳性犬或疑似阳性犬果断扑杀,并对发病犬和可能带毒犬进行无害化处理,切断传染源;对其他健康犬只进行紧急免疫,防止扩散蔓延。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帮助广大群众和养犬户明白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咬伤后的处理等防治知识,提高犬主的免疫意识,规范养犬行为,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实施各项防控措施。

  第65号: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循环利用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市、区政府坚持把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中心城区累计投入资金4468万元,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城区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江北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98%。制定印发《汉中市城区袋装生活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推行和鼓励中心城区机关 、企事业单位及有单位管理的家属楼封闭垃圾道,垃圾投放实行袋装化,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行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在有条件的单位和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逐步由单纯的收集转运向综合的全过程管理转变,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第66号: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目前,汉台中心城区市民拥有电动自行车达16万辆以上,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也给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问题和难题。工作中,公安机关坚持以加强电动车车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入手,提高交通文明意识,常态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积极汇报市政府协调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监督管理,对无证经营或销售非公告目录车型的商家,坚决予以取缔和整顿,做到控源头、保安全。

  第67号: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市金融办办理情况:一是督促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对于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在信贷支持方面进行倾斜;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和融资效率;强化银企对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二是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中小企业资信等级。推进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企业各项活动和财务收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信用意识,提高资信等级。三是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新的资金来源;创新融资模式,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破解中小企业信用困境;积极探索“财政奖补”模式,发挥政府对于资金配置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要求,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

  第68号:关于帮助茶农打通茶叶销售市场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强化产品宣传。充分利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大型广告牌进行宣传,汉中茶叶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不断提高。二是积极参加展示展销。多次组团参加国际国内茶博会、西洽会、农高会等,连续参加西安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水源地农产品进西安、丝绸之路茶叶文化节等活动,拓展了我市茶叶市场,也为茶企、茶农搭建了良好的营销和展示平台。三是帮助企业搭建销售宣传平台。组织多家企业入驻北京马连道陕西茶城,并通过在《陕西日报》《华商报》《汉中日报》、汉中电视台、汉中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在东航宣传杂志首页做宣传彩页,让每位乘客都能感受到汉中茶叶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越的内在品质。

  第69号:关于加大全域旅游开发扶持力度的建议

  市文旅局办理情况:用足用活中省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汉中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已通过省旅游局评审,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实施。认真执行《汉中市A级景区暨乡村旅游标准化创建奖励补助办法》,每年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预留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对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和单位予以奖励,三年来累计兑现奖励资金4000余万元,有效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将充分吸收相关意见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全域旅游工程的意见》,坚持以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全域旅游工程建设深入开展。

  第70号:关于加大山区特色农业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加大对特色农业的项目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在发展壮大粮油产业及四大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把特色农业作为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举措,不断培育新的农业经济增长点。二是积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汉中大米”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成为全省首个主粮地标和唯一整市推进地标产品。目前,全市共有95个生产基地、127个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22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30个产品通过有机认证,“三品”认证产品总数279个。三是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在保证农产品质量方面,举办了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提升座谈暨认证业务培训会,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县镇和生产基地,开展专题培训18场,提升了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也提高了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第71号:关于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贫困县两场(厂)运营费纳入中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建议

  市财政局办理情况:近年来市财政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留坝县的支持。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补助,2008到2014年,留坝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从1079万元增加到2922万元,年均增长18.1%。二是支持留坝县实施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2014年中省财政补助留坝县资金量突破5亿元,是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前的4倍。三是市财政加大对留坝县包括生态环境建设在内的社会事业的支持,各项补助额从2008年的1289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7712万元,年均增幅达34.7%。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已包含了“两场(厂)”建设和运营费,但补助额相对较小。下一步,将继续向上汇报争取,使我市包括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在内的中省补助能得到持续较快增加。

  第72号:关于加强316国道、210省道交通管制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2014年5月,市公路管理局对G316线褒河水库K2189+500—K2198+474段,向省公路局申请将该段路原工可报告中的麻坪寺大桥、老丈沟大桥、王儿湾大桥列入计划改造,待批复。关于316国道土地岭隧道(新石门隧道)照明问题,已完成了隧道整治维修施工图设计;为保障宝汉高速公路正常施工,确保316国道汉台至留坝段通畅,省公路局要求待宝汉高速完成主体工程后再对该隧道整治维修,暂延实施。整治前对照明线路和灯具检修、部分设施予以修复,保障隧道安全运营。

  第73号:关于请求争取尽快立项建设西万高速公路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西乡至万源高速是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18条联络线之一,加快该项目建设对改善我市,特别是镇巴县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多次赴省交通厅等省级部门汇报争取。目前,省交通厅已完成路线方案调查研究,正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下一步,将积极跟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衔接,力争尽早开展项目工可研并立项。

  第74号:关于请求大力支持镇巴区域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与省上领导、中石化领导汇报、沟通衔接。市发改委亦多次赴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汇报,希望省上加大与中石化总部的沟通衔接。省发改委和能源局均做了大量协调工作经过多方不懈努力,镇巴区块油气勘探开发第一口风险探井“春生1井”于10月17日在镇巴县黎坝镇柳营村正式开钻,各方奋战10年的“能源巨人”项目终于迈出了开发利用的第一步。

  第75号:关于加快镇巴红色生态旅游发展的建议

  市文旅局办理情况:支持镇巴旅游业发展,将镇巴旅游业发展纳入《汉中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苗族风情谷项目被列为全市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了省级旅游规划补助资金等项目。加强镇巴旅游宣传促销,组织镇巴县参加全国性的旅游宣传促销和专项宣传促销活动,通过图文介绍、文艺表演等多种方式将镇巴丰厚的名俗文化底蕴和革命历史展现给大众,不断提升镇巴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下一步,将发挥镇巴独特的资源优势,继续支持镇巴旅游发展。一是高起点规划,将镇巴打造为中国最北苗乡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和川陕苏区红色旅游品牌;二是强化招商引资,用足用活中省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三是指导编制县域旅游发展规划,精心打造旅游产品,推动镇巴旅游业快速发展。

  第76号:关于加快山区农村农业产业转型发展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扎实推动土地确权。全市上下联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保障,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督查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调查面积336万亩、占总面积的96%,有效化解土地矛盾纠纷7148件,信息录入已接近尾声,发证工作全面铺开。二是狠抓土地流转管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指导各县区统一技术标准、规范流转合同,抓好流转情况监测,搭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的审核、备案、指导等服务,引导农户通过出租、转包、入股等形式将土地流转到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三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加大“三农”支持保护制度,为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适度集中,提高土地运营质量和产出效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

  第77号:关于加强城市配套设施完善和保护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依据《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快城区公园、道路、生产绿地的建设与管理,营造宜人环境;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加大对对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杜绝城区道路乱抛洒问题;积极调研,合理配置城区道路路沿以上的车位,减少车辆乱停放现象;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进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服务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保护,组织专门的巡查执法队伍,开展日常巡逻检查,并积极向市民进行宣传教育,保证市政公用设施的完整性。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一是加快编制雕塑布点、公厕设置、公园绿地、一江两岸慢行系统等专项规划,为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依据;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打通城市断头路,建设高水平公厕,增加公共停车场,提升汉中城市宜居水平,同时在项目技术审查时,提高小区停车位配建比例;三是积极配合市住管局做好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对乱修乱建违法行为的处理。

  78号:关于加强物流管理、促进物流健康发展的建议

      市商务局办理情况:市政府2014年批准成立市物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物流业发展目标、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负责物流企业指导、协调、服务和运行监测;负责中省物流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实施等工作。市物流业管理办公室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物流管理有关规定办法,支持和指导对重金属、化学药品、医药药品、食品及农林特产等货物进行严格分类运输;落实相关政策,确实保障物流安全,对物流费用、物流中的损失赔偿、物流的保障等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同时,监督指导物流业相关协会,制定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构,促进全市物流业健康发展。

  第79号:关于在我市建立县级环卫部门管理各镇环卫工作体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提出的各县级环卫部门扩大机构规模、加强人事管理、落实社保政策等三条建议完全符合当前政策方向和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向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反映,尽力予以落实。同时,结合部门职责,开展好洁净工程,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认真做好汇报,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争取资金支持,建立稳定、可行、高效的体制和机制,确保经费、人员、运行可持续;在集镇村庄内建立保洁队伍,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变废为宝,减少资源浪费。

  第80号:关于增加宁强县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的建议

  市编办办理情况:2012年,宁强县三所县级公立医院共测算编制723名,比原编制相增加367名。根据李克强总理“约法三章”及中央9号文件精神要求,必须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严格控制,严禁在2012年底基数上新增编制。省编委故未审批全省新测算的公立医院编制。建议从以下途径解决县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紧缺问题:一是内部挖掘潜力。机构编制以县区为单位,实行总量控制。宁强县应结合本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对于职能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机构进行整合后,部分事业编制可用于公立医院。截止2014年底,宁强县各镇卫生院实有人员342人,同时,此次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中,镇计生站并入镇卫生院,可将镇卫生院部分空余编制调剂给县级公立医院使用。二是核定人员总量。为解决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员紧缺的问题,我办和市卫生局多次沟通、探讨,提出解决公立医院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办法,2015年2月5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汉发[2015]4号)对我市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紧缺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文件规定:县级公立医院按床位数与人员1:1.1—1.5的标准核定人员总数。在核定的人员总数和现有编制外,自主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编外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合同聘用、同工同酬等办法,有效地解决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

  第81号:关于增加乡镇小学体育教师编制的建议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一是全力做好音体美教师招录。2012年以来,全市共招聘体育教师66名,大多补充到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有效提升了这些学校的体育教学水平。二是明确体育教学标准。以创建“双高双普”县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省颁体育教学工作标准,严格落实“两课两操”,确保中小学学生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三是加强体育教师培训。利用国培、省培选派多名音体美教师参加省内外培训,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五是扎实开展教师轮岗交流。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段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工作,截止2014年底,全市累计轮岗交流教师校长1136人,其中,交流音体美教师49人。六是多方争取教师补充。起草了《我市教师空编大缺员多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及安全稳定》的送阅件,利用各种机会,向省市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争取关注和支持。通过努力,近两年我市教师补充数量得到明显增加。

  第82号:关于将库区失地移民纳入社会养老统筹的建议

  人社局办理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对失地农民养老生活补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及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把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指导咨询、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劳务输出,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对文化偏低、技能单一、就业困难的,根据市场需求开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按照省、市、县区三级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从土地出让有偿收入中安排足够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第83号:关于市电视台加大电视剧《一代枭雄》播放力度的建议

  市文广新局办理情况:电视剧《一代枭雄》改编自陕西作家叶广芩长篇小说《青木川》,该剧由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欢天喜地影视传播有限公司、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制作并发行。2014年1月由江苏浙江天津、东方四大卫视分别以每集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播出版权,并联手同步播出后,带动了原故事发生地青木川古镇旅游业的发展。目前,陕西电视台以及本省内的各大影视公司还未获得陕西境内的播出版权和发行许可,陕西地域内各级电视台均无播出该剧的版权,尤其是作为地方媒体的汉中电视台还没有专项资金购买。现可通过陕西广电网络互动点播平台对该剧进行分集播放。下一步,将多渠道协调,与《一代枭雄》电视剧全国发行代理公司取得联系,获得该剧版权许可后安排播出。

  第84号:关于恢复人民银行宁强县支行发行库的建议

  市金融办办理情况:经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请示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恢复人民银行宁强县支行发行库的条件暂不成熟。具体原因如下:一是自然条件。宁强县距汉中市100公里左右,且有高速公路直达,交通条件较好,从人行汉中市中心支库调款较为方便。二是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宁强县经济总量较小,全年货币净投放量仅3100余万元,现金需求相对较小。三是人员情况。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宁强县支行在编人员23人,其中50岁以上10人,有5人即将退休;人员数量和年龄结构无法满足开展发行库业务的需要。四是对“当地现金供应困难”问题解决办法。对于您反映的“当地现金供应困难”问题,将通过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设立县域商业银行代理人民币发行库等方式逐步解决。

  第85号: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

  市金融办办理情况:按照2014年,省金融办、人行西安分行《关于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汉中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全面启动,并进行宣传推介,开展了全市金融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打造了一批汉中“诚信企业”,树立了企业诚信意识的正向引导机制,全面营造整个社会的诚信氛围。对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赖账不还的企业、公民,其信息已录入征信系统“信用信息数据库”不良信息中,其再到金融机构融资时,已受到限制和惩戒。制定出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须经省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还需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定期公开失信企业、个人名单,因涉及隐私,目前无法律层面的条款支持。

  第86号:关于市上加大对宁强森林防火经费投入的建议

  市林业局办理情况:多年来,全市上下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加大排查,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因财力有限,市、县两级积极争取中、省对我市森林防火建设项目的支持。特别是宁强县,2010年6月,争取省林业厅给予宁强在《陕西省三市五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投资约110万元,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012年6月,编制申报《陕西省汉中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国家林业局予以立项,给宁强县计划投资约270万元;2014年9月,向国家防火办汇报争取到一批森林防火物资设备,给予宁强县林业局配发约10万元防火物资设备。

  第87号:关于彻底解决城市机动车辆随意占用街道人行道盲道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 2010年,市政府决定由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中心城区机(非)动车道规划泊位进行规范管理。住管部门通过设置规范机动车停放点、取缔违规停车场、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任务书等方式在规范人行道停车场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人行道停车:一是将联合开展综合治理,重点解决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人行道下道路拥堵等交通、市容突出问题。二是积极配合市规划、交警等部门做好旧城改造和新开发建设的小区和城市新建道路停车场建设。三是加强对现有人行道上经统一审批、定点设置的停车场日常监控管理。四是会同相关部门逐步恢复中心城区临街各地下停车场停车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心城区车辆停放难题。

  第88号:关于加快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市、县区通过召开育插秧现场演示会、印发宣传资料、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让农民群众亲身体验水稻机插秧的节本增效优势。二是加强示范推广。争取省上将稻(麦油)全程机械化生产列为全省“十大模式”创建内容,利用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对水稻机插秧面积规模在5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进行补贴,示范带动全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三是推进生产服务社会化。平川六县区每县至少建了立3个以上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示范点,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开展代育代插机插秧社会化服务。四是加强技术培训。围绕流水线机械化育秧、机械植保、机具维护保养等,采取专题培训、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水稻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社进行技术培训。目前,全市已拥有机械化播种流水线20条,步进式插秧机36台,乘坐式高速插秧机35台,有1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订单式、托管式作业一条龙服务,实现机械化播种育秧51万盘,机插秧面积达到2.6万亩。

  第89号:关于对供电大道进行占道经营整治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按照创建工作任务分工,组织执法人员持续开展了对北一环路(供电大道)、东一环路等环城各路段道路两侧人行道上乱占乱摆、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及违规装卸货物等市容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活动。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沿线各经营门店城市管理意识。二是积极与交警一大队配合,加强北一环路(供电大道)道路两侧各类城市管理市容违章行为经常性整治管理。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度,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屡次出店经营、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和违规装卸货物等市容违章行为。四是充分发挥12319城管投诉热线作用,认真受理市民群众对北一环路(供电大道)占道经营投诉案件。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经实地调研,认为北一环与东塔北路十字不适宜设置交通信号灯原因为:一是北一环是东西向主干道,大量参与保障中心城区基础建设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的车辆(货车)从此通行,车流量大,而东塔路是支路且北段未全线贯通,交通流量小,从目前该路段(东塔北路)的交通流量看,该路口属于非必须设置交通信号的路段;二是该路口距离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黄家塘十字仅300米,加之该路口距椰岛广场距离短,且东塔北路为机非混合道路,若在北一环与东塔北路十字设置交通信号灯会影响北一环行车顺畅,交通信号延迟加剧会造成人为拥堵,降低该路段通行效能。交警部门将采取清理东塔北路机动车占道停放、商户占用人行道和高峰时段增派警力疏导车辆等措施,强化路面管控,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90号:关于加大整治环境力度的建议

      市环保局办理情况: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汉中市2013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采取“污染企业退城进园,对已建重污染企业通过实施搬迁改造进行产业升级,推动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措施,严格落实“禁煤令”,强化钢铁、冶炼、水泥等重点行业燃煤机超低排放改造及对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启动“退城入园”计划。市政府制定了《汉中市城市天然气三年建设计划》(2014—2016),大力推进“气化汉中”。以城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和燃煤市场整治为工作重点,加快天然气管网的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城市主要道路喷洒、冲洗范围达到100%,频次不低于3次/天;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硬化率和保洁率达到100%;交通道路和街道两边无裸露地面,无积尘。会同市住建局大力整治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第91号:关于在兴汉路汉中中学附近修建过街天桥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一是在编制完成的《汉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道路竖向及排水规划》基础上开展了《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二是逐步加强城东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安排了东三路、前进路东段等多条城东区域道路建设项目,完善城东片区路网,分流东出入口车辆。计划对东出口道路进行扩宽,修建绿化景观带和慢行步道,解决行人安全出行问题。三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谋划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人行天桥。

  第92号:关于促进汉中市医药流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

  市卫计局办理情况:一是按照全省药品“三统一”要求,启动了全市政府办医疗机构完善县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体系调整工作,印发了《关于完善县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的通知》。二是4月1日起,启用药品统一配送新的配送关系。三是广泛征询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稳步推进工作。四是起草了《致汉中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一封信》和《汉中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即时性量化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及《药品配送企业十不准》,待进一步完善后印发实施。

  第93号:关于在市区规划修建立体车库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落实《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停车位要求,并适当提高了停车位配建系数从而满足未来停车需求,部分项目为满足停车配建需要采取地上及地下机械式立体停车。在城市规划提升工程中,增设了各种类型的停车场(例如在3201医院、市中心医院等地方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库)。《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12)中期评估时重点完善停车、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编制完成汉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在中心城区规划布置26283个停车位、32处公共停车场,逐步增加公共停车空间。借鉴外地经验逐步在新建道路建设中规划设计新型停车方式,在不干扰交通的前提下,合理开辟人行道停车空间增加停车泊位。完成天汉大道及一江两岸慢行系统试验段实施方案,有效开辟了绿色出行通道。

  第94号:关于对上访人员违法行为予以追究的建议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置违法上访行为,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今年3月,市公安局制定出台《汉中市中心城区封门堵路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案》,与市信访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信访秩序有序表达诉求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信访人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措施,有效维护了正常办公秩序、信访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建立了包抓联络、治安状况评估等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治安问题集中整治,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平稳。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针对违法上访行为立刑事案件11起、治安案件21起,刑事处理11人,行政拘留71人,警告训诫1231人。

  市信访局办理情况:深入开展了“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制定印发了《群众来市级机关上访接待处置办法》、《关于规范信访秩序有序表达诉求的通告》和《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并举办学习培训,推动制定的措施办法有效落实。

  第95号:关于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商务局办理情况: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分赴东莞、西安、咸阳、武功县、杨凌等地考察电子商务经验做法;召开全市部分电商企业代表座谈会,研究讨论汉中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二是全面动员部署。省商务厅和市政府共同召开了汉中市电子商务发展大会暨电商知识培训会,成立了汉中市电子商务协会,举办了“天汉讲坛”—电子商务发展报告会;深入各县区开展培训50余场7.6万人次。三是制定电商政策。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了《汉中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启动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区、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抓紧编制《汉中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第96号:关于加强渣土车管理,减少扬尘污染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严厉查处扬尘污染。一是扩大污染源监管范围。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加强砂石料场、停车场、煤场、钢材销售市场等污染源头监管,实现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全覆盖。二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与规划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核查相关手续,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要求运输车辆加盖封闭,围挡设施硬隔离,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设备到位。三是及时处置污染事件。严厉查处源头场地管理不规范、村民建房、冒顶装载运输的车辆以及沿街经营门店装饰装修造成的污染,及时处置路面污染事件。近三年来,逐步实现源头场地监管全覆盖,施工工地及源头场地处置运输建筑垃圾行为逐步规范,扬尘污染治理效果明显。

  第97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长效安全管理的建议

  市水利局办理情况: “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中省立项下达并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1批次、9.71亿元,建设农村供水工程2134处,解决了168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编制“十三五”农村供水工程规划,长期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在今后的项目实施管理中,通过狠抓规划、设计等前期项目储备及申报立项工作,确保投资计划顺利下达并建设实施;狠抓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和供水水质合格;狠抓县级运行管理“三个一”的落实,确保饮水工程长效运行,群众饮水安全。

      第98号:关于保护我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议

      市环保局办理情况:2014年2月13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立即着手开展石门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启用相关工作;积极做好勉县长林水源地保护建设相关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形成日供水10万吨的能力,成为西郊水源地重要接替;将汉台区铺镇以北铁路合围三角地带水源地作为远期水源地,重点做好水质、水量勘探和保护等前期工作。2014年6月23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确定:由市石门水库管理局负责,市水利局、环保局配合,制定石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和保护办法送审。《汉中市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015年5月5日报省政府审查批复。石门供水工程列入2015年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计划投资2.3亿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石门水库水源地的划定和石门供水工程的建设,将明显改善中心城区江北区的供水问题。

  第99号:关于发展汉中中药材产业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一是关于基地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按照《汉中市“十二五”现代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稳步推进我市中药产业发展全市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的品种7个,通过国家GAP认证的基地2个。二是关于产业扶持方面。近年来,共争取项目中省扶持资金3000多万元,这些项目的建设有力的推动了产业的发展。三是关于中药产业技术力量方面。截止目前,全市可为中药产业提供服务的机构共有52家,初步形成了以产业技术服务为主,兼有信息、金融、咨询、创业指导服务的产业服务体系。

  第100号:关于尽快解决傥骆路叶东巷无城市排污管网造成雨污水无处排放的意见和建议

  汉台区政府办理情况:一是修建石马路西段雨水管道工程,将对石马路K0+414.6处涵洞至北一环西排洪渠进行清淤疏浚,最终排入西排;东段雨水排至傥骆路至天台路雨水管道。二是新建叶家营立交排水,将在铁路以北,傥骆路以东新建排水管线,最终进入东排洪渠。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启动这两项排水工程的建设,以解决雨季排水不畅问题。

  第101号:关于加强对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资金投入、改善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的建议

  市卫计局办理情况:一是设立了市、县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与指导机构,加快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心理科)门诊步伐,实施精神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市精神病院、南郑县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目前5个县区建成了精神病专科医院。二是采取增加医师执业注册范围等形式,加强精神卫生专业医师队伍建设。三是对11000例35岁以上在家治疗、诊断明确的精神分裂症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和健康随访,每年对150名贫困患者给予每人1400元的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四是在市精神病医院、市铁路中心医院勉西医院、城固县中医院开设了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咨询服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专业知识宣传,积极研究精神病患者的医保政策,持续推进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

  第102号:关于在主城区修建立体停车场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落实《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停车位要求,并适当提高了停车位配建系数从而满足未来停车需求,部分项目为满足停车配建需要采取地上及地下机械式立体停车。在城市规划提升工程中,增设了各种类型的停车场(例如在3201医院、市中心医院等地方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库)。《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12)中期评估时重点完善停车、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编制完成汉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在中心城区规划布置26283个停车位、32处公共停车场,逐步增加公共停车空间。借鉴外地经验逐步在新建道路建设中规划设计新型停车方式,在不干扰交通的前提下,合理开辟人行道停车空间增加停车泊位。完成天汉大道及一江两岸慢行系统试验段的实施方案,有效开辟了绿色出行通道

  第103号:关于在我市建立公共自行车体系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市建规局已将建立公共自行车体系纳入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将积极配合、大力协助,尽早将这一规划付诸实施。

  第104号:关于第二轮中心城区学校建设三年攻坚计划实施中减免校建工程各项税费的建议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第二轮学校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发[2014]26号),从2015年开始,计划三年时间完成中心城区50所学校、幼儿园建设任务,概算总投资6.9亿元。为了支持该工程的实施,主要从四个方面缓解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和减免各项税费。1、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攻坚工程奖补。2、市上制订了《汉中市收缴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幼儿园小学建设费实施办法》(汉政办发[2012]45号),所收缴的建设费用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补助。3、在制定“全面改薄”和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规划时,将中、省项目资金优先安排中心城区二期三年攻坚项目。4、根据《汉中市支持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实施办法》(汉政办发[2012]57号),减免各项行政事业费、政府基金和地方性收费项目,协商优惠收取服务性收费,按照60%收取建筑业劳保统筹费,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

  第106号:关于落实给较大规模学校配备校医的建议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2012年,联合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编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校医的通知》(汉教发〔2011〕238号),对全市中小学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和校医配备工作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2014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汉中市关于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将校医配备作为推动教育管理体制重要改革内容。2015年1月,将全市中小学校医配备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2015年度教育重点考核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将校医配备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及局属学校,并纳入市考县指标,要求各县区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配置校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配备校医及学校卫生人员。

  第107号:关于加快扩宽兴元路与虎桥西路405家属院至天一公司门口路段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完成了《汉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道路竖向及排水规划》等多个城市专项规划,指导做好道路周边的建设管控。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年来,先后建成了西二环、西新街西段、虎桥西路等西片区道路,逐步完善路网。三是在今年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中,安排了劳动西路、兴元路等城西片区道路,正在逐步开展建设。

  第108号:关于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发展的建议

  市工信委办理情况:近年来市政府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装备制造业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一是积极制定扶持政策。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工业促销保产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包括多条针对装备制造业政策。二是适度资金引导。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都拿出1亿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促销、扩产、项目建设、创新能力建没和园区建设。三是强园区建设。一方面集中财力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逐步将我市装备制造业特别是航空产业向园区集中。四是市政府通过“一企一策”解决企业遗留问题和发展问题。下一步将积极做好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落实、资金扶持等方面工作,努力实现汉中工业经济良好发展。

  第109号:关于提高效率、保证土地及时供应的建议

  国土局办理情况:通过改进以下几方面工作,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一是积极筹措收储资金,运行收储制度。在自筹资金基础上,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以银行融资方式获得土地收储资金。二是加快土地收储、供应运作效率。规范27项业务办理流程,编制了《汉中市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受办事单位监督;加强内部管理,修订完善督查督办、过错追究等制度;学习西安市经验,筹建全市网上土地交易平台,推进办公系统网上审批、电子监管;积极解决原土地出让票据抵顶、旧城和棚户区改造、村组预留地供应等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积极与用地企业沟通,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专门召开会议,对企业提出的涉地涉矿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使企业更加了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程序和步骤,避免走弯路,促进问题有效、快速解决。

  第110号:关于尽快打通滨江路东段至高新路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一是加强规划管控,先后编制完成了《汉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道路竖向及排水规划》等专项规划及《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东区域的道路建设型式及风貌特色进行细化设计。二是逐步推进道路建设,滨江路已建成至博望路段,正逐步向东延伸。三是加强市区两级的规划建设沟通衔接工作,做好道路建设对接和管控,力促滨江东路早日建成。

  第111号:关于整顿建筑市场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汉中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汉中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实施细则》《汉中市建设工程资格审查办法》等二十多个规范性文件。在抓好招投标工作的同时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明确了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了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追究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从去年9月以来,对县区建设局主要业务人员及企业召开了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8次,开展大规模检查4次。共累计检查出违法违规行为近百起,对全市70名项目经理因长期不在岗或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了扣分处理,对3名扣分满12分的项目经理已停止执业一年,相关企业进行了罚款处理。对3家外地进汉施工企业及1家监理企业清除汉中建筑市场的处理。

  第112号:关于加快天然气建设步伐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2005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四川新希望集团在中心城区天然气工程的特许投资及经营权,并成立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希望公司”)负责在汉项目实施。2009年引进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此同时,各县区也分别成立了燃气公司,全市天然气行业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气化汉中”项目实施以来,燃气建设长足发展,天然气使用量增长2倍以上,用5年时间走过了其他地市11年的历程。在燃气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新希望公司一直未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妥善解决中心城区原有2家管道液化气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部分燃气用户迟迟无法顺利对接供气等问题。市政府多次研究,要求加快中心城区原有管道改造置换,查处违规建设经营行为;责成新希望公司会同中燃公司和管道公司尽快制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案。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天然气的利用率;注重解决一些城市主城区天然气管网难以覆盖的乡镇、园区等片区的天然气普及问题。同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主动做好与其他燃气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我市城镇燃气行业的规范建设、守法经营,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城镇燃气的满意率。

  第113号:关于加强投资公司准入和管理的建议

  市工商局办理情况:2014年11月以来,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力量,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发现非法集资线索27起,公安机关已立案13起,正在立案4起,报告金融办10起,查处无照经营1起、广告违法6起,取得了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一是夯实三包责任,健全二书一表一帐,增加入户检查频次,强化工作督察,保持高压整治的态势;二是对已经发现有集资情况,又不够公安立案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投资股东进行约谈,督促其做好集资款清退;三是暂未发现集资情况,但有集资可能的企业,向金融办、银监局提供清单,便于银行对其法定代表、股东银行往来账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四是强化违法广告的查处,严格按登记内容规范门头广告和店堂广告,加大对违法印刷品广告的打击;五是加强对整治态势的研判,坚持周报制度,动态掌握情况,确保对非法集资问题的及时处置。

  第114号:关于扶持秸秆利用企业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府引导。市政府在汉台区召开了全市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暨稻麦油全程机械化会议,安排部署了2015年全市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及稻麦油全程机械化工作。二是利用省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以投放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和机具购置叠加补贴为主要形式,扶持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三是对于回收加工企业,各县区利用本级财政资金按年回收加工利用秸秆总吨数,分阶次进行奖补。全市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总面积达到308.5万亩,综合利用率75.2%,项目示范区和重点禁烧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

  第116号:关于加快对城区重度污染企业制定搬迁计划的建议

  市环保局办理情况:《汉中市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启动实施汉江药业、中材水泥、南化公司“退城入园”搬迁工作,该工作由市工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配合。我局认真履行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改善汉中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汉台区政府办理情况:为妥善解决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展问题,2007年,汉台区开始规划汉江产业园,计划将工业企业集中入园。2015年3月,研究通过了《汉台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实施方案》,做出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总体规划,计划将青岛啤酒迁入铺镇工业园区、理想化工迁至外县或适时予以关闭、中材水泥搬迁至南郑梁山工业园区或矿山附近、汉江药业初步确定迁至铺镇工业园区。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内列入规划的各类工业企业的整体搬迁工作。下一步,将按时间节点落实好《方案》所列任务;未完成企业主体搬迁前,将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完成好节能减排任务;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拆除及煤质替换工作,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预案,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

  第117号:关于规范设置汉中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的建议

  市卫计局办理情况:根据中、省院前急救管理要求,起草了《汉中市急救中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试行)》,并先后5次组织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管理层、医疗专家等人员进行座谈讨论,广泛充分地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第118号: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管理的建议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禁毒管理工作。市公安局禁毒部门指导毒情较严重的汉台、略阳禁毒办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努力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南郑、城固、洋县、西乡等县禁毒办采取对社区涉毒人员定期尿检或不定期抽检等办法,积极开展社区戒毒管理,通过社区戒毒管理。管控了一批涉毒人员,发现了一批涉毒线索,消除了社会危害,维护了治安稳定。

  第119号:关于发展汉中中药材产业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一是关于产业政策方面。今年出台《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为我市“十三五”中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关于中药产业技术力量方面。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以产业技术服务为主的产业服务体系。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规范,这些服务机构的功能和作用将逐步得到发挥。三是关于加大扶持力度方面。近年来共争取项目扶持资金3000多万元。随着这些项目的建设,中药材基地规模化将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120号:关于规划建设陕南大型药材市场建设的建议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2013年10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食药监〔2013〕208号文件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对中药材专业市场提出明确要求。除现有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外,各地一律不得开办新的中药材专业市场。为解决汉中中药材的规范流通,我市在褒河物流园区,规划了一个集药材贸易、仓储、配送、物流运输为一体的汉中中药材物流中心,该项目正在通过各种渠道招商引资。

  第121号:关于加强北大街与中学巷交叉路口交通疏导的建议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公安交管部门针对北大街与中学巷交叉路口的交通现状和管理难点,主动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联系,建议学校采取年级之间错时放学的办法,减少学生密集涌出造成交通拥堵;在早、中、晚三个上、放学时段,加强交通巡逻执勤力度,从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引导车辆和行人按规行驶、行走,减少违章停车、随意调头等现象;积极协调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占道经营问题的治理,有力解决了占用道路停车造成拥堵的问题。

  第122号: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

  市食药监局办理情况:一是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中心城区及旅游景点周边食品安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通过采取边监督检查边打分量化的方式,将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稳步做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快推进餐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药械管理。严格按照新版GMP、GSP认证标准,推行审批岗位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现场审核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情况有机衔接,严把入口关。采取跟踪检查、过期许可证清理注销、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方法,确保获证单位不出问题。三是加强宣传。建立互联互通统一协作的工作机制,在电视、广播、政务网站、官方微博、手机、中心城区“食药科普宣传站”等平台,开展覆盖全市129个社区、2798个行政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先后发布食药安全风险预警、食药科普知识180余次,印发“餐饮企业十不准”和“食品流通企业十不准”、12331投诉举报等宣传彩页和各类食品药械专项整治公告22万份。

  第123号:关于将城镇低保户养老保险实行减免的建议

  人社局办理情况:从2012年10月1日起,对政策性破产企业(含中央在汉军工政策性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中符合低保条件且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个人承担8%,其余12%予以财政补助。已为1958名人员申报补助资金346.06万元。2014年全市共有1.2万人享受“4050”社保补贴。对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经济困难的低保人员,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200.86万人。

  第124号:关于加强构建文明旅游环境的建议

  市文旅局办理情况:按照“全域化打造景区、全域化优化环境”要求,把油菜花海景观建设、旅游干线环境风貌建设、旅游厕所建设和旅游环境综合整治(三建设一整治)作为构建文明旅游环境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制定下发了相关方案,开工建设旅游厕所96座,其中在建45座,完工51座;22个观花点、20条观花线路正加快建设,20条通往景区道路环境风貌提升工程正稳步推进。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开展旅游环境“六大整治”专项行动和暗访检查,印发了《关于倡导诚信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引导旅游企业增强诚信经营意识。结合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景区环境建设,积极推进星级宾馆、A级景区、旅行社的标准化建设,全年共开展培训学习活动10多次,培训人员近1500余人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及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125号: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土地抵押贷款办理速度的建议

  市金融办办理情况:在银行内部,抵押物退还的顺序是先结清贷款本息帐,再进行抵押物退还处理。在目前各大银行数据集中处理的背景下,基层银行有关业务人员只负责数据的录入,日终结账工作是在营业终结后由数据中心进行系统自动处理的,只有在(日终)数据中心集中结账后,系统才能判别确认该抵押物项下贷款本息确认已结清,故在次日进行抵押物归还处理。关于改进工作方式方面,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银行均表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126号:关于解决铺镇四所学校教师车辆过路费或按规定撤销收费站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国道316线城褒一级路铺镇收费站属于一级公路收费站,债务本金达2.5亿元,年贷款利息近1800万元,而年通行费收入仅2200万元左右,加上运营等费用,处于收不敷息的局面,每年要靠争取省交通厅收费还贷平衡资金才能勉强付息。2012年12月全省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时,我市曾争取一并取消城褒一级公路收费,因国家尚无补助政策,若取消一级公路收费,债务需由市财政全额负担我市财力尚不具备取消一级公路收费条件。目前,一级公路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纳入全省财政综合预算,省级通过票证控制和视频监控双重控制通行费征缴个人车辆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免通行费车辆类型铺镇四所学校属国家事业单位,距离站点尚远,也不能按相邻村组包缴政策执行。考虑周边学校教师通行实际,本着尊师重教传统美德,经研究参照《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包缴管理办法》政策下线,对建议范围内车辆按实际通行次数的50%数额采取包缴。

  第127号:关于定期组织女教师体检的建议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为保障教师定期参加体检及疗养的法定权利,一是根据《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每年组织特级教师进行一次身体检查。二是在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全国优秀教师参加疗养。2014年暑假,我市遴选汉中市幼儿园女教师王敏、汉中市西关小学女校长李彦文等4名教育工作者赴北戴河疗养。三是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习《教师法》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保障法律规定的定期体检等各项教师福利待遇的落实。

  第128号: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帮助失地农民就业的建议

  人社局办理情况切实加强培训教育的建议。针对失地农民、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创业及企业岗前培训,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1670期、7.2万余人,培训合格率97%,兑付培训补贴4000多万元。加大保障力度和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的建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对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的发放作了明确规定。对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将进城落户的失地农民和城镇社保体系对接并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就地发展产业的建议。为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和到小型微型企业、农村基层就业的,发放社保补贴。对被征地农民实施就业援助政策。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失地农民,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等方式,帮扶自出创业实现就业。

  第129号:关于在北街口设置红绿信号灯的建议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北街口南连石灰巷、北接北大街,东到东门桥,西连川前街至天汉大道,是东大街与北大街交汇的一个异型十字路口,多路公交车从此通行。交管部门通过实地考察论证认为,在北街口十字设置交通信号灯会影响川前街行车顺畅,加剧此路南口车辆通行,造成人为拥堵,降低该路段通行效能,暂不适合安装红绿灯。目前,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已在此路口安装了相关的交通指(提)示标志,增派警力在车流高峰时段进行交通疏导管控,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第130号:关于提高自来水质量标准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做好中心城区和南郑县大河坎城市生活饮用水管理。一是自来水质量和工艺标准问题。对城镇供水从取水、制水、消毒、检验等方面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规程规范,确保供水安全。二是强化供水企业日常监管问题。对城市供水实行企业自检、行业监管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企业落实班组、厂级、水厂检验中心三级检测制度,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出厂水24小时在线监测;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对中心城区每月实行水样的常态化监测;卫生监督部门每月对供水企业进行水质的随机抽样检测,确保饮水安全。三是中心城区水质监管情况。每月定期进行中心城区8个抽样点的水样检测分析,水质检测工作已实现常态化。每年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西安监测总站,对中心城区水质抽样送检两次,全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属达标水质。自2012年起,将送样检测的106项指标结果在《汉中日报》、市政府信息网等市级媒体进行发布,充分保障市民对城市供水水质的知情权。

  第131号:关于城市水源地保护与建设的建议

  市水利局办理情况: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2013年市政府启动了中心城区江北区域城市供水水源地规划和选址工作,2014年市政府把石门水库、长林和高铁三角等地下水源地作为未来城市供水水源。目前,已经编制完成《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上报省政府待批;长林、高铁三角两处地下水源地水文地质勘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一是将加大对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法规宣传,严格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有偿使用等制度。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集中供水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特别是做好石门水库库区的巡查和保护,优化石门水库调度运行,保障石门城市供水水源;做好石门城市供水覆盖区域内自备井调查摸底等关闭前准备工作。三是积极研究,提高水资源费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资金比例,同时谋划好水资源保护项目。四是在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设立水源地保护专项基金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第132号:关于制定梁山山脉保护性开采措施将裸露白色废矿区绿化林化的建议

  南郑县政府办理情况:一是向省、市相关部门申报了梁山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二是编制了《南郑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将梁山山脉区域确定为矿产资源禁采区。三是实施一系列限制性措施,与梁山山脉范围内的10家矿山企业签订了《汉江流域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及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抛洒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关要求。四是制定了《南郑县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对梁山山脉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裸露白色废矿区进行绿化林化,限期回填造林、坡面绿化、植被恢复。五是对不符合条件、造成生态破坏的南郑县梁山镇前丰片石场、南郑县梁山镇采矿场予以关停。六是对梁山山脉的南郑县盛合建材有限公司、南郑县鹤腾建材厂限期落实了恢复治理任务;结合绿化美化陈村旅游环线要求,对2个矿山编制了《采石矿区绿化作业设计方案》,栽植塔柏1204株、侧柏 25054株,矿区边坡种植草种50余斤,投资60万元对矿山生态恢复治理。

  第133号:关于制止在汉江河道乱挖滥采砂石的建议

  市水利局办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汉江河道管理,有效遏制汉江河道乱挖滥采砂石行为,一是实行全市采砂管理 “五年规划、分年计划、统一许可” 管理方式。采砂规划由省水利厅批准,年度采砂计划由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市水利局备案;采砂计划批准后由县水利局核发“采砂许可证”,明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及作业方式,河道乱采、滥挖现象基本得到扭转。二是开展以治理河道“三乱”为主的河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砂违法行为,形成严格采砂管理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今年从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截止5月底,仅勉县在汉江已清运平整砂石料35万立方米,拆除分筛料台13座,工棚10余间,责成采砂业主对河道采砂坑槽隐患限期整改。三是特别加大汛期河道监管,努力消除河道行洪隐患,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134号:关于取消农业水费征收的建议

  市水利局办理情况:水费,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唯一向农民收取的费用。根据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农业水价既要反映农业供水成本,也要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为重要突破口。2014年10月我省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印发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了水利、财政、物价、农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部分县及灌区单位进行改革试点,在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水增效实现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待取得经验后推行

  第135号:关于加大对略阳县以城区为重点的地质环境安全综合整治支持力度的建议

  国土局办理情况:中、省、市高度重视略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震后安排凤凰山特大型治理项目资金2000万元,随后又逐年安排中、省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和应急处置项目10个,应急治理资金955万元;安排中央包干地质灾害专项治理项目18个,防治资金1.933亿元;安排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个,治理资金2620万元。近两年市财政又安排3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下达资金340万元。2014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治理项目1个,资金750万元,争取省级财政补助治理项目1个,资金150万元,截至目前,共下达地质环境治理项目36个,资金2.6亿元。通过工程治理,县城周边地质灾害得到了一定控制,有效保护了略阳县3万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县上上报12个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估算投资4.35亿元,已经列入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库。2014年,市上将略阳县确定为高标准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试点县,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并将获专项奖励,同时在项目安排上重点倾斜。2015年中央特大型财政补助项目申报工作于4月开始,市国土资源局拟继续申报略阳县等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下一步,将协助略阳县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预警防治体系项目立项和资金争取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实施。

  第136号:关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和传统文化教育的建议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设立机构,健全制度,通力合作,狠抓落实。另一方面,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主要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学科渗透,开齐开足思想品德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珍爱生命健康成长等各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工作实效性。二是普遍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德育等10个部门、个人组成工作队伍,充分发挥班主任的积极作用。三是全市累计投入近1亿元建设了11个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和150个镇级活动站点,投入900万元建设了42个乡村少年宫。四是积极创建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通过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五是全市1655所家长学校、汉中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等经常开展家庭知识讲座,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

  第137号:关于妥善处理城固县社区服务大楼资产的建议

  城固县政府办理情况:1997年,根据中省关于加快社区服务建设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修建城固县社区服务中心大楼,由城固开源公司承建(资金来源为自筹300万元、贷款600万元、省市投资100万元),建成后由城固县民政局回购。建设过程中,受选址调整、原材料价格上涨、省市资金没有到位等因素影响,县民政局虽多方筹资181万元,但工程仍面临很大资金缺口,后经县政府多次协调,由城固开源公司向县农村养老经办中心借资365万元用于工程建设。2005年大楼建成后,鉴于县民政局已无力回购,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房管局将该楼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全部过户到汉中市开源公司(原城固开源公司)名下,该楼的一切债权债务归该公司,借贷款由该公司负责偿还,并优先偿还县农村养老经办中心借资365万元。据调查,该公司所借县农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资金已于2011年归还。

  第138号:关于对略阳县接官亭—县城—横现河道路升等改造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通过积极争取,已将原309省道纳入国家新增国道网(国道编号为G345)。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决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实行以县为主、省市县共建发展模式,各县区政府负责组建项目法人,承担项目建设业主职责,并负责建设资金筹措”精神,实施接官亭至略阳县城到横现河25公里一级公路改建项目,略阳县应拿出项目实施方案,重点研究除省上每公里补助800万元外,需县上落实配套的剩余资金。下一步,市交通局将在规划编制、项目争取上,积极协助略阳县开展工作,共同推动该项目立项建设。

  第139号:关于对小城镇建设予以财政专项扶持的建议

  市建规局办理情况:一方面继续加强与县区建设部门的协作,加大对县城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县城发展水平。另一方面,紧抓中、省《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政策机遇,指导县区做好城镇道路交通、环卫设施、园林绿化、防涝排水、电力电讯、地下管网等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城镇建设谋划好项目储备,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同时,积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向市委、市政府呼吁,更多更好地落实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山区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以此推动全市小城镇健康发展。

  第140号:关于将略阳乌鸡产业发展列入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将略阳乌鸡产业列入汉中市农业倍增工程规划。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农业倍增工程的意见》及市农业局下发的《汉中市农牧业发展倍增计划纲要》将略阳乌鸡产业列入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二是进行略阳乌鸡品种净化和选育工作。成立由畜牧专家组成的略阳乌鸡技术课题组,依托现有检验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优势,制定出略阳乌鸡种群净化和品种选育方案,通过派遣技术人员驻场开展组建家系、更换消毒、饲料、调整光照、驱虫、免疫、人工授精、种蛋采集、孵化和出雏等工作,围绕略阳乌鸡净化、选育及产业化开发做好技术支撑。三是加大略阳乌鸡产业项目扶持。在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略阳乌鸡产业发展145万元、2014年16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增加到285万元。市上认定和命名了黑河略阳乌鸡产业园区为市级示范园区,市级财政扶持40万元。

  第141号:关于修建“十天”与“兰海”公路连接线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随着十天高速公路略阳段建成通车,极大改善了略阳县交通出行条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通过陕甘两省交通部门的共同争取,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已将原省道309调整为新国道345,并在规划调整文件中明确该道路项目已视同立项,为项目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下一步,将抢抓国家路网调整机遇,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早日实现“十天”高速和“兰海”高速的顺畅连接和交通的持续改善。

  第142号:关于加大略阳杜仲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议案

  市发改委办理情况:一是在规划方面,编制了《汉中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规划已明确将杜仲产业列入重点发展产业。二是在资金扶持方面,先后争取中省扶持资金2276万元用于杜仲产业开发,目前略阳杜仲产业初具雏形,产业链条得到延伸。

  第143号:关于对略阳旅游业发展予以重视和扶持的建议

  市文旅局办理情况:支持略阳旅游业发展,从规划编制、项目开发、景区建设以及宣传推介等方面加强指导、大力扶持。将略阳旅游业发展纳入《汉中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编制了县域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规划、重点景区提升规划,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被列为全市十大重点旅游项目。先后为五龙洞景区申报了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等中省旅游项目,为灵岩寺、江神庙、紫云宫等文物景点申报了文物保护修缮、安全防护等文物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将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天下蜀道—古陈仓道暨嘉陵江生态旅游带开发项目编入《汉中旅游招商项目册》,指导举办了“两汉三国真美汉中?富山丽水花开略阳”文化旅游系列宣传活动,提升了略阳县的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下一步,我局将指导略阳建设五龙洞氐羌文化生态旅游区,未来略阳将聚焦“嘉陵江蜀道文化、中华氐羌文化、国家地标产品”,整合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为核心的生态旅游资源,发展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以氐羌民族文化为特色,发展羌韵特色民俗文化旅游产品。

      第144号:关于规范客运车辆车载影音播放内容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已责成全市客运企业对具有影像播放系统的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影像内容大排查,同时要求客运企业在今后工作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检查,有效杜绝不文明影像播放事件的再发生,还乘客一个舒适、健康的乘车环境。

  第145号:关于建议市财政适度解决村级妇代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的待遇问题的建议

  市财政局办理情况:2012年,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制度的意见》(陕办发〔2012〕23号),规定“汉中、安康、商洛市人口不满1500人的村,领取补贴的村干部人数最多为3名,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领取补贴的村干部人数最多为5名”。根据文件精神,南郑县修订完善了《村级组织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组干部补贴可由各镇、村自筹,提倡村干部或各组计生中心户长兼任组干部。利用集体经济收入补助村级公用经费、村干部补贴及组干部补贴的,由各村提出意见,报镇政府批准执行。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加大争取中省对村级组织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第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现代农业园区支持力度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强力推进园区提质增效。印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年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进行绩效考评的通知》,建立了园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开展了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县级自查和市级核查工作。强力推进园区应用现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推行生产、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开发,拓展园区功能,提升园区综合效益。二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兑现园区专项资金2000万元,每个市级园区奖补30万元,持续扶持园区建设;新命名的8个省级园区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6100万元,省、市两级投入超过8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累计投入达2.46亿元。以县区为单位,以园区为平台,整合涉农资金3657万元,用于改善园区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三是健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农业科研创新基地达30余个。园区累计引进新品种855个、新技术353项,自主开发新技术95项。

  第148号: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纳外来人才来汉落户,参与我市经济建设的建议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从2014年1月起,我市实行全放开、零门槛户籍迁移政策,上学、就业、亲属投靠户口迁移均采取自愿,不再有限制性条件。凡在市区和县城租住房屋的均可将户口迁移至租住地派出所,并实行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了群众。

  第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有机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扩大有机产业规模。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通过财政认证补贴和取得产品认证项目优先支持等措施开展有机认证,截止目前,全市有机产品认定面积达到33万亩,占到“三品认证”总面积的66%。二是培育有机农产品集群。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有机产品开发,全市有57个企业123个产品通过有机产品认证,总产量2.6万吨,形成了有机粮油、有机茶叶、有机水果、有机蔬菜、有机薯类产品、有机畜产品等七大系列。三是支持洋县有机示范县建设。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中省市财政通过项目形式为洋县有机产品发展提供资金7000多万元。目前,该县有机基地认证面积达到22万亩,“朱鹮”牌系列有机产品在省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努力打造“汉”字号有机农产品品牌。通过支持在市外设立有机产品专卖店等多种形式,提升了汉中有机产品公信力和市场影响力。

  第150号:关于提高汉江综合整治工程汉中段市级投资比例的建议

  市财政局水利局办理情况:2012 -2014年,全市汉江综合整治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0.87亿元,其中:中省投资10.31亿元(含中小河流1.59亿元),市级投资2亿元,县区投资8.56亿元(含施工企业垫资)。因国家尚未批复《陕西省汉江防洪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筹资方案没有确定,省上暂时按照中省45% 拨付资金。且汉江防洪工程为公益性项目,引入社会投资困难较大,加之项目可研未获批复,无法通过银行贷款途径融资。下一步,市财政、水利、发改等部门将继续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包括提高中省投资比例),增加汉江综治市级配套比例和汉江沿岸景观带建设及配套市政建设市级投入。

  第151号:关于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整合的建议

  市文旅局办理情况: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并顺利通过省上评审,向上申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召开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域旅游现场会,促进全域旅游的深入推进。以创建A级景区为抓手,重点推进华阳、黎坪、张良庙紫柏山、武侯墓祠、定军山、青木川等景区创建高A级旅游景区。将重点旅游景区进行有效串联,着力打造环秦巴生态旅游大环线、环城旅游休闲度假带、汉江旅游走廊,形成串珠式发展格局。以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活动为龙头,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和资金,统一宣传推介,推进旅游营销全域联动,推出了两汉三国之旅、秦巴栈道之旅、汉江溯源之旅、秦岭国家公园之旅等特色旅游线路。同时广泛运用网络与新媒体,建立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开发“智慧旅游”,打造“两汉三国、真美汉中”旅游品牌,不断提高汉中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152号:关于严格规范各类投资理财管理有限公司非法融资业务的建议

  市公安局工商局办理情况:积极配合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对全市登记在册的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排查清理。目前,我市经省金融办核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有2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有6家,经工商机关登记批准且名称中冠有“投资”字样的企业有911家(其中有200余家从事理财、咨询等经营活动)。2014年8月,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以上“三类公司”经营状况及可能存在的资金安全风险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2014年10月起,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24起,立案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移送起诉3人。

  第153号:关于修通洋县华阳景区连接留坝之间20余公里公路的建议

  市交通局办理情况:华阳和留坝紫柏山景区均作为我市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发展十分迅速,修通连接两景区“断头路”对促进区域旅游产业及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完善我市公路网布局,方便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路除洋县坪堵河口至留坝桑园坝段外,其余均为等级公路联通。为加快打通留坝桑园坝至洋县坪堵河口段,经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已将该段道路建设列入2012年交通战备公路建设计划并下达了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市交通局多次督促洋县、留坝县尽快实施,但洋县以建设资金缺口大、占用林地用地审批难为由,提出项目暂缓实施。目前该项目仅留坝开工建设了境内9公里,洋县境内未正式开工建设。下一步,将督促洋县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筹措资金,抓紧实施,力争早日建成使用,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

  第155号:关于加大洋县现代材料产业园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设

  市工信委办理情况:目前我市被省政府命名的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共有20个。截止2014年底,洋县新材料产业园已累计入驻企业11家,解决社会就业1834人,为洋县县域工业的增长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经过近年来市、县的共同努力,2012年园区获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0万元,2013年获得6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支持,2014年获得标准厂房支持资金220万元,同时市上设立1000万元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在政策层面提供保障。下一步,将在做好园区政策落实,积极探索园区产业定位方向,提高园区企业产业水平,提高产业聚集度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批社会带动效益强的重点县域工业集中区。

  第157号:关于解决山区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生活困难的建议

  市民政局办理情况: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工作经费,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倡导和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失足儿童、特困儿童关心教育工作。下一步,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所提建议。切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期间作出“要关心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让他们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的讲话精神,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全力做好“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作。

  第158号:关于建立引汉济渭水源区水资源补偿机制的建议

  市财政局办理情况:2008年至2014年,洋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从5849万元增加12602万元,年均增幅达13.65%。同时,市财政在下放90%以上财力给县区的基础上,加大对洋县包括生态环境建设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的支持。洋县中省市各项补助额从2008年的51069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179878万元,年均增幅达23.35%。下一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进一步明确,市财政将继续积极向上汇报,力争理顺各级财政分配关系,使市县两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提高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159号:关于设立专门机构大力推进“武术六进”进程的建议

  市体育局办理情况:武术运动在我市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我市武术段位制的推广工作近几年都是按照省武术管理中心的安排,由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和武术协会来组织进行,以你建议中提出的成立专门机构,有专门负责人员是不现实的, “武术六进”涉及到各个方面,只靠体育部门力量远远不够。下一步,将针对所提建议,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争取成立专门的工作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力争从发展规划、经费支持、责任分工等方面来推动和保障武术运动在我市的发展。加强对市武术协会的管理,充分发挥协会在武术段位制推广和“六进”工作方面人才及组织网络优势,在人员培训、经费、活动组织和举办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武术六进”工作在我市取得明显成效。

  160号:于进一步在全市干部中开展法德教育的建

  市司法局办理情况:通过贯彻实施《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关于加强公民法制教育的决议》、《中共汉中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汉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厚德陕西·德润天汉”道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等,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将通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读中华道德经典,做人民满意公仆”活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思想素质,使人大代表建议落在实处。

  第161号:关于科学管理扭转金融业执业生态,促进全市金融业提档增效的建议

  市金融办办理情况:2010年起,市政府对全市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予以考核评比,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从政策层面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强社会责任”。人民银行在出台存款准备金调整政策时,对考核达标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以及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给予“定向降准”政策。全市金融机构始终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当作自身业务拓展的第一要义,不断转变服务方式和创新服务产品,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支持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63亿元,同比增长12.8%,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第162号:关于建立林权交易、融资信贷平台,为汉中经济建设挖潜增效,有力促进林业产业化稳步健康发展

  市金融办办理情况:针对有资质的评估人员缺乏、评估机构和从事林业金融服务机构少等问题,市林业局牵头召开了由汉中市三家有林权评估资质的评估师事务所、具备森林资产评估咨询资格的林业专家参加的森林资产评估工作座谈会, 研究探讨如何破解林权抵押贷款难题,为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搭建信息平台。2013年审核确定了三家具有评估资质(在银行机构备案的)的社会中介评估公司并发布,2015年4月进行再次修定。基本解决了我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难的问题,也极大的推动了我市林权抵押贷款融资的发展,到2014年底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到6.60亿元, 抵押林地面积33.7万亩。

  第163号:关于发展蘑芋产业的建议

  市农业局办理情况:一是制定规划。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出台了《汉中市魔芋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规划》提出,要着力构建魔芋产业体系,打造“汉中魔芋”大品牌,逐步把魔芋产业发展成汉中市助农增效的主导产业,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魔芋生产和加工基地。《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魔芋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产量56万吨、产值30.8亿元的战略目标。二是加大扶持。省农业厅从2015年起,连续3年每年列支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汉中魔芋基地建设、种芋繁育和病害防控。省上将锦泰公司认定为第五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扶贫类),扶持资金500万元。三是打造龙头。以锦泰公司为龙头,在魔芋品牌打造、魔芋产品精深加工和市场营销推介方面,按政策许可优先给予鼓励扶持。

  第164号:关于加强市电力部门对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的支持,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汉中供电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汉中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范执行供配电设施建设工作,一是确保了电力配套建设标准执行到位;二是全面提高了住宅小区供电可靠安全运行水平;三是规范了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了供电服务管理行为。目前汉台区每年新增配套费项目居民住宅约1万户,平均每月涉及施工不足1000户,施工单位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针对因土建施工进度滞后、局部建设工作未完成、《协议》签订迟和未缴清费用等开发商原因影响供配电设施按期投运的问题,将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统筹计划,主动沟通,理顺流程,减少此类问题发生。已采纳有关建议,对分期建设的项目按照分期缴纳费用的方法分批建设,进一步提高供配电设施建设效率。

  第165号:关于建立市区智能化静态交通信息平台实现有序泊车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近年来,随着汉中小汽车保有量的大幅攀升,“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已日益突出。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建议所提建立市区智能化静态交通信息平台,既是智慧汉中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局即将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方案已提请市政府研究。根据方案设计,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将于2016年开工建设,市区智能化静态交通信息平台将随该工程一起投用。

      第166号:关于加强桔梗禁烧管理的建议

      市环保局办理情况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8〕110号),对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更加具体的意见,市政府及时发布了《汉中市禁止露天随意焚烧秸秆管理办法》(市政府 第7号令),划定了禁烧区域,明确了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组织力量防止露天随意焚烧行为发生,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进行查处,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禁烧工作虽然面临综合利用难度大,工作时间跨度大,任务十分繁重,奖励补助资金偏低等困难和压力,但是,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宣传引导,把露天焚烧变成“不敢烧、不愿烧、舍不得烧”的自觉能力;强化综合利用和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调动农户自觉利用秸秆的积极性,政府进一步扶持、引进更多有实力的大型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更多地利用消化秸秆,为更多的百姓增加收入,使更多的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第1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摊点倾倒泔水的管理确保下水管道畅通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针对近年来中心城区餐饮业特别是火锅店发展较快,个别店家为减少费用支出,将用过的“锅底料”随意倒入城市污水排放管道内,导致下水道堵塞、排污管道不畅等问题,一是从早夜市摊点入手,给辖区经营户召开座谈会,按照摊点管理规定,杜绝随意倾倒,并安排专人现场检查;二是针对个别经营火锅的门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发放《告市民的一封信》进行宣传;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责成各辖区大队加强巡查、防微杜渐,采取教育与处罚结合;四是跟踪检查,查漏补缺,与当期绩效考核挂钩,现场考核考评,杜绝反弹;五是公布12319投拆举报热线电话,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恶意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六是通过媒体曝光,逐渐减少、消除这种不讲公德的破坏行为。七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协同其他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第168号:关于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参保人参保费中分解一定数额门诊医疗报销费的建议

  人社局办理情况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启动。按照《汉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门诊费用补助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年以上的居民均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按照成人40元,少年儿童20元予以划拨。个人门诊医疗补助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及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将全市门诊慢性病增加到22种。报销最高限额从2500元提高到6000元,2013年试点大病保险后,有效缓解了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

  第169号:关于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对《信访条例》的执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

  市信访局办理情况:利用《信访条例》修订颁布10周年之际,制定了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广泛学习宣传、培训政策,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进一步加深各级干部对《信访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在严格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上,进一步规范了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6个关键环节,以程序公正严密,确保实体问题处理公正到位。

  第170号:关于政府用活用足中央政策,加大对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促进我市城市面貌进一步提升的建议

  住管局办理情况:棚户区改造是中省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对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省相关政策要求,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土地供应、安置补偿、财政扶持、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我市各项计划指标和专项贷款额度争取到位,拆迁土地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大大地减轻了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压力,节约了土地资源。目前,各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