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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答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汉中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0〕4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招生入学政策,现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1.《通知》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坚决贯彻中央文件精神。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等新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2020年4月,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做了进一步明确。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当前,在义务教育阶段个别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着违规考试招生、提前掐尖招生、采用竞赛成绩或证书招生等问题,扰乱了正常招生秩序,加重了学生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造成了家长和社会的焦虑。据此,我们出台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文件,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回归教育初心、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焦虑的重要举措。

  2、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属地”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县区合理划分学区,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程序。各县区教体局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学区划分、入学方案制定、招生程序确定、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学籍管理等工作。二是“免试”原则。“免试”是指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自觉遵守、坚决执行。三是“就近”原则。“就近”是指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四是“同步”原则。今年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3.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如何划定?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入学。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学区划分后,根据学校招生规模,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报名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4.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在哪里知晓?

  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报名登记时间、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具体事宜,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告知。市教育局已将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在“学在汉中”微信公众号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布,家长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5.我的孩子很优秀,可以通过考试获得小学、初中的学位吗?

  答:不可以。义务教育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6.今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一是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招生。经过市教育局审批的汉中市实验中学、汉中市国际中学、汉中市龙岗学校、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洋县实验学校、汉中市杨河学校、勉县致远初级中学、汉中市仁德学校可以在全市范围招生,由城固县教体局审批的张骞实验小学在审批地城固县范围内招生。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二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考试为依据提前“秘考”、面试、面谈等违规方式招生。对于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可以直升本校初中;当小学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初中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当小学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初中全部招生计划在本校六年级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三是任何形式的预约登记学位均无效,必须纳入全市统一报名平台。先由县区教体局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发给报名条,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市统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四是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升小、小升初),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所在县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至少有3名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监督。

  7.能否同时报多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与招生?

  答:不能。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个学生只能选择填报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8.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流程是什么?

  答:县区教体局编制并上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6月10日前,市教育局在“学在汉中”平台、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6月15日左右,县区教体局公布时间、地点,对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报名条→6月23-27日学生凭报名条登录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网上报名→6月28日前县区教体局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方式→6月29日、30日,县区教体局组织完成电脑随机录取→7月5日左右,学校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9.我的孩子已经在汉中市龙岗学校就读小学六年级,我们可以申请直接升入该校初中部吗?

  答:分两种情况:小学应届毕业学生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可以申请直升本校初中部,学生未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小学应届毕业学生人数大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全部按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

  10.如果没有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怎么办?

  答: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就读,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非原学区公办学校)。

  11.我的孩子户口不在汉中,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申请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监护人可持户籍、居住、就业等相关证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2.特殊群体子女如何入学?

  答: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移民搬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政策与往年相同。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好国家和省上的教育优待政策。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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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解读来源:汉中市教育局“学在汉中”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