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扶办发〔2011〕85号
汉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
各项收尾工作的通知
宁强、略阳、勉县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陕扶办函[2011]93号)通知要求和办领导的批示,为确保各重灾县的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现就认真做好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收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1、明确在建项目范围。目前,三个重灾县主要在建项目,一是
2、确保规定时间完成进度。2.3亿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和省市下达的6300万元在建项目,三个重灾县扶贫办要加快建设进度,9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香港乐施会援建的项目,宁强、略阳扶贫办要加强援建资金落实工作,力争项目建设在9月底前完成。在建项目要确保建设质量,三个重灾县扶贫办主任为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二、抓紧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灾后重建项目后续管理等项工作
1、认真做好自验,迎接省、市验收。对于完成的灾后重建项目,近期内三个重灾县扶贫办要进行一次全面自验工作,同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工作,并将自验、审计情况上报省、市扶贫办存档。对于自验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8月底前市扶贫办要组织一次全面验收,将验收情况上报省扶贫办。
2、加强移交和统计。三个重灾县对在建的项目,从即日起,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移交一个。要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在每月的5日前报送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情况(见附表)。
3、加强后续管理。三个重灾县扶贫办要高度重视灾后重建项目的使用和后续管理工作,继续完善项目运行管理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的永续利用。
三、认真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总结和评估准备工作
三个重灾县要善始善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收尾工作、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同时,认真开展“回头望”,全面总结灾后恢复重建的经验和教训,科学评估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情况,把灾后重建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运用到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工作中。
附件:( 县)灾后重建在建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月)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扶贫开发 灾后恢复重建 工作 通知
抄送:省扶贫办;市政府。档(二)
汉中市扶贫办 2011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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